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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丑李庄

火烧 2010-02-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李庄案二审宣判结果出炉,李庄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审期间他多次表示认罪,但宣判后却翻供并抢话筒高喊认罪是假的,其法庭表现引发热议,展现其嚣张与不自量力。

小丑李庄  

蔡金安  

2月9日上午10时,重庆市一中法院对李庄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因二审法院考虑到李庄二审期间一直表示认罪的态度,故比一审减少了一年的刑期。奇怪的事发生了,二审期间五次说“我再一次表示认罪”,声明“保证将来绝不翻供”的李庄, 听到宣判后竟然跳了起来,乘法警不备,冲向话筒并一把抢在手里开始高喊:“我在二审的认罪是假的……”  

  

李庄这次在重庆可谓出尽了风头,也出尽了洋相,这得益于他的精彩表演,笔者和广大网友有幸免费观看了一幕幕生动精彩的滑稽剧,小丑李庄的生动形象深深铭刻在我们心里,笔者不妨把部分观感与大家分享。  

  

去年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巧合的是,36年前这个日子正好是西安事变蒋介石被擒的日子。  

李庄素以张扬骄横嚣张著称,凌厉、强悍是他的辩护风格。辩护时常炫耀自己的来头大、背景深,经常教训公检法干警,竟然屡屡取胜,多次“捞人”获成功。  

李庄去年12月30日一审时,他不改以前的强硬风格,频频发难:第一次,他要求江北区法院和江北区检察院整体回避,第二次,他要求合议庭成员、公诉人集体回避,第三次,提出逐一申请法官、检察官回避。 他还指挥审判长:“你现在应该——敲槌、休庭!”法庭进程由此被打断。    

庭审重启后,公诉人提醒李庄遵守法庭程序,李庄立即再次申请公诉人回避。未及法官开口,李庄就抢起话头:“这个要检察长才能答复,你审判长无权决定。”审判长不得不宣布第二次休庭。   

李庄不时打断审判长和公诉人的话,至少有20多次。  

在举证阶段,李庄指责公诉人信口开河,是“在读《大众电影》”。他打开随身携带的文件夹,拿出一份文件,用最快的语速假模假式地念道:“最高人民法院通知,李庄罪名不成立,建议立即释放。”  

见过疯狂的,没见过这么疯狂的,他藐视法庭的言行举止活像一个疯子。法院仿佛是他开的,他一开庭就想把法官、检察官、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全部赶走,还20多次打断审判长和公诉人的话,不时指挥审判长,影响法庭进程。他还指责公诉人信口开河,还代最高人民法院出通知释放自己,简直集无知无赖无聊于一体。  

  

一审陈述阶段,李庄不忘标榜自己和威胁对手,情绪激动地说:“全国共有16万律师,我是这16万律师中正义、善良、高尚、优秀的代表……”,又说“你们居然敢审理这么一个善良、正义、高尚、优秀的中国的律师,你们这是职务犯罪,你们这样做,那么离江北区公安分局抓你们就不远了!”他的自我吹嘘太肉麻,威胁打压太不自量力。  

当公诉人指出李庄有嫖宿行为,实乃律师行业中的害群之马时,李庄方寸大乱,先是躲躲闪闪,然后转移视线,最后矢口抵赖,还对公诉人倒打一耙。卑鄙是卑鄙者的墓志铭,李庄嫖娼已经得到重庆高新区警方证实,李庄的扑腾只能更加作贱自己而已。  

  

转眼到了2010年1月8日,李庄案一审宣判,李庄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对此,李庄反应如何呢?  

审判长宣读完判决书后,李庄当庭大声抗议,表示不服判决。  

  

对一审结果大声抗议的李庄,到二审时会是怎样的态度?  

  

看到李庄在二审的奇怪表现,不单是笔者,全国人民都惊诧了。  

  

2月2日上午9:30,二审开庭。  

开庭十分钟后,李庄就向法庭称:“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撤回上诉理由,我先前的上诉理由作废。”  

陈有西希望其郑重表态,李庄表示明白后果,并当庭承认了作伪证。  

检方问李庄,其为何放弃上诉理由,为什么作伪证。李庄回答说:“作伪证是为欺骗公安、检察院和法院,也是为龚刚模开脱罪责。”  

2月3日9:30分,二审继续开庭审理。  

李庄在控辩双方陈述后举手发言,语气平稳和缓:“今天各媒体都已报道了李庄二审认罪,一些公众期待我不认罪的希望已经破灭。我承认控方所指控我的罪名。” “我再一次承认我有罪,我承认是我编造了龚刚模被刑讯逼供。”       

在10多分钟的发言中,李庄前后重复说了五次:“我再一次表示认罪。”       

在法庭辩论的上诉人发言环节,李庄只说了一句话:“我就两个字:认罪。”       

下午15时,李庄拿出了自己写的一份“悔罪书”,做了最后陈述。       

李庄说:“经过一审、二审,对我的思想触动很大,认识到了所犯罪行的严重性,玷污了律师神圣的职业,缺失了一个职业律师基本的职业道德基础,在大是大非上执迷不决。” “缓慢的思想转变,虽然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为今后的人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从中吸取教训,重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对自己的悔罪行为,李庄解释说:“有舆论认为我是因为今天证人出庭、证据确凿才被迫悔罪的。我想解释的是,我的悔罪书是1月24日就提交给法院的,是在今天开庭之前,我也保证将来绝不翻供。”    

  

李庄在二审中的表现与他在一审中的表现形成很大反差,出人意料之外。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李庄,不再张扬,不再骄横,似乎在承认犯罪,想改过自新,将来重新做人。如果真是这样,也是好事,浪子回头金不换嘛!  

  

可是,笔者想错了。不信请看下面,李庄在二审宣判后,又来了个大变脸,再一次让国人惊诧不已。  

  

2月9日上午10点,李庄案二审宣判。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证据罪,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罪名成立,刑期由一审的两年零六个月改判为一年零六个月。  

听到宣判后,李庄情绪激动并抢过麦克风抗议。  

李庄高呼:这个我宣读一下,上次我在开庭中认罪,是假的。希望法庭不要给我按认罪处理,认罪是在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诱导之下进行的,给我承诺认罪就给缓刑,认罪就能让二审开庭,结果今天依然给我这样的判决。  

公安局和检察院对我完完全全都是一种欺骗,你们可以详细看我的认罪书。……那些都是斗争策略,希望法庭尊重我的意见。  

而且公诉人当时还让我撤销上诉,这完全是一种欺骗,这种欺骗,早晚会暴露在阳光之下的,这些情况,我希望中国16万律师,继续为刑诉法中维护自己的权利做坚决的斗争。  

我会斗争到底,我会上诉到底的,再见。  

  

李庄前几天还信誓旦旦五次重复“我再一次表示认罪”,声明“保证将来绝不翻供”,可才过5天时间就自己打自己嘴巴,抢麦克风“翻供”了!他如此没有坚定立场而朝令夕改反复无常之举,又给他张扬骄横嚣张的作派添了一个败笔,也让那些拼死为他辩护的律师、专家、教授们大跌眼镜。  

李庄说,“认罪是在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诱导之下进行的,给我承诺认罪就给缓刑,认罪就能让二审开庭,结果今天依然给我这样的判决。”  

现在还无法判断李庄此话的真伪,姑且把此话当真,又如何呢?也许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考虑到李庄经验老到,反侦察能力很强,所以选择了智取。如果李庄确实有罪,急于逃脱制裁,难免上钩;相反,如果李庄问心无愧,他完全可以义正词严地怒斥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人,同他们抗争到底,在法庭上一分高下,而绝不会灰溜溜地低头认罪,发誓“保证将来绝不翻供”。可李庄偏偏选择了认罪,这只能说明他罪孽深重而心虚。  

  

而笔者看到华龙网2月9日的最新报道称,二审结束后,华龙网记者采访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出席二审法庭的检察员张丽,她对李庄案的相关焦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张丽说:李庄认罪是基于什么动机,只有他自己清楚。检察机关是严格依照法律、事实和证据指控李庄,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并未给李庄什么承诺,更不存在辩诉交易问题。      

二审期间,李庄向司法机关写下悔罪书。2010年1月25日,我们第一次提讯李庄,他表示对起诉书的指控和一审法院的判决都没有异议,并表示认罪,这次他没有供认犯罪细节。1月27日,我们第二次提讯李庄,李庄继续表示了认罪,并详细叙述了他如何教龚刚模翻供的情节。1月28日,我们第三次提讯李庄,他再次详细供述其犯罪事实、犯罪细节、以及犯罪动机和目的。我们问他为何要教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事,他说“就是为了欺骗公检法,使龚刚模逃避打击”。在讯问中,我们还依法制作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印证其有罪供述的真实性及检察机关取得其罪供述的合法性。在制作录像前,我们在征求李庄的意见时,李庄说:“没有意见,我还非常赞成,今天我说所的都是我真实意思的反映”。   

  

上述报道,说明重庆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并没有与李庄达成什么辩诉交易,李庄只是认为自己输了,输得很窝囊,很不甘心,所以他又发疯了,乱咬一气,要孤注一掷,“斗争到底”!至此,精英们力挺的李庄的形象是彻底毁了。他此次的失败表演,使他进一步不得人心。  

  

强悍——背景——威胁——捞人——伪证——藐视——嫖宿——认罪——翻供,这些涉及李庄的关键词勾勒的轨迹,反应出李庄从业至今的基本风貌。  

从李庄的种种不寻常表现看,他很像一名小丑,其自诩的“16万律师中正义、善良、高尚、优秀的代表”再一次成为天下人的笑柄。围绕在李庄身边力挺李庄的精英们,支持力度不可谓不大,可惜对这个扶不起的小丑再怎么卖力拉抬也无济于事,随着时间的延续,李庄和挺李团队只能愈加自取其辱,徒增笑料罢了。  

  

 20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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