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看李庄的同伙们是如何丧心病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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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看似不大,但却是占据了最近一段时期中国社会舆论的“天王山”。为什么?其实,在李庄案之前,也就是2009年10月,重庆公检法就曾经抓捕了重庆法官乌小青的情人、捞钱4000万的“美女律师”胡燕瑜,但是,因为这个胡燕瑜罪证确凿、案情重大,胡燕瑜的活动范围主要在重庆当地,她的保护伞也是局限于重庆地方级别的官僚,所以,没有几个人替胡燕瑜打掩护、辩解。
但是,李庄被重庆公检法抓捕,突然间似乎是火山爆发一般,在法学界、律师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可能是物伤其类、兔死狐悲的关联效应吧。他们口口声声说是“维护法律尊严”,其实就是维护他们的利益,一个字,钱。
李庄案好像一处儿2010年的开年大戏,紧紧的吸引住了“全国观众”的注意力。众说纷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是,在纷乱复杂的社会舆论中,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杀李派”
极力声讨李庄的是主持正义的英雄的网友。网友们整天守在电脑屏幕前,注视着“敌对势力”的一举一动,并及时通报敌情,给“敌人”以严厉打击,真是群情振奋,酣畅淋漓啊!
“挺李派”
很奇怪,在李庄案的巨大争议过程中,直到目前跑出来支持李庄的大部分是李庄的同类或者是他们的右派信徒:法学精英、专家、律师。这些人手中挥舞着“程序正义”、“司法公正”、“民主法治”的招牌,招摇过市,好似一个黑暗的舞台剧的丑角,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真可谓群魔乱舞。
这出大戏中有几个关键人物。首先登场的就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何兵,在影响面最大的媒体“央视洋屎”满嘴喷墨,被广大网友痛击。
接下来就是李庄的辩护律师,钟情于蒋介石、李鸿章、汪精卫、秦桧的杭州人陈有西。这个陈有西用尽一切合法的、违法的手段,通过媒体、博客、陈有西学术网,发布声明、刊登所谓的《辩护词》,恶意的干扰司法、影响判案结果,可以说是李庄案中最活跃的人物。
这些所谓的“法学伪精英”们,手举“程序正义”的“小膏药旗”,高喊着“维护法治精神”的魔咒,他们想达到什么目的呢?他们的本质是什么呢?
其实,程序正义在他们手上其实是一个“玩物”,甚至说,整个法律在他们手上都是一个“玩物”。
程序正义从这帮人嘴里说出来,很滑稽但不奇怪,司法腐败分子就是将其当婊子拿来换钱的。
捞人的时候,他把程序正义叫出来,问你知道美国的辛普森案不?告诉你即使罪嫌有罪,你程序不正义,为了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放人。
制造冤狱或者要偏袒某一方的时候,也把程序正义摆出来,告诉你虽然很同情你,但法不容情,程序上没有问题,你认倒霉吧。
轮到自己或同伙要被追究责任了,就把程序正义推出去,告诉大家这程序不正义了,感染梅毒性病在害人,你们是受害者,应该保外就医,该收拾的是程序。
我们看看一位号称“京城名律师”的浦志强在其《李庄如何才能“洗冤”》一文中的无耻表演吧。
“假如北京律协乃至全国律协倡议会员在两至四周内拒绝出庭刑辩,同时由协会与法院协商尽可能推迟开庭日期,而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概会费中列支赔偿,或可既可体现行业力量又阻却重庆继续乱来,恢复李庄案的公正与正义于万一,且为律师维权和废除刑法第306条奠定基础。”
够“赤裸裸”的吧!
一旦不符合他们的“胃口”,就是“恶法”,就要组织起来“抗争”,更有甚者,要“废除刑法第306条”。大家看清楚了吧,他们的无耻已经穷尽了人类的极限。
中国的很多法律是其中的所谓“法学伪精英”制定的,造成了中国目前的乱局,他们不思反省,反倒怪罪“百姓不懂法”、“普法失败”云云。进而要求“废除约束律师的法律条款”。世界上的“精英”都很无耻,中国的“伪精英”那就是穷尽了无耻的极限,不怪乎毛主席高瞻远瞩,早早就看出了“伪精英”的嘴脸,让他们上“五七干校”劳动,改造思想,并给这些“伪精英”下了结论:“路线错误了,知识越多越反动。”毛主席不愧是人民的大思想家,替人民把什么都想到了。
更有甚者,我们看看这些“法律伪精英”的嘴脸,下面附加一篇他们的“奇文”,供大家“鉴赏”。这篇文章,充满了律师行业的黑话,俨然《林海雪原》中“座山雕”土匪中的黑话,几乎没有几句法学术语、法学原理,也就是说,这些从事法律事务的“伪精英”,压根儿就不相信法律,或者说根本就没有打算遵守法律。
可悲啊,可悲!怎么这些“不打算遵守法律的人”,反倒在操弄着法律,你我“升斗小民”还有活路吗?
附件:
李庄如何才能“洗冤”?
为龚钢模辩护的北京律师李庄,据说开罪了刑法第306条。瓦罐总在井上破,刑辩律师失足于“恶法”,打黑形势严峻老板待人“不薄”,李庄的马革裹尸似乎在劫难逃了。中旬拘逮月底开庭,大量的审判资源被节省,这也得算是“减排”,是重庆司法界献给哥本哈根的一份薄礼。看得出来,对李庄及其辩护人的反击,江北法院的确“没得”办法,除将申请当庭“概驳”,审判长还得“反串”检察长,替“上家儿”驳回对公诉人的回避申请——休庭领旨不在意褒贬,法院跑龙套加班能干到下半夜,该卖的力气是不敢省下分毫的。虽然同样是对申请一概驳回,也同样是拒绝安排证人出庭,但重庆还是比成都审谭作人案,办得要文明一些。毕竟这是公开开庭,有媒体参与有好事者旁听,后者是完全黑箱操作,徐新忠刘菡迫于追比,才会做到那么丧心病狂。
司法老是被用来擦鞋擦屁股,权威自会折损殆尽。靠正路子打官司,赔本儿还赚不到吆喝,是圈内的常态。刑辩黑幕重重,民商半斤八两,有时甚至还要更黑。拿二十块钱想吃顿肉包子,母夜叉端出一屉“纸馅儿”的,她还能找给你一张十五块的票子;找菜园子张青上诉,她那老公敢换两张七块的打发你;就算申诉到了忠义堂,及时雨也顶多能给你剩下两张三块的——最高法院哆嗦一年,最终驳回了周叶中剽窃案“苦主儿”王天成的再审申请,拿到马秀荣法官的这份裁定,我总感觉它是一张三块钱面额的假钞,居然还是拿铅笔画在了手纸上!据说这马秀荣法官,曾经在海淀法院与宋鱼水同事,业务能力是有口皆碑的——所以她才能有机会到最高法院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而她也会亲口宣示周叶中在中国“抄了白抄”,当然不会仅仅是她的问题!只要法院设在十字坡而且还归梁山管,这类鬼打墙的怪事便无尽无休。
我虽无从否认重庆政法界官员所谓刑辩胜诉率百分之五的沾沾自喜,但坚信司法的公信力在干预和贿买下,至多还剩下百分之五,两者之积不超过万分之二十五,可能就是李庄在伪证案中的无罪概率!在这里我说的公信力概念,不是指那众多是非分明且无案外因素的个案,而是体现在有人关注有人请托有人发令可能有人闹鬼的案件——秃子头上趴那么大个一虱子,你瞪大了四只眼睛都视若不见,这才体现出公信力的有无。我知道人人都想办铁案,但如今这铁案不光靠分清楚事实和法律,更要靠你是否能铁了心甚至是黑了心!所谓铁案也者,指的早就是那些铁了心铸成的案件。因而假如重庆的确有人铁了心,你我在此奢望李庄案能峰回路转,那便是昏了头。
节后“开板儿”就见分晓,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最大。李庄不是谭作人,重庆完全不必超期半年不判;伪证案不涉及言论自由,重庆方面无需学阜阳把《中国农民调查》案给一拖六年!混迹律师界多年了,对气急了想拍卖判决书的,对烦透了写“混蛋”招致处罚的,对恼羞成怒“操”着上诉被拘留的,甚至对活腻了想逮法院院长拿冷兵器决斗的,我都能逐渐做到基本上理解。这是因为,就连我都会萌生砍人的念头,比如上个月对最高法院立案庭法官武建华——面对北京法院枉法驳回代开信用证但被骗走货物的被害人就九千万所提之诉的生效裁定,他能铁了心裁定驳回被害人的再审申请,要没吃秤砣那才叫怪!我知道在这个薄情的世道,早就没了无缘无故的枉法,损人不利己的事不会有人干,所以姓武的你千万别跟我说你仅仅是认识不同——你我都是内行,而且你比我还专业,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见了鬼,我也猜到能八九不离十。
重庆公检法在一线忙活着披坚执锐,但我注意到了二线人士也没闲着。官场讲究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儿,重要讲话从来是椅子讲而不是领导在说!忠不忠不再以阶级分了,但想吃上这碗狗粮,你识不识抬举有没有行动很要紧。司法局长林育均上位,得拜托运动打黑腾出了位子,文强不下马轮不到他上。吃水不忘挖井人,他明白该报效谁,知道哪块高地得坚守。于是,杀气腾腾拾部长牙慧,勒令本地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硬化律师界噤若寒蝉的冷气,就成了下车伊始的呜哩哇啦。可惜新科局长比不得吴姐,满嘴象牙一出口便像“假牙”——政治、大局和纪律,与部长的马嘴对球不上。我不知道其前任是否压制过律师,但觉得文强有今天足令“后人哀之”,林某的不留后路和不以日后自己请律师可能艰难愈甚为念,只好勉强算“哀之而不鉴之”了——大家不妨看他三年,虽然这是后话。
重庆律师的外地同行,有人觉得没有卖这位新局长面子的必要,学界更不会个个都学西政刑诉法教授的榜样,对运动式打黑充满了质疑与鞭笞,李庄的知名度越发难以忽视——坐井观天惭愧至极,对这位号称百强第二的同行的令名,我只是在他不幸“落网”后才首次听到。可悲的是体制内众多“学者”和大小律协,大多谨言慎行;大把“当红”刑辩律师,除了把网站收拾利索忙于堆砌过五关斩六将的漂亮活儿,连口大气儿都不敢轻易出——为贪官政要的辩护全在“假打”,上峰有令对马德韩桂芝田凤山陈良宇该咋判咋判,再好的辩护也未必真有屁用——但那些也没有伪证的风险,眼见这回人家红着眼真来真的,大律师们自然望风而逃而非退避三舍,后者在退三舍后还要真刀真枪的!北京律协继短促“出击”后躲老远似乎再不敢置一辞,尤其令人悲哀齿冷。
就在几天前处决英籍毒贩的关头,姜瑜曾声称中国是法制国家,“司法独立”不容干预所以“杀你没商量”。中国司法有没有独立,王胜俊心里该有杆秤,我担心姜瑜脱离国情言过其实,会让最高法院院长难为情,但重庆打“黑律师”实现了“司法独立”,似乎毋庸置疑——可惜不敢独立于重庆当局!更要命的是一向缺乏正义感亟需“补钙”的法学界西南分舵,对眼皮底下审判李庄过程中的诸多软肋命门,竟被集中起来发出“独立”于法治原则和立法精神的“独立”判断:《重庆日报》“劈”出版面刊登西南政法大学刑诉法教研室诸教授高论,文人闭着眼拿明规则对付潜规则,学者睁着眼用潜规则拆解明规则,重庆还是不小心落了俗套,因为高一飞等教授的表现,与高铭暄二十年前那个夏天的论调异曲同工!可时过境迁学者该长记性啊,潘金贵高一飞等人全是正教授,该有的都得到了,教研室不能同时生出五个主任,当不当博导不可能那么重要——眼下博士臭了街,“倒”什么都比“导”注水博士来得快!堂堂一群教授区区一个教授,不说胡话不“舔屁沟”,不至于憋死!号称精研刑诉法,就该对大量瑕疵痛心疾首,怎么能用适用中的不健全,为李庄伪证案中的有意枉法开脱呢!我不能理解,以高一飞旅美游学多年心得多多时评充栋,本该珍惜羽毛,怎么也会与赞同证人出不出庭“无碍”的潘金贵等人同台“接客”呢?!既然存在的都是合理的,那还养这帮刑诉法教授干嘛呢?
我相信当局在李庄伪证案中有大量违法行径,但做不到李方平黎雄兵张凯等同仁那样,痛感不到中青报那篇有失水准的报道中“杜撰”的事实,真的就污蔑了中国律师。我直观地感觉到,报道中描绘的云山雾罩狐假虎威和招摇撞骗,几乎契合了业内牛皮同行们“捣糨糊”的常用伎俩。龚李间可能的缔约过程,该是就算李庄想拿龚案“练手儿”,也得说业绩和已有人脉,得端沙盘演示成功方案,因为龚家不敢拿钢模的人头测试他的成败,除非真信了他嘴里的真假虚实。既然重庆可能早对李庄等上了“手段”,只要他话里有个把真实案例,好多人的卵蛋也许就被死捏在重庆手里——监听者怎么舍得对其骄人业绩弃之不录呢?因而除去李庄和王立军,真正输不起的还大有人在,继续深挖各地公检法官会有人坐卧不安甚至有人倒霉的!浏览成功律师的网页,能对雇主关心什么和世道鼓励哪种了然于胸:如此律师日进斗金盆满钵满,说明他们真满足了市场需求;律师如此能地老天荒,还表明他们得到了“组织”的纵容。重庆勇于抓捕律师,固然为运动打黑保驾护航,但倘若律师真黑成那样,毕竟该抓就抓“没得”客气,何况重庆出手掐准了公众对黑律师构建司法腐败的愤恨心理。高一飞等西政教授在人屋檐下漠视程序枉法一味开脱是乡愿,无视行业黑恶现实以为揪住程序正义便企及了正义则可能便是腐儒。我认为,两者同样不可取。
当今的反腐局面,早就是未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必等真拔出萝卜就能看到大把的泥。看似离河边儿老远,但扯下底裤能挤出水来,除非他胯下没穿空空如也:抓着个法官肯定会吓跑一堆的律师,而逮了个成功律师,没准儿让好些法官寝食难安。各地各级法院窝案频频,但往往查着查着没了影儿必须适可而止,小小不言的低头肯报数儿退赃,那就教育从严处理从宽好官你自为之就一切都好商量——不妨问问最高法院、广东高院、武汉中院和阜阳中院,比方说打听打听黄松有案是否追到底了有没有漏网之鱼!看到曾向阜阳中院院长两任腐败院长刘家义、张自民行贿达数十次之多的该院法官何涛,荣登两案判决书行贿者大名单之后还照样能连任界首法院的院长,你就知道上边这些话虽然难听但还远远没有真相那么丑陋!我倒真的希望,有人能推翻上述臆断!
只有痛下决心“两手都要硬”,既揭露当局李庄伪证案中的违法,又不讳言并且反躬自省和深刻检讨行业中的黑恶现象,才能通过对李庄案的正本清源,达成他所谓的推动法治进步“一小步”的目标。但制衡当局在李庄案中的枉法行为,要靠行业协会整合力量并取得最高当局的支持,否则仅凭滔天民意和学界律师三五不成群单兵作战,终将于事无补——何况民意未必都同情律师,知道了真相谁还会无原则支持律师呢?!假如北京律协乃至全国律协倡议会员在两至四周内拒绝出庭刑辩,同时由协会与法院协商尽可能推迟开庭日期,而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概会费中列支赔偿,或可既可体现行业力量又阻却重庆继续乱来,恢复李庄案的公正与正义于万一,且为律师维权和废除刑法第306条奠定基础。我只担心,没有选举制约的律协早已沦为黄色工会——富人俱乐部的入会前提便是为富不仁,未必主动为恶但几乎从不主动行善,律协习惯于听命行政当局和自扫门前雪,最缺乏和最恐惧的是,恰恰是鼓励维权和认真惩戒违规。假如律协既无力整饬行业,又不敢阻止重庆的倒车,行业的内外部环境,便只能会变得越来越坏。
浦志强 201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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