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阶级的产生和消灭》
驳“马门列夫”的错误观点
本来没有时间做这种事,但不驳则不利于人们正确观点的形成。“马门列夫”网友在《阶级的产生和消灭》一文中说:“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私心不是天生的,私有观念是私有制的产物。” “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这话不错,也即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就是存在决定意识。“存在”就是人所处的客观环境,“意识”就是“思想”。人的思想是“为公”还是“自私”——指私有观念,决定的也必然是存在——客观环境,这是正确的。但是前提是人的本质中必须存在“为公”或“自私”的思想,如果没有,无论客观环境怎样,也不会使人形成“为公”或“自私”的思想。这就是毛主席的著名的哲学观点:适当温度能使鸡蛋变成小鸡,却不能使石头变成小鸡,因为它们的根据不同。“根据不同”就是性质不同。同样道理,不管是公有制的环境,还是私有制的环境,都不能使 “石头”形成“为公”或“自私”的思想,因为它没有形成“为公”或“自私”的思想的性质,也即根据。我们说“为公”或“自私”的思想,指的是“人”这一事物在一定环境(或条件、存在)下,内部产生的变化。这也是毛主席说的事物的内因与外因的关系,即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也就是你要使某事物发生相应变化,其必须具有“相应变化”的性质,无此性质就绝对不会发生“相应变化”。“马门列夫”也知道私有制的环境导致人产生“私有观念”,公有制的环境产生“公有观念”,但如人没有产生“私有观念”和“公有观念”的性质,又如何会产生呢?人本身是具有“为公”或“自私”的性质的,即“公心”和“私心”。只有人具有“公心”和“私心”的性质,才能在一定的客观环境下,表现出“为公”或“为私”的行为来。所以说“私心不是天生的”是错误的,这一观点是违反马克思主义哲学的。
我们说“私心是天生的”就是说人本身就具有“公心”和“私心”的性质。“为公”或“自私”都是人具有的性质,但是这两个性质哪一个处于人本质中的主导地位呢?也就是人最容易向“公心”发展,还是最容易向“私心”发展呢?这一点我们还是让历史说话吧。人类社会经历的第一个社会是原始社会——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其实行的是公有制社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共同占有。按理说,这个社会最利于公心产生的,而且原始社会经历一万多年,人的公心早就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根深蒂固,坚若磐石,牢不可破,无法动摇。历史的实际发展却完全相反,走向了私有制——奴隶社会。为什么呢?
你如果细心,认真分析,就不难发现,原始社会公有制的产生也是一定条件下的产物。一是当时生产力极其低下,只有大家联合起来才能获得食物。大家联合起来才能获得的食物,必须大家“共同享用”或者“平均分配”。如果一些人独占,必使另一些人挨饿,以至饿死。这就会造成人数减少,影响食物的获得,就会影响每一个人的生存。这是最根本的原因。二是人群的形成都是血缘关系联系起来的,因血缘而亲近而爱护而易付出而公心。这两方面所做适合人类生存要求,于是人类促成了原始社会公有制的形成。原始社会公有制的形态是人促成的,没有人,哪里来的原始社会公有制社会?原始社会公有制要求人都出以公心,但这“公心”不是真正自愿的,根本上是被逼迫的——是如果一些人独占,必使另一些人挨饿,以至饿死,这就会造成人数减少,影响食物的获得,就会影响每一个人的生存的现实逼迫的。
既然不是自愿的,而是被逼迫的,这种原始社会公有制社会就不会永远存在。促使其改变的条件是:一是剩余产品的出现(这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二是随着人类人数的增加,“血缘关系”的渐渐疏远、淡漠,于是“占有”出现了——将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归为己有。实际奴隶社会——私有制的出现,是两个因素决定的结果:一是人的自私性,二是有了剩余产品。二者缺少任何一方面,都不会出现。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剩余产品会越来越多,人的自私性又不会改变,于是奴隶社会——私有制的出现就是必然的了。
所以绝对不是“私有观念是私有制的产物”,即“私有制”产生了“私有观念”,而是“私有观念”促成了私有制!“私有观念”是人这个事物本身具有的性质,又处在“本质”的主导地位。这就是为什么原始社会虽然经历一万多年,人的公心为什么没有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根深蒂固,坚若磐石,牢不可破,无法动摇的根本原因,又是在人类自己创造了“剩余产品”这样的客观环境下,必然促成奴隶社会——私有制的根本原因。请问,“奴隶社会”这个私有制是天生的吗?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同时出现的吗?都不是,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那么是什么原因催生了奴隶社会——私有制呢?难道不是人的自私本质在存在“剩余产品“的条件下产生的吗?私有制是人创造的社会制度,没有人,哪里来的所有制?没有人的自私性,怎么会产生私有制?这难道还应该怀疑吗?
所以,我们前人总结的“自私是万恶之源”是绝对真理!是私心催生了私有制!造成了人世间的一切万恶!私有制是人类创造的客观环境,这个客观环境是有利于人的“私心”生长呢?还是有利于“公心”生长呢?无疑是有利于“私心”生长,而不利于“公心”生长。所以我们应该说:“私心是万恶之源”,“私有制是产生私心的极好温床”。
如果说“私心是万恶之源”,“私有制是产生私心的极好温床”,那么“公心就是完善之本”,“公有制则是产生公心的最佳环境”。所以,我们要消灭一切“万恶”,必须消灭私有制,实行公有制。然而虽然“公有制是产生公心的最佳环境”,但是绝对不是实行了公有制,就一定能消灭私心。原始社会,实行了一万多年的公有制,却没有消灭私心,反而催生了私有制,我国不是建成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吗?世界上不是很多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吗?结果怎么样?公心树立起来了吗?不是私心泛滥,以至于都复辟了资本主义吗?中国不也复辟了资本主义吗?
所以,实行公有制后,如何才能使公有制巩固起来,必须促使人们的思想由私心向公心转变,才是一切真正的革命者必须认真探讨的问题。
对“马门列夫”网友的错误观点驳斥如上,不当处,恳请指教。
附“马门列夫”网友文章如下:
阶级的产生和消灭
阶级产生于私有制,必将消灭于公有制。有人说,私心是人性天然具有的,其实是不对的。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私心不是天生的,私有观念是私有制的产物。未来,在公有制的基础上也必然产生出公有观念来。“两个决裂”首先是同私有制决裂,然后才有同私有观念的决裂。这个决裂过程就像私心的产生一样是一个历史的自然过程,普遍的“公心”不是靠修身养性修养出来的,而是由社会存在的变化引起意识形态的必然变化。
最早产生的阶级是奴隶主阶级,开始是偷偷占有公有资产,后来越来越以占有奴隶为占有财富的标志,因为只有占有奴隶,才能占有它们的劳动,才能增加自己占有的资产。
奴隶社会自然是产生阶级的社会,早期是产生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晚期是产生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也是消灭阶级的社会,它是通过奴隶主阶级走向腐朽奴隶走向解放而被新兴地主阶级革命消灭的。奴隶主阶级的消灭不等于奴隶主的绝迹,只要有占有奴隶的地方就仍然会存在事实上的奴隶主。
封建社会也既是产生阶级也是消灭阶级的社会,早期产生新兴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晚期产生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地主阶级是通过自己走向腐朽农民走向解放而被新兴资产阶级革命消灭的。地主阶级的消灭主要是地主阶级统治的消灭,并不等于地主的绝迹,资本主义从来就没有彻底消灭过地主,地租仍然是资本主义三大国民收入的来源之一。
资本主义社会也既是产生阶级也是消灭阶级的社会,早期产生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资本主义晚期变成霸权主义,传统无产阶级转变成现代无产阶级即知识劳动阶级,从代表知识经济新生产力的角度,知识劳动阶级是个“新阶级”,但不是新产生的阶级,而是传统无产阶级的延续。资产阶级是通过自己走向腐朽无产阶级走向解放而被无产阶级革命消灭的。
社会主义社会也既是产生阶级也是消灭阶级的社会,在消灭了剥削阶级的统治以后,不是还要产生新阶级,而是在阶级的土壤没有消灭以前,还会滋生旧的阶级,甚至会出现旧阶级的复辟。
在工业经济时代,传统无产阶级革命类似于奴隶革命和农民革命,即使革命成功,也无法实现最后的胜利,无产阶级不同于奴隶和农民的地方在于有了革命理论的指导,可以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统治,但往往被修正主义篡权。当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后,革命胜利后资本主义复辟就相对不那么容易了,因为新的生产方式会很快成熟起来,新的社会形态会很快发展起来,因此,社会主义主要表现为是一个消灭阶级产生的土壤的社会,阶级斗争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早期还表现为复辟与反复辟的反复的阶级斗争。公有制的生产方式将最后消灭一切阶级,包括无产阶级自己。无产阶级是最后消灭的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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