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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户村民乙拆迁记

火烧 2009-12-09 00:00:00 文艺新生 1025
文章通过钉子户村民乙的拆迁经历,揭示拆迁过程中法律工具的使用与权力金钱的影响,展现村民权益受损与强拆问题,引发对拆迁法律与社会矛盾的深入思考。

  法律不过是一种工具。这种工具的所有权归属于所有人。这种工具的使用权则在一定程度上归属于有权的人和有钱的人,在更大的程度上归属于更有权的人和更有钱的人。在现实中,这种工具的使用权很可能并不归属于没有权和没有钱的人。——

  第一周

  村民甲要建座大房子,问了地仙,选定了一块好地皮。这块地皮吧,好是好,被地仙捧上了天,没得替代的好。可村民乙十年前就买下了,并在上面建了房子。

  这村民甲要建房子,不可能建在村民乙的房子上面吧?当然不可能。只能是先拆了村民乙的房子,然后再建村民甲的房子。

  征地拆迁组的人来通知村民乙的时候,村民乙听说村民甲要建房子,而且是要建在自己的房子的地基上,自然不高兴。凭什么老子拆了房子让别人来建新房子呢?这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第二周

  征地拆迁组的人来了,公安也来了,行动开展的很顺利。冲撞折腾了半天,试图对拆迁行动进行阻止的公民乙被征地拆迁组的人和公安给控制住了,动弹不得,眼见着自己的房子轰然倒塌,门前屋后三十棵一直引以为自豪的大树,也被挖掉了。

  第三周

  公民乙上衙门告状无人搭理。

  公民甲开始在被拆迁的地基上建房子,半堵刚建起来的墙壁被愤怒的公民乙用铁锹捣毁,后经衙门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损失评估为5001元,衙门以暴力抗法、袭警、破坏公私财物等罪立案,四处抓捕公民乙。

  第四周

  被公安追查的东躲西藏了几天的公民乙被告知,只需签了协议,不再捣乱,就不计前嫌,不再追究。

  第五周

  公民乙签了协议,住进了公民甲为其配置好的新居,一家人“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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