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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乱象中香港回归后历程看权利义务的缺失

火烧 2014-03-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反思香港回归后权利与义务失衡,指出高度自治下缺乏国家义务要求,如纳税、参军、国家教育等缺失,导致国家认同感下降,呼吁政策调整以促进一国认同。

  末代港督彭定康又回来了,阴风阵阵……,可看出这两三年香港的乱象、对中国的不认同感,在提醒我们,香港已经回归这么久了,怎么好像却越走越远了呢?大陆是真心希望香港好的呀,怎么给好却没得好脸呢?我们是否要反思我们既往的政策是否有些失误?或者没有长远规划呢?一句话、五十年不变就什么都放纵了?不由回想起唐宋的民族政策所造成的遗患了,毛主席说的好。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当然香港不是穷寇。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太自虐、太大方了。所以以下就香港以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去反思香港一国两制的现行政策。

  香港高度自治不代表中央无作为,为什么回归近二十年香港部分人仍那么象洋奴。在于我们给了香港高度的自治权利、接近完全放手,但却对香港的义务没有相应的要求。一个国家行政区对国家的义务有哪些?第一、纳税上缴。--我好像没听过有上缴情况,这如何体现对一国的义务?。体现一国的管理?。第二、香港区内民众的参军义务。--没印象香港人有人参军的。不是知道是怎么考虑。有人参军才能更好培养国家认同群体呀。难道头头们大脑当机了?第三、国家教育大纲进入香港。--香港人的国家意识,有很重要一点是因为没有在国家教育方面引入,大陆和香港教育内容不一致(主要是中文、历史及政治等),教出来的人怎么会有国家认同感,当时制定此政策的人是大脑进水了,就算不立即引入,也应在回归十年以后开始引入。第四、大陆党派的进驻。--回归这么多年,怎么没听过共产党进驻香港发展组织,哪怕是八个党派。而是任由香港党派的背景势力复杂。成为为祸香港之源。第五、香港法律必须在中国宪法及香港基本法的框架下、基本法与宪法抵触的以宪法为准。--香港的法治环境竟然允许对国家背叛的言论。这是一国不可理喻的。这国家的认同何在?。我们可以发表不同的政见,但绝对不允许出现叛国的声音、行为。第六、香港人不应存在对比大陆人的优越感。--香港这是叫回归。这在历史上可以称招降纳叛。那这样的群体对比原社会,按理是不是应该头低些。但是我们到香港及香港人到大陆是一样的吗?更不应该吃到手却心理瞧不起施手的人。这样如何有利于营造一国的优越感?。直到现在香港人看待大陆人的内心象什么?蝗虫?野蛮?还是穷奴?这回归有多少前景及战略优势?还是麻烦创造发源地?。…………

  一国两制、一国是前提。所做所为必须是有利于一国的。而任何有异于这一前提的政策都不应出台,至少出台的内容包含改进为一国的空间和时间。否则会在一心的大度臆想下给后世创造麻烦源。或者像某人所说的,一切留给后人解决。--这最起码不是负责任的说法。面对香港今天的乱象,我们当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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