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赵东民事件声援团的公开信
石家庄赵东民事件声援团的公开信
陕西省赵东民事件有关当局:
当前赵东民事件,已在全国形成了轰轰烈烈的各种形式的关注团、声援团的运动。这一运动是广大人民群众及各界自发组建而成的;这一运动是正义的呼声;这一运动是在现有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合法的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维权活动;这一运动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一个无产阶级先锋战士、工人阶级的代言人、新时期“施洋律师”赵东民因替工人群体依法维权而遭受迫害的愤慨心情的表达;这一运动同时也是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在毛泽东思想、中国共产党的教育、培养下主人翁意识未经磨灭的极好证明。
我们认为:1、赵东民在协助工人维权的整个过程是合理合法的。赵东民做为一个共产党员、做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多年来为广大下岗职工、为改制企业职工争取合法的权益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是他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赵东民召集工人座谈,以及随工人代表到陕西总工会请求、提交自己的权益申诉,也是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且整个过程也是在基本有序的状态下进行的。2、赵东民同志被陕西国保大队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是有关当局强行加在赵东民头上的“莫须有”的罪名,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我们从陕西省总工会的起诉书、赵东民的辨护词及当时在陕西省总工会的视频影像中可以清晰的判断出陕西省总工会对赵东民同志的聚众扰乱社会罪的指定是不符合我国刑法关于聚众扰乱社会罪指定条件的。有关当局把这项“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赵东民的头上其本身就是一种蹂躏、践踏法律的违法行为。3、有关当局在赵东民这一事件上的态度、立场是有悖于中央“维护稳定”,“建立和谐社会”以及“正确的解决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精神的。从2009年8月19日赵东民刑事拘留至今的超期羁押到赵东民案的第一次开庭,有关当局讳莫如深、如临大敌,置人民群众的正义 呼声于不顾,以至于第一次开庭动员了大批警力同人民群众形成了事实上的敌对相持。因此造成了这一事件势态的扩大和全国人民的愤慨。
我们希望,陕西省有关当局认清形势,端正自己的立场,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边,正视人民群众的正义呼声,公正、合法的处理、解决赵东民案件。一意孤行,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我们将密切关注赵东民事件的发展态势,并保留我们对此事件关注、支持的权利和义务。
在此,我们强烈呼吁:
1、立即无条件释放赵东民同志。
2、对赵东民因此事件造成的的一切损失以于合理的赔偿。
3、陕西省有关当局要向赵东民同志及全国人民道谦。并解释清楚整个事件的过程。
4、要求有关当局对其事件的相关责任人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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