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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东民事件”广西关注团声明(2010-10-13)

火烧 2010-10-13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赵东民事件广西关注团声明,呼吁陕西当局释放赵东民并赔偿损失,支持工人维权,推动工会改革。

“赵东民事件”广西关注团声明

   

2009年8月19日,工人维权律师赵东民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国保大队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事拘留,9月23日,被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正式批捕,2010年9月25日,西安市法院“审理”赵东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 10月25日将进行二审。西安警方无理超期羁押赵东民14个月之久,至使赵东民家人处于妻亡子患、父悲母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境地。

详情参看:http://www.wyzxsx.com/Article/Special/zdm/Index.html

   

广西各地各族人民闻之无不义愤填膺,对陕西地方当局逆历史潮流而动,违背中央“维护稳定”,建立“和谐”社会,以及“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精神,利用专政工具制造动乱危害国家的恶劣行经表示强烈愤慨。为此特向陕西地方当局及中央政府呼吁并告全国人民,声明如下:  

   

一、坚决支持老共产党员马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顾问)等同志发起的北京赵东民事件关注团的正义行动;

   

二、陕西地方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赵东民并赔偿其因此事件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原则上同意赵东民等筹备“陕西企(事)业工会维权代表大会”的良好初衷;  

   

三、陕西省总工会主席和当日接待的值班工作人员要在《人民日报》向赵东民及受害者家属道歉,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违法者引咎辞职,赵东民保留起诉的权利;

   

四、响应湖南关注团的建议,以此事件为契机,从陕西省工会改革做起,作为全国“政改”方面的一个试点,打破官办工会不合时宜的现状,断绝国家提供给各级工会组织的全部经费; 

   

五、全国总工会应依据《宪法》“结社自由”的精神,保证工人行使自组工会和自选工会的权利,由工会会员自愿支付会费,使工会成为真正的群众维权组织。

   

广西关注团发起人: “红色农夫山泉”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1749113382

地区:广西南宁,职业:原中专教师,现企业员工,QQ:896437567(随时可加)

红色农夫山泉——企业员工

老牛——退休职工

爱灿烂的阳光——青年农民

洪堡——IT企业青年员工

风火八月——下岗买断工龄失业工人

虞歌乐——广西作家协会会员

走泥玩——普通劳动者

心路漫漫——劳动者

飞将军李广——教员

道法自然——普通劳动者

钟医—医生

卫民——普通劳动者

红卫兵——被剥削者

爱运动——自由职业

北海星——自由职业

旺仔——学生

老头——退休工人

洪忠¬——技术员

陆军中士——自由职业

继续强下去——

潘林雪——教师

曾令剑——审计师

小超——自由职业

游岳——学生

革命老前辈——学生

陆虎神行——学生

倪侃——工人

杨家大哥——农民工

虎踞龙盘——南宁网友

云游郎中——民间中医师

戈鸣 —— 无产者

旌旗招展——教师

枫叶——退休工人

书生意气——学生

一生正义的老头子

群山憔悴——国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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