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呼格吉勒图冤案的联想
这几天, 一桩十分令人痛惜的冤杀案,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这就是内蒙古1996年18岁的呼格呼格吉勒图冤死案。令人唏嘘和难过的是,一、人死不能复生;二、若没有真凶的认罪,此冤案永远是冤案;三、从真凶出现到平反昭雪竟历时九年之久。一群能把一个无辜的报案人办成速死的人,得有岩石般的心理素质吧?真相大白后依然能捂住九年,更需要有强大的勇气和背景吧?来一个合理的推测:若不是政治气候有所改变的话,此冤还将遥遥无期。
面对媒体,呼格的母亲表示了对党和政府的感谢。今天看了一篇文章,作者列举了十个理由,说明呼格母亲不用感谢党和政府。我觉得都很在理。因为根据揭露的具体细节,有太多的机会是可以避免这起冤案的。真相大白后应该马上还呼格清白的。但都没有。呼格一家不怨恨党和政府已属不易,感谢大可不急。更要紧的是去追究制造冤案和捂住冤案者们的责任,待他们得到罪有应得的报应,后续处理达到基本满意后,再去感谢自己觉得应该感谢的个人和组织也不迟。
本来无论什么制度,无论什么时代。冤案大概都是有的。和腐败一样,不能杜绝,只能控制。一个清正廉明的政府和一个是非分明的社会。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的行为就一定会少,而且还会付出相应的代价,冤案也就会越来越少。反之,一个浑浊的社会环境,冤魂一定是少不了的。
看到呼格冤死案,就会想到那些流传于网上的大量冤屈事件,比如聂树斌案,比如嫌疑人的各种离奇死亡案。想到那些因上访而被官方神经病了的可怜的人们。想到那些失去了主人翁地位的工人、农民为了自己的一丁点(相对于贪官)利益或被杀、或自焚的惨状。想到广受人民爱戴的好干部也可能会蒙冤入狱。想到反腐干部谢业新的十一刀自杀案。也为赵作海、佘祥林们感到不幸之万幸。
我还想到了过去,曾经被官方媒体和主流媒体竭力反复宣传,几乎人人皆知的转折前发生的几起“冤假错案”,如反右扩大化案,文革中以西纠为代表的斗殴案,邓小平案等。并借此把那个公认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激情燃烧、硕果累累(两弹一星算不?)的时代几乎全盘否定了。假如用同样“以个案否定全局”的方法和逻辑来衡量现在的中国或者美国,那会是什么效果呢?当然,这样阴暗的、片面的政治手段也是不客观科学的。否定一个清正廉明、倡导大公无私的社会文化状态会是什么后果,那不是明摆着的吗?
制造冤案大概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公报私仇;二是贪赃枉法。三是排斥异己。像呼格冤案的制造者仅仅为完成任务邀功请赏而草菅人命,而后为保官位死扛不改的,真的是不可理喻。也不知晚上怎么睡得着啊!而他们是在代表党和政府执法,这对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多大的负面影响啊。所以政府要思考的是怎么样才能使这样的奇案尽量不发生才是。
一个彭宇案,搞得人们都不敢多管闲事做好事了。一个呼格案,是不是要叫人们不要多管闲事地报案了呢?唉,奇葩时代奇葩多啊。
201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