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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实明”再次现身挑战厉以宁,愿意出庭公开作证(ZT)

火烧 2004-06-22 00:00:00 思潮碰撞 1025
史实明再次公开挑战厉以宁,表示愿出庭作证,揭露其家族财产来源不明问题,并强调已向多部门举报,呼吁调查。


  “史实明”再次现身挑战厉以宁,愿意出庭公开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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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21  石岩 

“史实明”再次现身挑战厉以宁,愿意出庭公开作证
  《瞭望东方周刊》在今年二月发表《“厉以宁家族暴富”风波》一文以后,《瞭望东方周刊》和南京《现代快报》曾收到一封署名为“史实明”的公开信。此信全文如下:
致《瞭望东方周刊》、《现代快报》编辑部的公开信
尊敬的《瞭望东方周刊》、《现代快报》编辑部:
  近阅《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7期由记者吴立波撰写的《“厉以宁家族暴富”风波》一文,并获悉南京《现代快报》于2004年2月10日也作了摘要刊载。本人作为这一风波的“始作俑者”,特向贵刊和贵报作如下说明:
  1、贵刊所提及的《有关厉以宁家族暴富的内幕》一文,原作题为《新闻?秘闻?还是丑闻?》(以下称为“此文”),系本人所作,完成于1999年11月。此文在网络流传时标题被改动,个别文字也略有不同。尽管此文被发上网络论坛本人并不知情,但本人仍愿对此文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2、早在此文写作之前,本人就厉以宁家族暴富明显涉嫌我国《刑法》中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和北京大学党委等单位提出举报,有的并附有相关的调查材料。后在向上述单位呈寄此文时,在首页页眉上明确标示“重要线索,请调查核实”,在文末注明“文中资料大都摘引自各公司工商登记的记录和上市公司公布的公告”。所以,对此文中所披露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不困难。
  3、鉴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本人的上述举报和此文均未具实名。获知厉以宁家族曾因此文而向香港媒体和个人提起诉讼,并竟然胜诉。为此本人郑重表示,如果今后在国内出现类似诉讼,只要当事人需要并提前在媒体上作出公告,本人愿意前往出庭作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人支持杨帆、韩德强、左大培三位经济学家在其公开信中提出的要求,希望厉以宁先生能“作出解释并接受调查”。本人完全同意贵刊在《“厉以宁家族暴富”风波》一文中提出的建议,“厉以宁教授完全可以在流言蜚语中挺身而出,做出解释,并主动要求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打碎无耻谰言,惩办肇事者和诋毁者”
    5、尽管从本人首次向有关部门提出举报至今已五年有余,但我依然坚信,在社会主义中国,任何腐败分子终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更何况,对厉以宁家族多年来违法违规敛财行为的知情者,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百姓何止百计,他们不会永远保持沉默。
                史实明   2004年2月16日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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