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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广场给孔子塑像,原来是为法律改革版出炉:刑不上大夫

火烧 2011-02-2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分析天安门广场孔子塑像与法律改革的关联,探讨‘刑不上大夫’理念如何影响现行法律,提出特权经济犯罪行为免死刑的法律变化,反映社会公正与改革方向。

天安门广场给孔子塑像,原来是为法律改革版出炉:刑不上大夫

刑不上大夫,孔子封建社会最杰出贡献,在胜利改革三十三年后,老柳新春,实实在在为当代改革新贵贡献了一把:今天终于催生有了一部改革新贵才有的特权经济犯罪行为免去死刑十三罪的法律规定。哈哈哈哈,妙哉!

《周礼》:“不执缚系引,不使人颈盩,不捽抑”,孔老二名言。话说开就是大夫以上的贵族犯罪,“处死刑不“於市”,而“於朝”。而今改革后,中国在孔家理论思想指引下,大刀阔斧地进一步推向发展,那些享受权利新贵先富起来人犯法,不仅不“於朝”还免死刑,直接给予法律豁免了的和谐特色!

年初,当孔老二牌坊竖立政治中心广场后,国人真是大惑不解,因为此举太封建,不仅与改革三十三年的政策法规大相径庭,更重要的还是与“精英专家学者”近年来始终推行的“普世”价值观完全水火不相融。原来,西方“普世”观的广而告之,不过是条幌子,就像潘金莲要卖肉必须去找王婆做衣需要理由一样,为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谁说不搞西方“政改”就政熄人亡,自己官权利益集团通过公改私有财产转移后,民脂民膏国内国外享受一百零八辈子都绰绰有余。然而,钱放在在哪里目前终究还是“灰色收入”。既然“灰色收入”合法化不行,为什么就不能改变法律,一劳永逸?而且不用改旗易帜“政改”,社会要付出太大代价成本。改革不是经常讲四两拨千斤方法论吗,先给社会一个消息:北京政治中心也是能走孔老二道路的。立个牌坊放在那里,话不言喻不浅,民众为中国改革后贵族集团享受特权就不要大惊小怪了。如果还不够,《人民日报》就再发一篇“理性看待当前的社会公正问题”文章,来造舆论下修改后的法律合理性。

古为今用,立竿见影,果然高明。只是叫人想起了一句话,螃蟹走道能够一往无前吗,它就一个本事,横行霸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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