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时评

中国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隐名股东”?

火烧 2015-08-20 00:00:00 网友时评 1033
瑞海公司火灾事故背后隐藏着隐名股东,真实股东为于学伟和董社轩,分别由李亮和舒铮代持。于学伟曾为中化集团高管,董社轩为公安局长之子,两人因资源共享共同创业,引发权力腐败关注。

 

 

  中国究竟还有多少这样的“隐名股东”?

 

  8月12日,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上百人遇难,700余人住院治疗,以及至少数十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极其严重的后果。

  那么,瑞海公司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工商登记信息显示,瑞海公司是一家于2012年11月28日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1月29日增加注册资本至1亿元人民币,股东为李亮、舒铮,其中李亮持股55%,舒铮持股45%。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人们发现:瑞海公司真正的股东并不是李亮和舒铮,而是于学伟和董社轩。

  于学伟原是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之前曾担任中化天津滨海物流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是中化天津物流体系举足轻重的人物。于学伟2012年9月离职后与董社轩一起创立瑞海公司。于学伟是瑞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拥有公司55%股份,由他妻子的表弟李亮为自己代持。

  董社轩则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之子,拥有公司45%股份,由他的同学舒铮为自己代持。董培军,2014年因涉嫌滥用职权为亲属牟利以及贪污受贿被相关部门调查。调查期间,董培军因身体不适被送往医院,随后在医院肝癌晚期发作不治身亡。董培军,被指“能量很大”,生前与大贪官——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交好。而武长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4年7月20日接受组织调查,2015年2月13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立案侦查。

  于学伟和董社轩是怎样走到一起的呢?

  于学伟说:“我在酒桌上认识的董社轩。他爸是公安局长,他在港口混得开。”2012年末,从中化离职的于学伟找到董社轩,决定利用双方的资源共同创业。

  董社轩说,他2006年从一所军校毕业,此后卖过轮胎、承接过工程、进口过化妆品、卖过红酒。他说:“2012年底,于学伟找到我,说想从中化拉一支队伍单干。他说中化的客户都在他手里,他能拉到中化八九成的客户。 ”

  2012年11月28日,瑞海公司注册成立。于学伟和董社轩分别找亲戚李亮和同学舒铮代持股份。公司成立后,于学伟从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挖来大量人员,瑞海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总经理只峰、主管操作部的副总经理曹海军、主管业务部的副总经理刘振国均曾就职于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

  看到这里,大家就很清楚了:于学伟和董社轩,一个是国有企业的高管,一个是执掌地方公安大权的官员的儿子;一个依靠自己长期在国有化工企业工作积累的人脉关系,一个依靠自己父亲执掌的权力及影响,他们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赚钱,而决定“利用双方的资源共同创业”,走到一起来的。

  那么,于学伟和董社轩为什么在注册成立瑞海公司时要让别人代持股份,而自己却躲在幕后当“隐名股东”呢?董社轩说得很明白:“之所以找人代持,是因为我爸在公安局任职,让别人知道了影响不好。”

  天津瑞海公司发生的大爆炸,随着硝烟的散去,让中国广大的老百姓看到了这样的事实存在:仅管中央三令五申,规定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些人用当“隐名股东”的办法照样赚钱。如果有人举报,有关部门也难以发现或者干脆答复群众“查无实据”。也许,这就是有的高官被人揭出家产有27亿美元,却至今仍然逍遥法外的原因之一吧?

  在当今的中国,究竟还有多少象于学伟和董社轩这样的“隐名股东”?我觉得,彻底查清这个问题,对于能否真正遏制腐败,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是至关重要的。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