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8·12大爆炸”为何会发生?
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特别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造成极其惨重的后果。那么,“天津8·12大爆炸”的原因何在?也就是说,这场大爆炸为何会发生?
从目前媒体披露的情况看,我认为,造成“天津8·12大爆炸”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直接的原因,更有深层次的因素。
造成“天津8·12大爆炸”的直接原因可能主要有三个:
一是涉事企业瑞海公司违规营运和操作,管理混乱,严重超量存放和混放危险化学品。据天津市副市长何树山在19日举行的“8·12爆炸事故”第十场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事发时爆炸的仓库里存有大约40种、共2500吨的危险化学品。这40种危化品主要是三大类,一类是氧化物,也就是硝酸铵、硝酸钾,加起来1300吨左右;第二类是易燃物体,主要品种是金属钠和金属镁,加起来大约500吨;第三类是剧毒,以氰化钠为主,大约是700吨。其中,硝酸铵能被火种引爆,大量的硝酸铵爆炸后会产生巨大的爆炸威力;硝酸钾与有机物、还原剂、易燃物如硫、磷等接触或混合时会引起燃烧爆炸;金属钠是化学性质活泼的易燃易爆物质,遇水会引发爆炸;金属镁也是化学性质活泼的易燃易爆物质,能与沸水反应放出氢气。按照有关规定,这三类危化品必须分开存储,不得混放。而瑞海公司却违规营运和操作,不仅严重超量存放危险化学品,而且将氧化物、易燃物和剧毒物品混放在一起或间距很小,结果导致仓库失火后,引发了硝酸铵和金属钠等物品的接连爆炸。这就是导致“天津8·12大爆炸”的首要的直接原因。
二是个别集装箱装载不符合规定。据媒体采访事发时的现场人员,火灾最初是从个别集装箱发生的。这说明,引发火灾的集装箱没有按照规定装载危险化学品,不是违规在集装箱里堆放危险化学品,安全空间过小,就是包装不符合要求,或没有采取必要的安防措施。
三是有人蓄意破坏。如果火灾最初确实是从个别集装箱发生的,这也就不排除有人在装载危险化学品的集装箱里暗做手脚,蓄意破坏的可能。
造成“天津8·12大爆炸”的不仅有直接的原因,更有一些深层次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甚至严重渎职,导致涉事企业瑞海公司违规成立和运营。据媒体披露,瑞海公司从工商注册、环评、规划审批、消防审验、安评到获得危化品仓储业务的许可和资质,基本是一路绿灯。在这中间,涉及工商、环保、规划、消防、安监、交通港口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如果有一个部门坚持按法规办事,瑞海公司都是无法成立和运营的,后来的“天津8·12大爆炸”也就不会发生。
此外,瑞海公司的真正股东一个是中化集团天津分公司原副总经理于学伟,一个是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之子董社轩。于学伟违反中央关于“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规定,2012年9月离职后,当年11月28日就与董社轩一起注册成立了瑞海公司。而董社轩出资创办瑞海公司,也明显违反了中央关于“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可是,对于于学伟和董培军、董社轩的违规行为,天津市的有关部门难道就不知道吗?特别是董社轩的父亲、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长董培军,前两年就因涉嫌滥用职权为亲属牟利以及贪污受贿被相关部门调查,难道办案人员连董社轩依靠自己父亲执掌的权力及影响创办瑞海公司的事情都没有发现吗?这不是严重渎职又是什么?
正是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甚至严重渎职,才使得涉事企业瑞海公司违规成立和运营,最后发生了“天津8·12大爆炸”。
二是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布局非常不合理。“天津8·12大爆炸”之所以造成极其惨重的后果,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非常不合理的布局有直接的关系。大家都知道,即便是同样威力和能量的爆炸,在闹市区与沙漠中造成的后果也是大不相同的。而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存放巨量危险化学品的仓库,不仅与大型的车辆停放场近在咫尺,而且与最近的居民区也只有五六百米。正是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这种非常不合理的布局,大大放大了危险化学品爆炸的杀伤破坏效应。“天津8·12大爆炸”再一次告诫我们,生产、储运危险化学品的大型企业,必须远离居民区和其它重要的设施及物资。
三是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为什么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一个不大的企业,事发时爆炸的仓库里就存有大约40种、共2500吨巨量的危险化学品?这件事再次反映出我国目前的产业结构很不合理。近几十年来,我国的化学工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其中高能耗、高污染的粗化工的比重过大,而能耗与污染较少、附加值较高的精细化工的比重则偏小。例如硝酸铵,目前我国硝酸铵年产能已达1000万吨左右,超过了需求量(国内年需求量约500万吨),今年许多硝酸铵企业的开工只有50%—60%。而国际硝酸铵年产量在6000万吨左右,贸易量在1000万吨左右。因此,有关企业和部门正积极扩大硝酸铵的出口。我国氰化钠生产企业的情况也与此类似。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的一个不大的企业,事发时爆炸的仓库里就存有1300吨的硝酸铵、硝酸钾和700吨氰化钠的根本原因之一。产能大而内需量小,企业就必然会在扩大出口上想办法,港口危险化学品的储运量也就大,发生重大事故的几率也就大大增加。
综上所述,要想今后避免类似“天津8·12大爆炸”这样的特别重大的火灾爆炸事故再发生,不仅要严肃追责,查处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还必须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监管,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储运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布局等方面,综合采取一系列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