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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刚 | 反帝,与反帝之难: 陈映真《六月里的玫瑰花》的刺与美

火烧 2017-01-21 00:00:00 文艺新生 1034
《六月里的玫瑰花》通过底层人物的爱情故事,批判帝国主义战争与种族主义,展现陈映真反帝思想与文学创作的深度。

  因为越战,一个从三代养女身份「上升」到吧女的艾密,与那从黑奴子孙「上升」到合众国士兵的巴尼,萍水相逢于60年代下半台北的某个地窖般的酒吧。这个相逢,虽说是底层人民超乎国界超乎种族的相逢,但对陈映真而言,还是难以说有什么特别值得歌颂之处,毕竟它是以美国帝国主义战争与中华民国劳「军」(即,美帝王师)性产业政策为宏观架构、以市场交易关系为微观基础的色情邂逅。作者描述两人在地下酒吧的如「一朶朶疲倦的月亮」(3:3)的废颓灯光下的初次接触,对此,作者意味深长地说:「两种不相同的肤色相拥抱着,便有某种色情的气息」(3:5)。但这个以色情作始的萍水相逢,终了竟成为了一个超越种族、文化、国界与世界区分的爱的故事──虽说是一黑色爱情故事。倚立着那盛开的、令人为之目眩的玫瑰锦簇背景,陈映真嘲讽了一个时代的满满的残忍荒诞黑暗,特别是帝国主义战争以及种族主义。

  《六月里的玫瑰花》(1967)是陈映真的另一篇美刺兼达的作品。就其「美」而言,它可说是《将军族》(1964)的跨国版本,因为它们都歌颂了出自尘秽的爱的花朵。就其「刺」而论,它似乎是台湾在越南战争期间独一无二的反战、批判第一世界、攻击种族主义的文学与思想作品。陈映真的创作总是反映着他所存在的时代,并试图面对那个时代的重要问题。杜甫的诗是史,陈映真的小说也是史,而经常都可以是比历史写作还要真实的史。

 

  陈映真在60年代的小说创作,就主人公的所从来而言,可说有三次拓展。第一次是从对自我的抑郁、理想、欲望与伤痛的凝视舔舐(如《面摊》、《我的弟弟康雄》、《家》、《故乡》……)跳出,把关怀的对象投诸历史中的他人。《乡村的教师》就代表了这一次的拓展;本省青年教师「吴锦翔」见证了日据暴政、太平洋战争、二二八,与白色恐怖的历史波涛。第二次则是从他比较熟悉的以本省人为对象的写作,拓及于当时流离到岛上的外省人的凝视注目,好比《猫牠们的祖母》、《那么衰老的眼泪》、《文书》、《将军族》……等作品。而第三次拓展,也就是展现在这篇《六月里的玫瑰花》的,则是从中国人拓展到外国人;陈映真把以外国人为主人公的第一篇写作献给了巴尼这位在越战时期来台度假的美国黑人大兵。而这个对华洋之间各种关系的探索兴趣,一直延伸到陈映真出狱后70年代下到80年代初的小说创作,例如《贺大哥》以及「华盛顿大楼系列」的四篇小说。【1】

  《六月里的玫瑰花》是陈映真1968年入狱前所发表的最后一篇小说,也是论者常常称之为「文学季刊时期」的四篇批判的现实主义小说的最后一篇。一向以来,评论界或更广泛的知识分子读者们,对这篇小说的注意似乎不及其它三篇,特别是如果和《唐倩的喜剧》相比的话。这当然和小说的主题有关。《唐倩的喜剧》本来就是关于知识分子以及他们的知识状态的作品,理当吸引注意,固不必论,而《最后的夏日》与《第一件差事》那两篇,其实也都是藉不同的事,描写广义知识分子的某种虚浮或虚无状态,从而也能在知识界中找到某种共鸣。对比而言,《六月里的玫瑰花》则远远地落在知识分子生活圈与关心圈之外,说的是两个社会底层小人物之间的「爱情的故事」[2],但又严重缺乏中产阶级所乐于闻见的「浪漫」调调。在陈映真的小说创作整体中,只有《将军族》在这一点上和它类似,但《将军族》又远比《六月里的玫瑰花》来得更受人注目,以及,更受作者青睐;《陈映真自选集》就选了前者落了后者。[3]我想这可能和前者那个高度戏剧化甚至多少有些煽情的结局──两个「大将军」的雍容之死有关,而后者连这个「卖点」都没有。各别小说孰优,牵涉到各种主客观要素,包括了题材选择、文字风格、表达形式,与思想深度等等。关于文学形式诸要素我无意也无能置喙,但如就思想而言──而这是陈映真屡次表明最为重视的一面,《六月里的玫瑰花》显然超越了同时期的很多小说。我愿意说,它当然超过《将军族》,也丝毫不让那几乎公认思想含量颇高的《唐倩的喜剧》。《唐倩的喜剧》的思想含量比较是外露的,而《六月里的玫瑰花》则是内敛的。

 

  我并无意在陈映真的小说国度中挑起它们的竞争意识,而是希望更多人注意到,这篇小说长期以来面对着一种与其内蕴价值不对等的讨论状况。在下面的讨论里,我将指出,短篇小说《六月里的玫瑰花》体现了或至少涵蕴了陈映真在60年代中期的思想状态的比较复杂的一面,它不只是一个批判性的书写──如一般的阅读所展现,更是一篇纠结着信念与脆弱的反思性书写。透过大兵巴尼与接待他的本地酒吧女艾密这两个底层小人物之关系的书写,以及这个书写者本身的书写意识,这篇小说所涉及的面向至少包括了:帝国主义(战争)、种族主义(歧视)、情色与「爱」、美学与政治,以及文明与野蛮。本文前两节是关于「刺」(也就是反帝)的讨论,后两节则是不同层次的关于「美」的阐释;第三节讨论了小说中的希望、信念与爱,而最后一节也就是第四节的重心则是在美学层次上讨论反帝之难。

  但首先,容我用一点篇幅来说明这篇小说不是关于什么的讨论,特别是当我们对照于今日知识社群所惯用的阅读镜片时。

 

 

   非关(后)殖民风月:艾密黄不是苏丝黄

 

  读这篇1967年的小说,让我回想起那时的台北,特别是中山北路三段、德惠街、农安街、双城街、民族东路到圆山美军顾问团那一带的60年代风景。在大同公司向中山北路过往领袖输诚的「工业报国」四大字巨幅广告牌下,以及在肤色黝黑、身材结实、宽松平底衬衫、小平头,望之不似路人的便衣宪兵三哨五岗的监控下,到处可见年轻的美国大兵,有黑人有白人,有穿制服的也有穿便服的。他们的个儿有高的也有矮的,但在我的记忆里,最鲜明突出的老美形象自然是幼童的我所少见多怪的高头大马。常常看到头小身高腿长的他们努力挤进那小小的、垮垮的红色裕隆出租车时的费劲但又带劲的模样,好像长脚蜘蛛非得钻到哪儿下蛋一般。但让我印象更鲜明的,则是跟在这些长脚蜘蛛或是长颈鹿身旁啁啾打转的小鸟般的「吧女」。他们妆化得很浓,好像眼睛那一块儿都是绿绿蓝蓝的,嘴唇红殷殷的好像刚吃了一条活老鼠。这些小红雀、小黄鹂、小绿绣眼们不苟流俗的艳丽大胆的剪裁,以及行走中的她们和他们所构图出来的那种怪异比例与不对称感,让人感到一种暧昧的活力,让我想看但总是又有点莫名的怕。她们以一种似乎非要表现出乐在其中的刻意态度,以一种故意旁若无人的防卫心情,陪伴着她们充满美式活力的年轻顾客(几乎可说是男朋友了),时而大声地哗笑着,时而扯着喉咙喊着她们的高八度洛杉矶美语。由于男女都青春年少,这个简单的生物事实竟然稀释了因不同种族肤色的交往所泄露出来的异色,使得60年代的中山北路的情色其实并不那么色情,或至少,不那么邪乎,特别是当我们对比于70年代以后,色情消费从「国际劳军」转向民族内部阶级间的消费时,所现出的那种肠肥脑满老子有钱的邪乎──但这是后话。前面说的是「美国区」。顺着中山北路林森北路往台北车站方向走,就会越来越进入「日本区」,也就是所谓的三条通五条通之类的地界,那儿常常可看到高度团体性、划一矮个儿的中、老年男性日本观光客。他们走在店名都是箱根热海的巷弄里,其服装之齐整与夫态度之拘谨,让人觉得他们好像此行无关风月,而是来微服行军或集体考察的。间或也有几位着和服的老太太,在这个男性之旅的队伍后头吃劲地跟着,使人更不知她们所为何来。陪伴着他们的本地伴游女子,比起美国区的同业,明显资深,衣着虽不掩风尘但也的确比较保守,而言行举止则更是低调得多。比起美国区正在大把燃烧青春的轻狂丫头,这些女子显然因历经风霜而愁悒得多。

 

  应该也是那几年吧,是《时代》还是《新闻周刊》,让北投温泉区上了当期封面,说此处已成越战大兵度假的温柔乡之类的。政府的反应好像「脸一下子格外苍白起来」(见下引),查禁或涂盖了那一期。但是话说从头,让台湾成为越战美国大兵的(性)度假之地,当然是国府的决定。陈映真在政治寓言小说〈永恒的大地〉(约写于1966)里,有这么一段象征国民党统治菁英与「人民」的精彩对话:

  「谁不知道你原是个又臭又贱的婊子!」他吼着说,愤怒便顿地燃了起来:「尽诌些红毛水手的鬼话!」

  「红毛水手,也是你去做皮条客拉了来的!」伊忿怒地说。

  他的脸一下子格外苍白起来,他因自己不能自由的病而愤怒,激动得发着抖。(3:40)[4]

  台湾的性工业在60年代的蓬勃发展,有多少是受越战度假美军的消费所刺激,需要专人研究,而且这个研究似乎必须涵盖东亚区域。当时正在努力复兴中华文化的国府,决定接受美军「弟兄们」来台度假,让好比台北的中山北路一带与台中的五权路一带成为堂而皇之的「苏丝黄的世界」,当然不能说不是基于皮肉外汇的「理性选择」,以及有事弟子服其劳的「以顺为正」。至于面子问题,那也是非到戳破之时也是顾不得的。更何况,美军进行的是反共圣战,凡我自由中国之国民(当然包括农村女性青年)能不共赴国难吗?黄春明的〈莎哟娜拉‧再见〉就是描写远在花莲一隅的情色动员。卖乖的洋媒体犯了中国人的一个忌讳,因为他们哪知道:「有些事可以做,但不可以说」。这又让我联想起陈映真的《云》(1980)里头的一段华洋对话。主人公张维杰和他的启蒙上司艾森斯坦闲聊,后者以介绍一位传奇人物般的兴奋,述及他们的远东区总裁麦伯里:

  「你不认识麦伯里。Victor。他惯常对我们说:东方像是个深情而又保守的寡妇。各位先生,只要你懂得讨她的欢心,她会献出她的一切──但是即使在最轻狂的时刻,也要顾到她的面子,以及一切东方人的禁忌。」(4:77)

 

  这位张维杰「笑了起来」,并且在「某一瞬之间,隐约地感觉到不知在什么地方让人羞辱了一下」(4:77)。多年后,有一回,我在美国碰到了一个装运工,棕色长卷发、无袖法蓝绒衬衫、啤酒肚、臂上刺青、满嘴脏话,不算少见的美国工人阶级白人中年男性。当他知道我来自台湾时,他没有像很多人会因为英语发音接近误以为是泰国,马上表示他越战时去过CCK(清泉岗空军基地),并大咧咧地说「多么我怀念女人们在那里的」,然后以那种男人之间应该要能会意的方式跟我狡狯地一笑。这个美国白人装运工或许,只是或许罢,就曾在我们现在要讨论的这篇小说所描写的那个如地窖般的酒吧里,也曾烂醉地大声吼着:「我跟上帝说,这里的娘儿们,比东京的好一千万倍──伊们又够味,又便宜……」(3:3)。当时我有些尴尬,大概也「笑了起来」。我当时也没有再细究那个尴尬,好像还有点因为对方是「劳动人民」,而我这个读了一些国际主义左派的洋书的知识分子,则很是愿意把这段不安定的对话,以工人阶级常有的直率与粗粝进行理解并安定之。但如今回想起来,他是一个工人阶级男性,他是他国内生产关系下的被剥削者,他也经常是各种伟大或不伟大的战争的受害者,但他也是第一世界的白人男性,无可救药地与第一世界的种种优势与利益(虽说是残羹剩饭)绑缚在一道,以一种上等国家与上等种族的优势自觉面对第三世界。这里有太多的东西纠缠在一块儿,难以只化约到一种范畴。

 

  「白人男性与东亚女性」,这其实是个老故事了,老到必须以莒哈斯(Duras, M.)式的倒错性别与种族的强弱势来翻新这个老套,才能找到新的兴奋点与贩卖点。古老的东亚其实一直是近现当代西方男性眼中的异国情调、猎奇猎艳、另类邂逅的性空间,早就是文学、舞台剧或是电影(例如《秋月茶室》、《西贡小姐》或是《苏丝黄的世界》……等)的一个母题或文类;尤其是「苏丝黄」更是突破了专有名词的限制,成为了一种意义象征。读〈六月里的玫瑰花〉的时候,我常纳闷于陈映真为什么给女主人公取了「艾密丽‧黄」这个名字呢?──『「我叫艾密丽‧黄。」伊说:「弟兄们都叫我艾密」』(3:3)。这其实颇怪异,至少很不寻常。一般的酒吧小姐应该不会如此自动申报姓氏,因为在这个生查理熟约翰的昏暗空间中,姓名除了指涉这个短暂交易的当下肉身之外,并无其它时空深层所指,真亦假来假亦真,她们又何必画蛇添足,乃至唐突风月,给花名平添一祖姓呢?这真的颇别扭,而我认为作者应该是知道这个别扭的。[1]他知其别扭而为之的原因,就是他要将这个艾密跨越时空,连接上那众多如她命途的黄种人东亚女子;前有苏丝黄,今有艾密黄。

  以上说了这么多可以是环绕在殖民或后殖民文学中的性/爱关系的话题,甚至将艾密黄上连苏丝黄,但我要抱歉的是,此后我将指出的却是:〈六月里的玫瑰花〉毕竟无关(后)殖民风月,因为艾密黄毕竟不是另一个「苏丝黄们」。尽管她们的职业使她们都卷入到「涉外关系」,但艾密黄不同于苏丝黄,在于她所认同并爱上的对象,虽还是照旧「来自」西方,但却并不真格地是「西方的」,因为她所邂逅的对象不是西方的「白」,好比一位风流倜傥的白人军官或殖民绅士这些上流人物,或,至不济也是一个蹭三等舱但浑身是劲的白种小子,而是西方的「黑」,一位黑人士兵,一个黑奴后代,一个在白人世界中受尽歧视的美国南方底层黑人农民之子。这是一篇关于两个来自不同世界、不同国度、不同种族的男女,从色情进入到爱情的故事,它完全不诉诸那种流行的跨世界、跨阶级、或跨国度的性交往,那种能让都会中产阶级男女,因为各种「跨度」,而感到兴味盎然的意淫张力(不管是「铁达尼号」或是「海角七号」或是「西贡小姐」或是「情人」)。这个故事说的是两个称不上性感、说不上漂亮的底层小人物充满认同纠结与人生苦难的悲剧。

 

  在「西方」等于「白人」的二十世纪种族主义美学政治霸权中,黑人是西方里的非西方,是第一世界中的第三世界。因此,《六月里的玫瑰花》就有了这样一种政治寓意:在第一世界的美国之内隐藏着一个第三世界。而以同样的理由,第三世界的东亚之中应也隐藏着一个由「苏丝黄」或是那傲慢的、英语流利的精神科医生「鸭子」所象征的第一世界。摆在一起,这两个世界看似一张太极图,黑和白各自的中心有一否定性小点,而黑人士兵巴尼体现了第一世界中的黑点。但艾密黄却不是第三世界中的白点,因为,她不是另一个「苏丝黄」,因为,她所认同与所爱的是那个第一世界中的黑点。因为这个特定认同的出现而消失的是那个原先因为「跨度」而产生的「色情气息」。

 

  在这篇小说里,帝国主义或其代理与(次或半)殖民地的结构关系退到了背景。前台出场的不再是洋军官(或洋绅士)与「苏丝黄」的情挑,而是分别代表了被压迫的美国黑人农民巴尼与第三世界底层人民艾密的互爱。但帝国主义在这篇故事中并没有消失,它始终是一个魔鬼,在舞台的一角狰狞地讪笑着。这出剧可说有三节:首先,魔鬼安排了巴尼与艾密的情色邂逅。之后,巴尼与艾密这两个小人物却将情色升华为爱情,从而寻到了他们自己的救赎。最后,这个爱情关系被魔鬼以其残暴愚蠢地对巴尼的夺命而终止──虽然希望的胚胎已经形成。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台湾开始流行后殖民清谈的二十多年前,思想者陈映真就把自己从某种自怜自爱的「后殖民」敏感中解放出来,以一种第三世界的人民视野,看待东亚区域与西方强权之间的关系,在这个视野里,连第一世界的底层人民也都可以被包括进来。这个「人民」视角在政治的与道德的层面上展现了高度的主体性与批判性,但在美学与政治/道德的交接处,则展现了和帝国美学霸权的复杂关系,既抗拒又被吸引。关于这个美学政治的问题,将在最后一节讨论。

 

   野蛮的「文明」:巴尼的两大创痛

 

  60年代台湾,知识界以及一般中产市民对美国的概括想象,其实也就是陈映真让排长史坦莱以演说家的辞令所自我标榜的美国:「公正、民主、自由与和平」(3:7),当然还得加上那令所有人艳羡的富裕繁荣。在亲美反共的大氛围下,一般人对美国与越战的关系想象,也恰如小说结束时,那张印着「一只愤怒的枭鹰,抓着一簇锐利的箭」(3:30)的国殇信里所写的,是「为无可置疑的民主、和平、自由和独立而战」(3:31)。1967年,在美国大举投入越南战场,战事鼎沸之际,还不满三十岁的青年陈映真,以巴尼这个小人物的命运无言地映照出以上各种庄严誓词的致命性欺罔。这些隽刻在国家庙堂或国家公墓的伟大辞令,似乎都在巴尼所流淌出的鲜血中,溶解成一堆鬼画符,无从辨识。

 

  但年轻的巴尼并不只是受到帝国主义战争的残害。他比万千无辜牺牲的白人士兵还多了一道种族主义残害。这两股相互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纠缠的邪恶力量,最后剥夺了巴尼大兵的青春生命与幸福期望,也同时伤害了爱他以及为他所爱的女子。在这篇小说里,陈映真对这两大罪恶所造成的永久性伤害进行了深刻的观察,并控诉。

 

  小说里,巴尼不可抑制地哭泣过四次。第四次也就是最后一哭,尤有关键的意义,因为它让我们理解了巴尼何以从一个状似快乐佻荡的小子,陡然落入无边梦魇乃至精神失常。这个哭泣突涌于精神科医师「鸭子」锲而不舍的「专业」逼问下,「突破心防」,让巴尼自白其隐匿秘密之时。在一次战役中,巴尼的同袍皆亡,他在低悬的死亡阴影下完全无助地狂奔。歇斯底里下,他把他恰巧奔入的「整个村庄打烂了」。在精神科医师「鸭子」的导引下:

  军曹又开始饮泣。「好耶稣。」他说:「你一定知道我不是存心那样。你分不清他们谁是共产党,谁又不是……」。

  「喝杯水,军曹。」医生柔和地说:「感情的发泄对你是一件好事──极好的事。」

  「噢,好耶稣……。」军曹喃喃地说,他的眼泪静静地滑下他黝黑的脸颊,像一粒雨珠挂在古老的、黑色的岩石上。(3:24)

 

 

  巴尼犯的是一个类似「美莱村屠杀」的重大战争罪行,[6]他甚至对一个「抱着断了胳臂的布娃娃」(3:24)的小女孩也扣下了扳机。虽然后来部队开来,巴尼成为了「英雄」,还因此获得擢升。这可说是任何战争,尤其是胶着地陷入恐惧与无望的战争,都有可能生产出的人道罪行,而罪人不一定是种族主义的受害者。在此,陈映真单刀直入谴责战争。巴尼因为屠村的人道罪行而获得帝国的战勋,使他升上军曹。但无论是军曹这一头衔的「荣誉」,或是排长以其东部口音矫揉造作的「雄辩」,都无法掩盖战争的可耻与龌龊。巴尼得以升上军曹说明了一件事实:这整个越战的「荣誉」恰恰是建立在对无辜者的屠杀之上。

 

  而这个谴责却又是透过对那些莫名其妙卷入战争的底层民众的高度同情与理解而为之的。陈映真看到了掩藏在他们心灵深处的巨大创伤。这篇小说的黑人大兵巴尼就是一个例子。而类似的例子在陈映真的写作中还不少,例如,《猫牠们的祖母》、《累累》、《乡村的教师》、《文书》与《贺大哥》。在前两篇小说里,战争与离乱永久性地伤害了主人公,剥离了他们的肉身与存在意义之间的联系,从而使他们只能漂浮于一种对于性的迹近痴迷的追求。[7]在后三篇小说里,战争中的荒残悖性也永久地伤害了主人公们,让他们陷入精神异常,甚至最后以自杀结束梦魇。这其中最特别的大概是《贺大哥》里的贺大哥了,他独力与这个失心疯抗拒,并企图从实践中找到救赎,但最终仍然陷入再度的精神崩溃──虽然他的救赎并非全然无意义,因为他至少救赎了一个女大学生小曹。这里不是深入讨论这些小说的地方,我想要指出的只是:陈映真对于战争的谴责是一贯的,而且他是从我们一般所认定的「加害者」(即军人)身上看到战争对人的残害。

  相比之下,巴尼所受到的战争伤害,似乎更是特殊乃至无可救药之地步。别的战争受害者皆视战争经验为鬼魅,避之唯恐不及,而巴尼可好,在已找到他的真爱之下,还竟执意回到战场,而后战死。当然我们可以废书而叹公无渡河,但如果我们不想停留在怜恨其痴愚,那又要如何解释他的这个决定呢?我认为这就牵涉到我们是否有能力进入到黑人士兵巴尼的主体状态,特别是关于他的自我认同与种族社会之间的纠葛。而这就牵涉到巴尼的另外三次的哭泣了。

 

  第一次哭泣发生于,小说刚开始,当白人排长醉态可掬亦庄亦谐地在地窖般的酒吧表扬巴尼士兵的英勇战迹,并宣布其荣升军曹之刻。这个痛哭失声所为何来呢?并非因为一种爱国者的感动,而是因为他剎时感到:他这样的人竟然也会有今天!哪样的人呢?「我的曾祖父只不过是个奴隶呢!」(3:8)。排长史坦莱‧伯齐虽已八分酒醉,但仍十分清楚「军曹」对巴尼的特殊意义;他「压低声音」狭谑地和巴尼「这头蠢驴子」说:「[今天]也许是你的家族历史中最了不起的日子。」说毕,还「恶戏地眨眨眼」(3:6)。

 

  第二次哭泣是巴尼在那骄傲的、自以为是的精神科医师「鸭子」诱导下,撕开那长期密封的童年记忆之时。巴尼于是记起,父亲常常为了清出空间,把小巴尼拎出家门在市灯下闲荡,而夜深不得不回家时,「有时候,那个白人还没有走,我们就得躲着等他。然后我的母亲在门口送走那个白人──他是一只肮脏的猪!而母亲的身上什么也没有穿」(3:18-19)。

 

  第三次哭泣则是巴尼,也是在精神科医师「鸭子」的诱导下,回忆起越战烟硝现场的一幕之时。在敌人的猛烈炮火下,巴尼把一个受重伤的白人同袍从险地拖回。白人同袍在临终前向他说:「巴尼,我真感谢你」。巴尼闻之而泣。大伙儿都还以为巴尼「是个重感情的人」,但巴尼的真正感动点是他「忽然想到这半生从来没有一个白人对我这样说过」(3:21)。

 

  这三次哭泣都高度关连于种族主义。巴尼回忆他童年梦魇的第二次哭泣,见证了由于奴隶身份的历史残留以及阶级地位的低下,美国黑人长期以来在美国社会中的种族、阶级与性的三重弱势。在美国南方的种族主义体制下,黑人男性若是敢沾染白人女性,他所将面对的报复,不管是来自国家法庭或是群众私刑,都会是非常残酷的,但黑人女性却经常可以是白人男性的付费(娼妓)或不付费(强奸)的性对象。母亲必须成为白人玩物来支撑起这个家,而无能的父亲也只能以家暴宣泄其挫折与羞辱感。由种族与阶级体制所带来的童年创伤,使小小的巴尼在夜里梦魇。

 

  那么,第一次与第三次以越战为背景的哭泣又见证了什么呢?见证了来自白人颁发的饾饤「荣誉」或「肯定」,对黑人巴尼而言,是多么的稀有,从而多么的珍贵,足以令他「悲欣交集」。这些最后只能以不能自已的哭泣表之的复杂且深度的情绪,无言地泄露了巴尼来自于一个有着深刻种族与阶级不平等的社会。在此,这篇小说深入讨论了一个问题,并挑战了一种常见说法。有人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对60年代的美国黑人民权运动(或其它黑人主体性运动)有一正面意义:战争机器的工具合理性,非其所预期地,让黑人士兵头一回感受到他们和白人同袍之间的平等。黑人军士以这个平等意识为底,在他们返乡后,对种族社会的不合理展开了质疑,从而间接促进了黑人运动的开展。这个说法似乎有其部分合理,而陈映真似乎也并不完全否定这个说法,例如,当巴尼说到打仗,并说一开始战争的确令他骇怕,

  「……但你一下子就喜欢它了──你晓得,在我的平生,第一次同白人平等地躲在战壕里,吃干粮,玩牌,出任务,一点差别也没有。他们被敌人击倒了,一点也没有特殊。在打仗的时候,你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合众国的公民。」(3:20)

  但细细尝味这个自白,似乎并不允许我们夸大战争的所谓种族解放效用,因为还是有些怪怪的,因为巴尼竟然「喜欢」上打仗了。这岂不怪哉、病哉!这其中可能有这么一层幽暗的意思:因为巴尼想到那令他沮丧的种族主义,想到战争前他的「世界只有那么一丁点,永远是那么失望,肮脏」(3:20),他才「喜欢」上这暂时没有种族歧视的战争机器。这和在中国近代史中,有多少人是因为吃不上饭而「喜欢」上当兵,似乎是没有太大差异的。战争并没有那么神勇、神奇,建立了黑人主体性,而更可能只是让巴尼(以及他的众多黑人弟兄),在种族主义体制暂时松动的战争时刻中,迂回地享受了一种暂借的平等。这样,我们才能理解,巴尼为何因为一个临终的白人小伙子的感谢话语,就不由自主地哭泣起来。他并非是因为「重感情」,好像任何两个平等相待的朋友或战士之间的感情。他的「感情」是来自于自卑,是被一个他所仰望的人所施予的荣宠所决堤。果如此,这样的一种战争经验,又如何足够培养黑人大兵的主体意识,从而在之后能承担得起黑人解放运动呢?在战争中,黑人大兵和白人大兵并没有真正的平等过,因为难以说白人小伙子有类似的理由「喜欢」上了打仗,甚至还「希望战争永远没有完」(3:21)。战争以及军事合理性从来没有让巴尼的种族主义创伤痊愈,反而是他还必须经常要花上很大的气力来安定、舒缓、麻醉这个内在的伤害;这深刻地展现在他想要透过对帝国的效忠来救赎他肤色的「罪」。因此,越战对他的意义和对他的白人同袍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后者并不需要证明什么(也许除了一点「男子气」之外),也更不会期望战争会带给他什么救赎,反而只有死亡的恐惧。因此,种族主义和帝国主义战争更常是纠结在一块儿的;战争不但无法抚平种族主义的创痛,反而一步一步地将巴尼与这个战争奇怪地绑缚在一起,继续伤害他,让巴尼在童年的一段梦魇之后,再度陷入到无边的梦魇,终而进入精神病院,出院,继而请缨再上战场,终于战死。

 

  种族主义给巴尼最直接的主体伤害是让他自卑、让他梦魇,这似乎无庸多言。而若我们更细一层读这篇小说,将会发现种族主义对主体状态的伤害并不止于这些明显之处,有些伤害甚至阴损到巴尼的人格肌理。好比,我们观察到,巴尼总是在一种隐藏、掩饰或是谎言之下存在着,特别是在关涉到自我认同的问题时,他尤其是不能在第一时间真实地展现自我,而必须伪饰、说谎,在一层薄脆易碎的自我安慰中活着。陈映真很细腻地展现了这样的「主体」状态。例如,当艾密疑惑地问到巴尼为何不愿意再和她一道台湾乡间一日游,并猜度地问这是否和打仗有关时,巴尼立刻否认,并且答非所问地说:「我的曾祖父也是个军人。他参加李将军,打北佬」(3:11-12)。但之后没多久,在巴尼与艾密共同编织的「上校梦」的兴奋中,他又不禁慨叹:「想想看,当年我的曾祖父参加李将军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个马夫呢」(3:16)。军人与马夫,相去岂可以道里计!因为这之中有一个种族主义的鸿沟。我想起来,在陈映真的〈忠孝公园〉(2001)里,台湾人林标当初在「皇军」的太平洋战争中,就只是相当于马夫的后勤军工。

 

  巴尼的无能于直接表白他的家世、认同与心声,从而必须遮掩并经常说谎的另一面,是他对帝国与「白(人)」的深层认同。这篇小说所要讲的一个核心道理就是:黑人巴尼想要透过认同帝国来治疗他的种族创伤,但却可悲地失败了,最终牺牲了他自己的生命与初绽的幸福可能。这于是就牵涉到种族主义对巴尼的主体状态的更深一层的伤害,那即是让他认同加害者。

 

  尽管巴尼对个别的优势者(包括白人上司或专业医师),有一种几乎是天生的敌意,例如,他对艾密表达了他初见排长的反应:「他是个可恶又神气的家伙!」(3:6),又例如,当他进了精神病院,见到了医生,他也马上想到对方是「一只神气兮兮的鸭子,而不是医生」(3:17)──我们的巴尼「事实上一向厌恶又骇怕那种自信、骄傲和高尚的人们」(3:16)。但种族主义对黑人主体所造成的最严重的伤害,还不是这般对个别优势者的自卑,而是他最终认同的对象竟是歧视他的白人及其体面社会。他讨厌具体的白人,但他也许喜欢白人的抽象要素:「白」。小说一开始,巴尼走进酒吧,哼着一条有这样歌词的小调:

  ──莫妮达,美丽的莫妮达呵;

  才十四岁,

  养下又白又胖的娃娃,

  …...。(3:2)

 

  这个小调所泄露的是:巴尼受到美国白人主流社会的歧视,他明着厌恶那个神气兮兮的压迫者与歧视者,但私底下却又无意识地对「白人」有深深的认同。那最能激励大兵巴尼人生未来的就是「美国梦」,而在这篇小说的特定脉络下,或可谓之「上校梦」。巴尼小子于是在60年代台湾的某个观光饭店的大床上,抽着烟遐思着他的未来,而艾密则像个小麻雀或是土拨鼠一般依偎在他的臂弯中,仰首听着他这么做白日梦:

  「现在我是个军曹了。」他充满自信地说:「军曹上去是少尉、中尉、上尉,再上去是少校中校,然后就是上校。」

  「你一定办得到,」伊快乐地说:「你一定办得到。」

  「那时候,人们便叫我巴尔奈上校──一直到我老了,小伙子们还会恭敬地叫我巴尔奈上校,巴尔奈上校。」

  [……]

  「那个时候,人们将邀请我做善邻委员会的委员,同白人一起参加宴会,甚至给白人的小伙子一些有用的、聪明的忠告。」他微笑地说:「而且我将有一幢干净、安适的大房子,被高大的南方的榕树包庇着。榕树的影子使草坪永远荫绿……。」(3:12)

 

 

  这是「第一世界中的第三世界」对第一世界本尊的认同与向往。这让我想起了《万商帝君》(1982)。虽然那身处「第三世界中的第一世界」(即「华盛顿大楼」)的小人物林德旺和巴尼异时异地异国异族,不平等与歧视的脉络也大不同,但巴尼的合众国「上校梦」不正是和林德旺的跨国公司「经理梦」(4:207)骨子里高度相似吗?这两人异国同悲,都在他们年少时,受到类似的社会底层者所常受到的伤害,林德旺是一个流氓的养子,巴尼是一个破碎家庭的小孩,对他们而言「世界只有那么一丁点,永远是那么失望、肮脏」(3:20)。及长,他们想要从那口透着「一丁点」亮光的井底往上爬,却又受到体制和它的「自信、骄傲和高尚的人们」(3:16)的落石掼压。林德旺以发疯于后街作为那不可能的经理梦的「出路」;巴尼以死于跨国战争,「客观地」自那不可能的上校梦中永远解脱。

 

  但体制真的如此不仁吗?不是还有那能医治巴尼精神创伤的精神医疗体系吗?在这篇小说里,陈映真的批判延伸到精神医疗体系,而这个批判多年之后也再次展现于《贺大哥》(1978)。陈映真观察到,这个现代精神医疗体制有一个隐藏的「功能」:为帝国主义与现代化体制提供医疗科技层次的支撑。我们不妨说,精神医疗是哈伯玛斯所谓的「以语言化解神圣」(linguistification of the sacred)的拙劣模仿秀,企图为所有人道的禁忌与不可思议的罪恶,提供一个抒发性的话语空间,让这些几乎是难以启口的罪恶变成医疗专业的治疗对象,让那些不能说、无法说的罪恶成为可说的、凡俗的、「科学」的,完全可以「解释」之事。因此,精神医疗的核心步骤就是让「病者」说话,而这也就是「鸭子」医师所一再劝诱巴尼的:「感情的发泄对于你是很好的」(3:19)。而在用语言把这些罪恶感常规化、迟钝化之后,仅仅因为病人对这个罪恶不再有感,于是他又变成了一个「健康的人」。对精神医疗体制而言,这些含有高度罪感的语言,都只是一只只的「故事」而已。体制的工作人员像搜集核废料一般,搜集这些废弃的故事,回收,然后掩埋,好像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发生过这些罪恶一般。用〈贺大哥〉里一位精神科医师的话,很多越战中精神受了残害的大兵就是这般「把心中的那块黑色的大石头留在我们这儿,轻松地回去了」(3:118)。

  在这个脉络下,我们才得以理解那被巴尼所引述的「鸭子」医生的一句话,就不再如其表面那般良善、那般敦厚、那般开阔,而是暗藏鬼魅了。巴尼说:

  「不要怕疯子。」军曹温柔地[对艾密]说:「他们只是心理受了伤,好像我们的皮肤受了伤,是一样的──鸭子这样说的。」(3:27)

 

  现代帝国体制及其精神医疗辅翼,有一共同预设的「社会理论」:社会既只是个人的加总。那么,健康的各个人的加总不就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的完成吗?因此,精神医疗体制甚至把对精神疾病的治疗当作社会的改造,他们只要「治病」,从来不曾认真思考过一个问题:如何避免或消除造成这些病的「事」?甚而,这些病要被治愈是好让「健康的身体」重新投入这些令人发病的「事」。这个文明本身出了问题,但没有人要面对这个问题,而是要治疗那些「文明」问题的受害者,让他有能力继续受害。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对于巴尼出了精神病院,奔到他所爱的女人的住处,表达了他的真实的爱情之后,却执意要回到战场再度杀敌,就不会徒呼惊讶了。他不再因屠村而自伤自愧了──而这正是帝国精神医疗体制的一种贡献。

 

  因此,当我们凝视于这个精神医疗体制和精神病患巴尼的关系时,我们似乎产生了一种恍惚感,我们开始质疑了我们一向所相信的「正常」与「不正常」的二分了。到底谁有病?巴尼难以说没病,但这个文明本身出了重大的问题、得了大病,却没有人看到,却还要以各种科技专业来矫饰掩埋。我们不追究这个体制的大病根源,却执迷于矫正或治疗这个发了病的大体制的个体征候。这不是扬汤止沸么?我认为这是〈六月里的玫瑰花〉的一个重要思想旨趣所在。

 

  以上所探讨的是陈映真对种族主义、战争以及帝国精神医疗体制的批判,它们是这篇小说所展现的「刺」。但这篇小说还有一个「美」的旨意,歌颂了小人物跨越种族、国界与文化鸿沟的相爱……。

 

 

  三 从情色邂逅到爱的救赎

 

  刚遇见巴尼,艾密对他有好感,因为他温柔也懂得调情,使她开心于碰到一个好客人。之后,艾密在安慰因荣升军曹而痛哭失声的巴尼时,也有一种情绪的感染,从而「眼圈红了起来」(3:8)。这些虽都为后来两人的情感进展提供了一些有利条件,但它们最多只是这种职场中常见的拟似恋爱状态,但还没有转化到一种非关直接交易的、有双方共同未来的投射的,甚至具有某种占有欲,且与嫉妒做起伙伴了的「爱情」状态。

 

  然而,在短短的假期中,两人的感情慢慢地在变化中。巴尼在「上校梦」做得有滋有味、飘然忘我之际,因为一种纯属空想的飞黄腾达于将来,竟也萌生了一种势利之心,对贫贱之交艾密黄产生了微微的糟糠厌弃之感。读者们,「请不要发笑罢」(借用陈映真在《猎人之死》[2:41]里对读者的请求),毕竟巴尼实在难以想象这个黄种人、前养女、现吧女艾密,要如何嵌进那个像《飘》一样的南方豪宅景致中。其实,就连他自己也难以想象如何得以入镜其中了。敏感的艾密立即感受到了巴尼微妙的心理变化;几分钟前还同是沦落人,转眼之间贵贱殊途。这种见弃的落寞与寂寥,使她「不能专心做爱」(3:13)了。可怜的艾密已经从一种夹杂着情欲以及职业所配备的些许入戏感的特殊交易状态,进入到一种更复杂的、更纠结于她的自我的精神状态了。或者,我们不妨说,她「爱上」巴尼了。这之前忠诚扮演着在非洲君王巴尼身旁叽喳不停的「王的麻雀」突然说:

 

 

  「巴尔奈上校,」伊低声说:「你没提到上校夫人呢?」

  军曹欢喜地吃了一惊。他的小麻雀正忧愁地玩弄着一只银色的发夹。他伸手去拥抱伊,他说:「你是我的宝贝,我的小麻雀……。」伊没做声,却驯良一如鸽子,任他亲昵。但伊始终不能专心。(3:12-13)

 

 

 

  之后,不管巴尼如何安慰她,甚至作超过他那时所能真诚承担之虚伪应诺,好比「谁也不娶,我只娶你」(3:13),艾密却也只有更加柔顺且惹人怜爱,一如一只静静的、敏感的、易受伤的土拨鼠。但她却怎么也无法再忘我地沈溺于肌肤之乐了──她痛苦地想起她自己来了。她因为巴尼的上校梦或美国梦而自惭形秽。巴尼要变成「高尚的人」了,把她孤单地留在这个与阳光与大地隔绝,只有一堆自己疲倦也让人疲倦的假月亮的酒吧地窖中,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如土拨鼠一样,从地底下冒出头来,看到真正的和风丽日清晖朗月?巴尼也许曾是一个她依稀盼望但也不敢真正想象的未来希望,而一旦这个希望陡然飘去时,她又难免产生了一种离弃感,以及与这个离弃感共生的自卑且自尊的复杂情感。于是,她对巴尼说:「我只不过是吧女,我不能做上校夫人」,并且向巴尼诉说了她的三代养女的身世(3:14)。但或许恰恰因为艾密将她自我认同中的私密伤疤摊展开来和巴尼裸裎相见,巴尼才得以从「上校梦」降回到平地,折回到他类似的(或许更)卑微的身世,并与艾密共勉未来:

 

 

  「耶稣!」军曹叹息着说:「一百年前,我们曾经像牲口般被拍卖!可是你瞧,现在我是个军曹哩……。」(3:14)

 

 

 

  这个相逢何必曾相识的身世背景,让巴尼放弃了准上校作态,以一个平等相爱者应有的姿态牵起了艾密的手,并且鼓励艾密与他一起向前。这安慰了艾密,使艾密再度快乐起来,重燃对一个共同的未来的盼望:

 

 

  「是的,我为你高兴。」小麻雀快乐地说:「我从小就在那些阴暗的房子里长大。你看到乡下的那种房子的。但有什么关系?我现在比他们谁人都活得舒服,就好比你现在是个军曹,明天你可能是个神气的上校。」(3:14)

 

 

 

  可不是吗?巴尼的曾祖父还是个南军的马夫,而他现在已经是军曹了,而艾密也从三代养女熬出来,「比他们谁人都活得舒服」(3:14)。那未来不也一样是值得盼望与作梦的吗?于是他们俩在一种「美梦」(携手打拼、胜过他人、脱离苦海?)终将实现的共同期待中,以及艾密在一种因感动与爱而无畏的冲动中,「开始兴奋起来,然后在疲倦中熟睡」,但悲剧的种子(以及,希望的胚胎)已经在无识的欢乐耕耘中着床了。之前,艾密关于她自己成长经验中的乡下「阴暗的房子」的无心叙述,竟然顶起了巴尼努力企图关闭的记忆黑暗闸门。就在这个夜晚,他发了病,「在睡梦中啸喊起来」(3:16)。不管他们多么努力营织他们的灿烂阳光未来,但那「阴暗的房子」其实像是两座坟一般盘据在各自的心头之上。

 

  底层民众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都不容易,因此,他们的爱情关系也不容易;在爱的平静海上随时都会因疮疤的掀开而波涛骤至。这当然不如中产阶级男女的欢爱怨嗔妒喜,来得那么拘谨细腻曲致周折。也更是远远不如政商高层连姻来得那么高山仰止,把爱情婚姻拿来私事公办,一切皆为权钱交换与经营布局。「爱情」向来不存在于真空状态中,而是反映了两个爱人的真实生命状态与社会存在。底层人民如艾密巴尼者,他们的成长与生活经历如果是坑坑洼洼、瘢痕点点,那么他们的爱情也一定程度反映了这个主体状态。如果非是,那才奇怪。

  巴尼是一个拎着相机、轻哼着歌、看来愉快的度假大兵男孩,但却带着无人能体会的严重内伤。但就在这个本来与真爱无缘、似乎也没有任何救赎与希望可能的交易空间中,巴尼遇到了艾密──一个受着虽不同但一样严重的伤害的台湾底层人家女子。是这个女子,在她自己必须担负着受损的自我的同时,却把她的爱给予了这个大男孩。在他住在精神病院的60年代下半的某个六月里,艾密每天都将一朶玫瑰花送到医院,让花朶代她讲着爱的语言,让巴尼在他的人生中首度经验到被爱,同时也萌发了一种爱人的感觉。在蝉鸣的七月的一天,巴尼离开医院再度与小麻雀相逢时,他说:

 

 

  「在医院的时候,我对我自己说:平生第一次,有个人使我觉得我自己有多重要。那个人就是你,我的小麻雀。我又对我自己说:平生第一次,我的生命里有了一个目的,为它奋斗。」「我爱你。」小麻雀叹息着说:「我爱你。」(3:29)

 

 

 

  终于,巴尼得到了爱的救赎,他终于被爱也从而能爱己、爱人了。这个救赎是几乎有着宗教性意义的,而陈映真是重视这个爱的救赎的,这也是这篇小说为何以「六月里的玫瑰花」为名的原因罢。这个救赎虽然短暂,夏吻冬泣,但毕竟它一度照亮了巴尼长期以来的不曾真正黎明过的黑暗长夜;巴尼见到了光见到了爱。我认为,爱所带来的救赎的「福音」,虽然短暂而有限,但却是陈映真这篇小说所投出的最核心讯息。艾密的爱让巴尼找到了人生奋斗目标。但可悲的是,巴尼所能找到的奋斗手段竟然是「回到战场」。他说:

 

 

  「我要杀光那些躲在森林里的黑色的山蚂蚁,那些狗娘养的。我要成为一个勇敢的军人,一个上校。我要成为你的骄傲。」(3:29)

 

 

 

  这个「上校梦」虽然是一样的荒诞可悲,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做这个梦的人的主体的改变。之前,他做上校梦是为了舔舐他自己的认同伤口,现在,同一个梦是为了爱其所爱。上校梦让他选择再度回到战场。但这不单是巴尼的「愚」所可以解释的,关键在于那个种族与帝国的罪恶体制仍然「客观」存在,仍然支配着小人物的命运。为了爱,巴尼要为艾密奋斗,而这意味了巴尼想要脱离他打仗前的那个只有「一丁点」而且是「那么失望,肮脏」(3:20)的世界。他能把他所爱的艾密也拖进那个世界吗?不成!他要努力翻身,而唯一的途径就是回到战场,拼个上校回来娶艾密。

 

  巴尼最终战死了。帝国取消了两个活生生的人的爱情关系,取消了他们的未来,但帝国并无法取消巴尼因爱而受到救赎这一经历。在这个巨大的罪恶网罟之中,巴尼爱过,也被爱过。他们甚至也定下了爱的盟誓与仪式。那「红色的头巾」,像是一顶红色的盖头一般,见证了一个极简而真诚的「婚礼」,于其中,有着「愉快地翕动着的」塌鼻子的小麻雀不住地说:「我永远是你的新娘」(3:27-28)。

 

  因此,小说最后一节的题称──「灿烂的阳光」,就有了两层意义。本来,这个标题只有一种黑色幽默的意义。巴尼登舰赴战场的时候,「灿烂的阳光照耀在那只巨大无比的战舰上,也照着他的崭新的卡其军装」(3:30),但这阳光的灿烂是欺罔的,它后头的乌云将把他带到生命的黑暗终点。但现在似乎还有第二层意义:黑人大兵巴尼长期以来的压抑、苦恼、阴郁的受伤心灵状态,在艾密的爱的救赎下,重新回复到一种和煦与光明的状态,像是照耀在「灿烂的阳光」下一般。虽然海上的阳光是欺罔的,但又有什么关系呢?谁又能剥夺巴尼已经得到爱的救赎这一事实呢?又,毕竟艾密还怀着一个希望的胚胎;她怀着巴尼的小孩了。

 

  在这篇小说因其鲜明的批判与讽刺的语言所造成的黑暗冷酷的大面积覆盖下,我们看到了一个由红色的、黄色的玫瑰花所构成的一个小小的温暖明亮之点。这让《六月里的玫瑰花》好像一幅太极图一样,蕴含着一个对现状的否定,一个希望,一个可能剥极而复的因子。这一点让这篇小说和《文学季刊》时期的其它三篇,有了重大的不同,因为无论是《最后的夏日》、《唐倩的喜剧》或是《第一件差事》,似乎都在一路讽刺与批判中,没有回到陈映真那来自基督教(或其它源头)的那一抹信念、希望与爱的本初。这篇小说,则在一路的批判与质疑中,念念不忘于怀望抱爱。

  四、「人民的美学」?:挣扎于苏丝黄与艾密黄之间

 

  之前,我的讨论着重在小说的内容,在这最后一节,我将把注意力集中在作者的书写状态上头。之前,我们看到,当作者在政治的或道德的层次上与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以及种族主义短兵相接时,作者的批判立场是明确乃至决然的;他认为帝国的、战争的与种族的论述充斥着谎言、欺骗与压迫;他确信它们既不真且不善。但是,当我们进而察看作者与它们在美感层次上的相遇时,我们发现作者原先展现在政治与道德层次上的明确决然消失了,他的感觉与判断似乎变得浑沌暧昧了,他遭遇到困扰了。这是怎么回事?这个现象又有着什么意义?

 

  我相信,陈映真在知识与理性的层次上,应是认为凡不真不善之物也必将不美,这应是没有问题的。但他在真实的创作历程中,因为文学所要求于严肃创作者的真诚,而非「政治正确」(或其实是「美学正确」),让他直面了原先在知识、理性或理论层次上不成问题的问题,从而展开了某种暧昧、矛盾与挣扎的书写。一般而言,在关于帝国主义、第三世界或种族主义的批判理论或政治书写中,这个「美感问题」或许可以藉由对西方或是帝国的信誓旦旦的批判,或是藉由抽象层次的升高,而轻松绕过,但好的文学本身所必然预设的对书写对象以及对书写者自我的双重诚实性格,则使它无法绕过这个实际存在的、无法藉由批判理论或是政治正确来开脱的「美感问题」。这么说好了,在一篇有着巴尼、艾密、伯齐排长,与「苏丝黄小姐」等角色的小说,故事只要一开始说,人物只要一出场,就无法绕过这个难以回避的形象书写问题。

 

  陈映真所诚实显露出来的书写状态,以及从而呈现出来的问题,是他给我们的礼物。他间接提出了一个高度尖锐的问题:帝国主义是要反抗的,而反抗是艰难的,但这个艰难并不仅仅存在于政治或是道德的一般意义上的理论与实践层面,艰难还在于反帝者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关于什么是「美」的态度感受──特别是在政治与道德和美感经验与判断的交接之处。这是一个高度敏感、高度暧昧且难以处理的议题,看似非关政治但其实高度政治斗争,看似非关道德但其实高度道德紧张。直白地说,问题可以这样表述:在政治上、在道德上,作者是站在艾密黄与巴尼这一边,这是没问题的,那么,在审美上呢?作者是否也是自然而然、一以贯之地站在他们这一边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得把艾密黄与巴尼,以及作为他们的对立面(或至少是对照面)的「苏丝黄」与白人军官从小说中给找出来,并严格审视作者在美感层面上如何描述他们。首先,我们一起看看「苏丝黄」。在那个昏暗酒吧中,和英俊白人军官史坦莱‧伯齐跳冲浪舞的那个「漂亮得令人嫉妒的女人」(3:5),应就是「苏丝黄」罢。在舞池的一角,艾密黄拥着新结识的巴尼,聚精会神地瞅着的就是这个女子:

 

  那个白白的女人留着一头长长的苏西黄式的长发。伊的舞姿像满月下的潮汐,冰凝而激烈的。[……] 伊从而说:

  「巴尼,我要你看一个漂亮的×货。」伊用力按住他贴着伊的头:「不过你不许爱上她。」(3:5)。

 

  这位「苏丝黄」的确是集现代感(此处也就是西方感)里的白皙、美丽、都会与性感,于一身的女子,连作者似乎也在女神如满月潮汐之舞姿下为之神迷目眩。但是,相对于这个「白白的」苏丝黄女子,我们的女主人公艾密黄一点也不白。陈映真强调再三艾密的不白:「并不白皙的手」、「并不白皙的背」、「伊断不是一个色白的女子」(3:4、5、10)。这是什么意思?当然可以说,这样写是企图透过肤色展露女主人公所从来的社会身份。她的肤色与她的体态特征(好比,「伊是个健壮的女人。这只要看见伊的特别宽阔的肩背就能明白了」[3:5];「伊的肩背宽大而光滑,好像一个等待开垦的山坡」[3:10]……),一起钩画出艾密的社会身份:她是出身台湾农村贫苦家庭的苦命女子;一个三代养女,母亲和外祖母都是养女(3:14)。她的肤色与她的体格在在无言地指出她的生命曾是和这整个苦难的、坚实的、滋润的大地牢牢地绑在一块儿的。相对于苏丝黄女子,艾密既谈不上漂亮也说不上性感,连她的乳房也都褪除了情色意涵,而被这般描述:「伊的乳房垂在床单上,好像一对果实,在丰收的时节静静地悬垂着」(3:9)。

 

  我们比较能确定的是,陈映真对艾密的情色过滤后的、象征了大地、劳动、生育与生命的身体描述,反衬出了某种社会与道德的正面意涵。但比较难确定的是:作者是否陷于一种道德意识与美感意识之间的内在不协调呢?例如,他是否在肯定艾密的「不白」所代表的一种劳动的、道德的生活,但他却又「知黑守白」,骨子里难以抗拒将「白」与「美丽性感」联系起来的美感直观呢?这似乎是作者所意识到的某种应该要逃离但却始终无法真正逃离的「致命吸引力」。从苏丝黄,我想到了陈映真更早的作品〈故乡〉里被那个废颓了的大哥所包养的「小女人」,就是「披着长而散的发,苍白但在某一方面却显饱实的」、「桌子底下的伊的肉白的踝和腿」(1:53-54)。而正是这个「小女人」,就是一心要逃离故乡而流浪的「弟弟」所无法逃离的,心知其非但无可奈何的追逐形象。「白」暗示了它后头的一大串黑暗势力,而主体常常在道德上、政治上反对那些黑暗势力,但却不由自主地被它们的美学门面所吸引。

 

  以上讨论的是苏丝黄与艾密黄这一组女性,那么男性呢?陈映真是如何描述巴尼大兵与伯齐排长呢?因为明显的原因,巴尼在白与不白的讨论上有豁免权。但作者对巴尼的形貌体态似乎更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描述兴致,常以各种牲畜、野生动物,甚或大自然的形状来描写巴尼。这和艾密也常以「土拨鼠」或是「小麻雀」被描述颇似,但尤有过之。在陈映真的描述下,巴尼「他的雪白的马牙齿被厚厚的嘴唇盖着」、「他有一对大大的突出的眼睛……令伊想起故乡的一只操劳过度的老黄牛」(3:2)、「他开心地笑起来,瞇着他的快乐的牛眼睛」(3:3)、「他站起来,像一只长脚的海蜘蛛」、「他的指甲像一颗颗乳褐色的小石头,在沙滩上被溪水冲涮得好干净(3:4)」、「他的黑色的身体像一株野生的热带树」(3:9)、她「抱着他像抱着一株高过围墙的树」(3:8)、他的胸膛像「一片黑泥土的大地」(3:9)、「他的厚厚的嘴唇像吸盘一样有力地吸吮着伊的手臂」(3:11)、「他的眼泪静静地滑下他黝黑的脸颊,像一粒雨珠挂在古老的、黑色的岩石上」(3:25)。如同艾密,巴尼的身体也让我们直观地联系上一个旷久的、坚实的、苦难的大地。但,这只是我的阅读感觉之一面。

 

  在读这篇小说时,对这类的叙述,我同时也产生了一种复杂的感觉,怕忘掉,我把它记在小说集子的空白处:

 

  陈映真虽显然站在巴尼/艾密的角度说故事,同情他们,并讽刺他们的对立面,那些「自信、骄傲和高尚的人们」──特别是那自以为是的精神科医生(「骄傲的鸭子」)。但是,在小说中,那个洋人军官史坦莱伯齐,却是有些奇怪地过于闪亮英挺。相对于陈对黑人巴尼的那些突梯滑稽的描写,这是不是泄露了作者的某种幽微的对第一世界的无意识欲望呢?果如此,那么这篇写作似乎也可以说是一种自我治疗与抵抗,抗拒他无意识中挥之不去的对由军官与绅士所代表的那体面与性感的英语世界的某种艳羡。这个感觉恐怕曾让作者惊恐无地罢。

 

  这些「突梯滑稽的描写」,除了上述马牙齿、牛眼睛、吸盘般的厚嘴唇、海蜘蛛的脚之外,更包括了简直是神来之笔的对巴尼大兵头发的描写:

 

  他的头发像刚刚拆下来的毛线,密密麻麻地卷着,看起来彷佛只是用浆糊贴在他的突着后脑的头上。(3:2)

 

  这些「自然性描述」虽然不一定让人读得舒服,但的确还够不上歧视,因为我们读者的确丝毫感受不到陈映真有任何歧视的「存心」。这些突梯滑稽的比喻语言,可以是一个特定文化与一方水土的观察者,在对一个相对陌生的对象进行形象描述时,会从他所熟悉的经验中寻找比附的经常作法。例如,杜甫要描写老鹰的眼神,就用盛唐以来长安唐人都比较常见的、印象深刻的胡人眼睛来比喻,所谓「侧目似愁胡」。而这说得上是歧视老鹰或是歧视胡人吗?因此,我的不安感应是来自于关系中的对照。相对于对巴尼的「自然性描述」,作者是以一种「文明性描述」,来描写「那个英俊的白人军官」(3:5)在看到巴尼大兵时的仪态:

 

  军官朗朗地笑了起来。露出一排健康的牙齿。他的胸膛宽阔,薄薄的嘴上留着很精神的短髭。金黄色的头发整齐地贴着他方形的头颅……他是个典型的东部世家子弟。军官的脸不知道是日晒或醉酒而发红,显得精神抖擞。他神气地凝望着一下子拘谨起来的黑人小兵。(3:6)

 

  这个上国仪态的描写当然也不可以说就一定反映了作者对这样的一种美的认同。我们当然理解这可以是在展现一种对照,一个「真正的第一世界」与一个「第一世界里的第三世界」的遭遇,而且,唯有当巴尼长得不帅,而同时排长是个英俊男子之时,才能在阅读感觉上展现霸权的全面优势位置。但这还是免不了一个质疑:相对于巴尼,伯齐「英俊」在哪儿?(以及因此之故,相对于艾密黄,那个「漂亮得令人嫉妒的」苏丝黄又「漂亮」在哪儿?)。

 

  小说之外的广大天地之中,是存在着一种可能,那就是巴尼与伯齐这两者各有各的「美」,是不用比,也不能比的,就如同象牙与乌木各是其美一般。但可惜,这个「听起来太美以至于难以信其为真」的美感判断相对主义,虽然政治正确,但却在这篇小说里被作者忍痛割除了──作者已经指出了展现在伯齐排长身上的一种挟带着帝国优势的美感高姿态,而当他与巴尼相对,纵然还说不上是美与丑的对立,但至少是「英俊」与「不算漂亮」甚或是「突梯滑稽」的对照。那么,要如何解释这个对照呢?纯就逻辑而言,我想有两个可能。其一,巴尼这个人帅或不帅在黑人里面难说,但若是不幸地与白人遭遇,相比之下,他则难以称帅。为何?因为他是黑人,这让他赛前就扣五十分,而伯齐则同理而反之。我认为,这其实是美学霸权比较真实的施展。以前有一本书,书名就是「白皮肤的薪资」(the Wage of Whiteness),指出了缘种族而生的社会赋予与剥夺效应;而如果在物质层面如此,那么在美感层面其实也是如此。另一个可能则是比较「逻辑」,因此也比较不「真实」。一定会有人说,没这么多计较,其实不过就是巴尼这个「个人」正好不帅,而伯齐这个「个人」正好帅──这无关种族,而是美丑有一个普世的标准。但样的「公正」姿态又不期然得面对一个问题:在当代,具体而言,这个「普世美感」是以哪些标准作为衡量尺度的?而这些标准是否又「恰好」印证于某个文明或种族?因此,这两种可能的回答其实都陷入了一种美感判断的「普世主义」,而白人因为「种」(即,命定的)的原因,占据了这个举世唯一的美感金字塔顶端。把这种美感判断绝对化当然是反映了历史感的欠缺。我难免狐疑地想,以及狐疑地想陈映真是否也曾如此狐疑地想过,如果是汉唐盛世君子,持其羽扇纶巾,见到「典型的东部世家的子弟」的合众国陆军排长史坦莱‧伯齐时,会如何描述他的形体神态气质?会不会说该员毛色如猿、锐头小面、眸子如闪鬼火、身形野犷、颠倒喜怒殊欠中和,更且,短髭薄唇无乃势利小人之相……?换句话说,置诸历史中的世界文明(埃及、阿拉伯、犹太─希腊─罗马、印度、中国与印加……),在所谓文明或野蛮、美或丑的判断上,应该存在着一个不算小的相对空间。但这样的一种「历史知识」,似乎也只能让我们「推论」美感的历史性与相对性,但并不意味我们能够藉由这般的推论,解放我们自己被我们的这个时代所规矩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因此陈映真不由。改写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名言,我们或许可以说:「在任何一个时代,支配性的美感经验恰恰就是帝国霸权的美感经验」。因此,陈映真的书写没有刻意地造作某种美感的平衡(例如把伯齐排长妖魔化或是把巴尼俊美化),其实是真实地展现他反抗以及同时受制于这个时代霸权的真实过程。

 

  那么,陈映真以「文明性」为原则描述排长伯齐,以及以「自然性」为原则来描述士兵巴尼,就比较容易理解了。这个理解不能是非此即彼,而必须要掌握住陈映真的浑沌与清晰、暧昧与决心、脆弱与坚强的二元特质。我们必须也得看到陈映真的浑沌、暧昧与脆弱,因为陈映真也是当代人,也当然受限于我们这个当代的美学霸权,从而在一种无意识的层次上,以黑人的形象为「滑稽」、「可爱」,或是「有趣」,而白人则是简白的美,一种比较没有问题的美,只是,这种美挟其背后的政经文化霸权,也太让人感觉「霸道」了,而他也在这里不安于他的这种审美无意识,从而他要反抗。

 

  看到陈映真纠结于受制状态的反抗,我们能够理解陈映真以「自然性」词汇描述巴尼(与艾密),是为了彰显那个以文明之名压迫他们的各种罪恶,包括,阶级社会、种族主义、帝国主义以及现代战争;这些实质上野蛮的罪恶却又以「文明」之名傲慢地展现自己,并总是企图「教化」其征服压迫之对象。从而,这个被剥削宰制的大地与自然,反倒以征服者的意象想象它自己,并企图遗忘它原来的自己,都争先恐后地往那个白晃晃的隧道终点奔去。又,由于那个已经在那儿的终点,被说成是唯一的文明,那么奔赴者就自然身处野蛮之中,而有着「野蛮」或「落后」的自卑意识。

 

  在第一世界里有一个第三世界黑点,但那个黑点梦想同化为白(例如巴尼,又例如〈唐倩的喜剧〉里的乔治周)。而第三世界里的那个「白点」则在一直扩大。那个「能说一口很好的英文」的「自信、骄傲和高尚」的精神科医生是一个白点;「白白的」、「漂亮得让人嫉妒的」苏丝黄们也想当白点,方法是用黄丝缠住飞进她们的世界的白点。扩而言之,我们可以说,那些在跨国公司体制中努力迎合洋主子的经理们(如「华盛顿大楼系列」的主人公们)、那些一心一意想要出国的都会年轻人(如〈凄惨的无言的嘴〉、〈最后的夏日〉的主人公们)、那些只在意随时跟上欧风美雨流行思潮,以西方理论、美感或价值审视自身的「读书界」(如〈唐倩的喜剧〉的老莫、罗大头),以及那些没有主体自觉,以美国马首是瞻的统治者(如〈云〉的宋老板),也其实都是欲想要变成白点的男性苏丝黄们。这么一想,其实蛮可怕的:这幅「太极图」竟将失其两仪而大化于白。至少在东亚这边,其实已是白茫茫一片,都想美白,都想当西方,都以为自己(将)是第一世界,都怕黑,都歧视黑人(以及深色皮肤的「外劳」或「农民」),都想象西方是光明的、文明的、「阳光灿烂,碧波万顷」,「在海外太阳是五色,路上的石头都会轻轻地唱歌」(3:40)──〈永恒的大地〉里那个本地女子「伊」就这么兀自想象。

 

  第一世界的「白」以及第三世界的「白点」的自我意识,其实又是建立在一种更广泛的阶级关系上。他(她)们的体面、品味、优雅与上流自觉,是以中下阶级劳动民众,特别是农民,为对照或衬托而自显的。他们的美学的社会基础是建立在对那和大自然互动的劳动的否定之上。陈映真想必对这个时刻在召唤着他、意欲对他进行殖民的美学,有着痛苦的自觉与深刻的反思。 [8]是在这个复杂的、矛盾的感情状态与自觉中,陈映真逼迫自己指出巴尼是农民(3:15)。而这是关键的,因为这不仅仅表现了对农民的某种「社会主义」感情,更是表现了农民与某种文明价值之间的深刻内在关连;对农民的感情认同,也是一种对大地、自然、动物、植物,与泥土的感情。是在这个脉络下,「市镇小知识分子」陈映真对巴尼的描述,就不应是一种对黑人的歧视美学,而更是一种正面美学。他们(巴尼和艾密)「并不漂亮」(3:4),但都让人联系上一种属于大地的、质朴的、诚实的、粗粝的、培育的、收成的、滋润的,有本源的美。那么,陈映真以「自然」与「大地」的词汇描述巴尼与艾密,所欲建立的恰恰就是一种以受苦的「自然」与「大地」为意象的美学敏感基地,以抵抗那闪耀君临的「文明」。当然,这是很辛苦的,因为整个世界(包括「人民」,甚至还包括他自己的无意识)的美感论断是朝向他所「意愿」的反方向。

 

  陈映真以黑人巴尼(以及黄种人艾密)代表并体现一种现代人所陌生了的与疏离了的大地与自然,以及它们的坚韧、活力与滋生。陈映真在这篇小说中建立了一种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的一种颜色形上学对比:「文明的」第一世界是白色的,「自然的」第三世界是黑色与黄色的。而陈映真明显是站在第三世界的立场,讲述一种白色的美学政治对第三世界的剥夺、压迫与扭曲。他要救赎那长期以来因发展与科技落后,从而被视为道德野蛮,从而被丑化的大地的、人民的,与生命的美的形象。换句话说,他要颠覆那长期以来被视为西方「文明先进」与东方「野蛮落后」的二元性,指出那所谓文明中的野蛮,以及那所谓美丽中的丑陋。帝国主义的「文明」常是一张画皮,而画皮的嘴讲着绚烂的道德话语。这能不让人警觉于小说里那个只是抱着断臂布偶的越南小女孩的不言不语不哭不喊、巴尼在睡梦中的「前语言」梦魇啸喊,这两者与伯齐排长的滔滔雄辩之间的对照,而让人对「文明」的语言或论述中的魔道,产生一种惕怵之感吗?

 

  因此,我们势必得重新体会那白人军官的看似「滔滔言词」与「磊磊行止」。我们的一种「道德的─美感的」直观,经常不自觉地与白人军官(或以此之故,那专门挖掘「真实」的精神科医生)接近,因为我们不喜欢不坦率、不喜欢掩藏、不喜欢说谎,更别说我们惧怕听到巴尼的午夜原始啸喊。但如果换一个角度思考黑人大兵的「说谎」与白人军官的「磊落」,那么我们是否能看到,巴尼的谎言与伪装,是受害者的疮疤,不好看,甚至令人不安,但却真实──因为它真实地诉说了这个体制所加诸于他的残害,道道伤疤都是张张「凄惨的无言的嘴」(陈映真1964年同名小说)。对照起来,白人军官的「磊落」,竟可以是加害者的明火执杖与鼓噪扬声,在施展暴力的同时还取得绝对的话语权和美学高姿态。因此,伯齐的动人辞藻与雄辩,好听,但虚假,因为它企图掩盖帝国所加诸于众多相关者(它的侵略对象以及它自己的卒子)的暴力。因此,我们看到了伯齐排长以那么雄辩的身姿荣耀巴尼,也是为了同时遮掩那个如「美莱村事屠杀」一般的秽闻丑行;荣耀是为了遮盖。顺道说一下,「伯齐」是一个很怪的名字,以作者「每次要为故事中的人物取名的时候,总是感到盎然的兴味」 [9]的特质而言,肯定和伯夷与叔齐那两位古之贤圣无关。或许,伯齐的英文原名就是Birch,而这个名也许可以让陈映真「感到盎然的兴味」,因为有一个恶名昭彰的美国极右组织正是唤作「约翰‧伯齐社」(John Birch Society)。 [10]

 

  帝国不仁。而这就是陈映真何以使用那么多的自然的、大地的形象来描写男女主人公的原因罢。但,以陈映真「市镇小知识分子」的背景,以及西方美感标准毕竟长期内化于他的身体感觉之中的前提而言,他在这个他努力取得的「第三世界的」、「人民的」美感意识中,应该也不是那么完全自在的罢。我想要指出的是,陈映真应该不是在美感与道德的体会上有什么圣贤的天纵之处,而似乎应是他很努力地剖析他自己的美感与道德无意识,并与之对抗。他惊鸿一瞥地看到那个正在跳着冲浪舞的「漂亮得令人嫉妒的女人」苏丝黄,但旋即非礼勿视地请她离开小说,因为他要勉励(或勉强)自己在那以西方审美观点看来「不算漂亮」的巴尼与艾密身上,体察出他们的美(与德)。如果帝国主义是一张画皮,那么画皮不正是在「冰凝而激烈」引诱着、低声呼唤著作者吗?作者应该还不太是如泉之自流地「好」巴尼与艾密之「美」,而更是「恶」伯齐(及于苏丝黄)的「不美」,而不美乃因鉴于其行事与用心之不仁。小说展现出一种艰苦的美感挣扎,以「美」为不美,以「不美」为美。

 

  这篇小说在美感书写上,诚实地、深刻地展露出一种书写者的诚实。陈映真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并没有作伪,他真实地展现了他的所知、所信与所感之间的矛盾,以及一个批判的政治与道德主体的美学脆弱。孟子曾说:「舜明于庶物,察于人伦,由仁义行,非行仁义也」。陈映真的「人民美学」应该只是努力地「行仁义」,还不算是「如泉之自流」,他是在深刻的受制状态中反抗,好像梦魇中的挣扎──但这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了。

 

  五、结语:反帝之难

 

  藉由一段黑色的爱情,陈映真说了一个关于文明和野蛮的辩证的故事。由这篇小说所开启的思想,在当时台湾的知识界与思想界是当然先锋。四十余年后,陈映真仍然是先锋,因为整个知识界与思想界对于第一世界的知识、道德与政治依附仍然结构未改,虽然或许陈映真多了一些在不同时间点上跟上来的后行者。陈映真对帝国主义的批判,对于文明与野蛮的辩证的思考,在二十一世纪仍然吾往也地展现于他对某女士站在帝国肩膀上的「文明论」的批判。 [11]而这个批判的思想原型,我们可以看到,已毕现于几十年前的这篇小说。

 

  但,对我而言,这篇小说的更重要的,但同时却是隐藏起来的价值,可能还不在于对帝国主义的政治与道德批判(即「刺」),而更是在「美」的层次上。陈映真的礼物是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帝国主义是要反对的,但反抗是艰难的。而这个艰难却又不仅仅在知识与道德,甚至是狭义的「实践」层次上,而更是存在于那深入我们日常无意识的美感经验与判断层次上。

 

  可贵的是,陈映真透过文学所说的这个道理,是借着把他自己的状态给诚实地反映出来而为之的。这让我们读者或许得以在他铺展他的欲望、脆弱与自省的同时,反观我们自己的美感经验与判断状态。可贵的是,陈映真并不曾以他已经克服了这个问题的伪装姿态来写这篇小说,从而取得了一个高高在上的训诫位置。这是小说家陈映真不同于他的芸芸论敌的真正所在。向在文学上孜孜矻矻地实践其诚实与民主的陈映真致敬罢。

 

 

  注释

  [1]陈映真的两篇借着《圣经》与希腊神话故事改写的原型寓言小说〈加略人犹大的故事〉以及〈猎人之死〉里的主人公,既是寓言,无所谓外国人本国人。此外,在〈六月里的玫瑰花〉之前,也有外国角色的出现,例如〈一绿色之候鸟〉里有着毛茸茸大手的美国领事,以及〈哦!苏珊娜〉里的法国人年轻传教士,但他们都不是主要人物。在〈六月里的玫瑰花〉之后,也只有〈贺大哥〉这一篇是以外国人为主人公的写作,但外国人进场的次数也随着陈映真着力于描写跨国企业而遽增。「华盛顿大楼」系列结束后,陈映真的小说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西洋人,只有在〈忠孝公园〉里出现过一些东洋老兵。

  [2]借用刘绍铭论陈映真小说的一篇论文题称。同一题称也被用为《陈映真作品集14「陈映真论卷」》的书名。见刘绍铭,〈爱情的故事──论陈映真的短篇小说〉,收于陈映真,《爱情的故事:陈映真作品集14「陈映真论卷》,14-31页,台北:人间出版社,1988。

  [3]见,陈映真,《陈映真自选集》,北京:三联,2007。

  [4]关于这篇小说的分析,请参见赵刚,〈颉颃于星空与大地之间:左翼青年陈映真对理想主义与性/两性问题的反思〉,《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第78期,2010年6月。

  [5]在陈映真1978年的小说〈上班族的一日〉里,风尘女子Rose说:「叫我Rose就行了,你又不是查户口的」(3:204)。但这当然并不是「证据」,因为两篇小说前后相差十一年。

  [6]这很有趣,美军投入越战的规模是在1966年急遽升高,在1968年3月发生了「美莱村屠杀」事件,而这要到1969年11月才被美国媒体爆料,使举世为之哗然,并大幅升高了美国本土的反战运动。陈映真是在1967年上半写的这篇小说,但却预言地指出了这个帝国主义战争的残酷,以及美军的歇斯底里的败象。

  [7]关于这一点,请参阅赵刚,〈被遗忘的爱欲生死:读陈映真小说「累累」里的底层外省官士兵〉,《思想》第15期,2010年5月。

 

 

 

  [8] 階級與美學品味的反思與懺悔也深刻地表現在〈兀自照耀著的太陽〉這篇小說。關於它的分析闡釋,請參考趙剛,〈階級與人性狀態:試論陳映真「兀自照耀著的太陽」中的現實主義〉,《淡江中文學報》,第22期,2010年。

  [9] 陳映真,〈鞭子和提燈〉,《陳映真散文集1》,台北:洪範,2004,第6頁。

  [10] 陳映真在1980年寫的一篇文章,提到過這個組織「約翰‧伯奇社」(John Birch Society),並定位它為「新法西斯組織」。見,陳映真,〈法西斯主義的幻想〉,《中國結:陳映真作品集11》台北:人間出版社,1988,第83頁。

  [11] 陳映真,〈文明和野蠻的辯證〉,《聯合報》,2006年2月19-20日。

 

 

  本文收录于《求索:陈映真的文学之路》 台湾联经出版社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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