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评:“一手打苍蝇,一手扔坏蛋”打苍蝇不是为了保护坏蛋!

【于一刀】之社会效应:母受辱,儿出招,一挑十一敢挥刀。一刀刺死痞无赖,一刀刺破法官条。一刀挑出高利贷,一刀剜出官匪交。一刀舞出人骨气,一刀挑起正义潮。于一刀,不逊贺帅两菜刀!一刀若有无期罪,后有乱世百家刀!
http://weibo.com/tv/v/EBB0ECJhF?fid=1034:401f5d386680e1a16f13d0972ae00412

近日,心情很郁闷,一个是被辱母案情节震撼到,被审判结果的巨大差异震撼到。一个是被某些五毛思想极为严重的网友鄙视和批判,批判的理由居然是认为笔者过于袒护于母与和于欢,认为辱母情节没什么大不了的。严重的是,持这种认识来劝我的居然全是所谓地红网微信群和微博粉丝中的老伙计。无语之外;不由得感叹,你们到底是怎样变回冷酷与麻木的状态呢?感觉到一股奇葩的思潮正在泛滥,于是写下本文,以便让自己冷静之外不能冷了血,因“局部寒冷”,故而请大家加强锻炼抵御“风寒”。
扪心自问一下,辱母案情之所以引发那么大的反响,其汹涌舆情到底是来自哪里?答案其实很简单,来自于其本身已被双方供词所确认的辱母“情节”和审判结果的巨大反差,这个也是南方系煽动的吗?把这个具体情节和结果归罪于南方系的煽动,那就太不实事求是了。至于南方系造谣传谣的捏造情节部分,当然需要揭露(笔者并未停过),但这不等于去逆势否认、冷漠、麻木、不批判这个令人发指的行为和被判无期结果的巨大反差,甚至反过来还去打击持批判观点的同志,蔑视舆情愤慨的民众智慧,这是作为一个人的,是否还具有人性最低要求的标准。这与人的身份、地位、阶级、派别没有很大关系,是作为一个人生存于世的最根本立场。同样这也与于母是什么人没有丝毫关系,即便有人证明她是希特勒的老婆,也同样改变不了她在她儿子面前遭受了这样的屈辱,那么她儿子就必然有绝对道义上的反抗权力,并能接受绝大部分人的支持,这与他是不是希特勒的儿子无关。所以,不要试图拿“现代法律”条文来帮辱母的畜生洗地,不要试图在这个节骨眼上依靠起底别人不光彩的过去来让人对你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当然,需要对此事件进行延伸的探讨与批判,应当要在承认这个不公基础上进行,否则会给民众产生巨大的误会。这一点,尹国明的文章就做得很好,不过没认真看的人还是产生了误解,建议序言和按语上阐明这点。窃以为这是左翼力量在面对此事件所采取的正确的打开方式。
环球时报有一篇根据他们自身读者范围内的,关于“辱母案”截止到3月29日受访者态度分布。结果是,在10331份有效问卷中,8成以上认为一审不合理,希望被告人于欢减刑或无罪释放,请注意这是在审判书已经全面公开后的调查情况。我以为这就是基本民意,民众显然对其中“辱母”情节之令人发指行为不能接受,其“愤怒”之情并非是南方系的煽动,而是来自于该情节自身的违背天理。把这个怪罪于南方系的煽动?这实在是令人费解,问题是当局并不需要这样脱离实际的“跪添”,否则最高检、省最高法、省公安厅,聊城纪委为何要在舆情起来后迅速介入?一副全面架空当地公检法的架势,难道还不足以表明这是要彻查其中有可能的“坏蛋”吗?笔者就为这种正确的打开方式点赞,只能从舆情关注的案情本身去突破,而不是像过去一样躲躲闪闪避重就轻。这个改变与众网民这个舆情推动的斗争是完全分不开的,这就是蕴含在民众中的伟力,而且值得肯定的是,民众们并非傻瓜,他们将矛头指向的是案情具体本身所昭示的,有可能是地方官商黑腐败所引发的审判结果,并没有多少是要“推墙”,他们是真正的扶墙派!而某些蔑视民众智慧的所谓“爱国者”,硬是要强行灌输这个案情细节与审判结果,就一定是“颜色革命”造成的,导致他们为了佐证这一观点拼命地起底“于母”的以往,然后再来连带攻击于欢反击的道义性,好在于欢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孩子,否则也会是如此遭遇。在这里我需要告诉大家,如果这样起底,中共打天下的不少领袖们起先都是资产阶级和地主成分,这是要引导大搞清算的“风”吗?
为此,我翻看了一下其他人的文章,比如张宏良,孔庆东,尹国明,甚至还看了一下宋阳标和秋石客,包括公知,文化文艺界,甚至还有流出的“梁宏达小视屏”对此案件的观点。结论是尽管大家有些“老死不相往来”,更别说是那些公知,比如易中天。但是他们至少在这个案件已经被证实的情节和审判结果的巨大反差方面,无不是极度愤慨并大多数已发文进行了立场鲜明地批判。虽然派别有异,但足以证明这无论是牵涉到什么样的人、什么派别,古今中外和一切社会形态的人,只要是人,一个大写的人,无不对此采取完全支持于欢的态度。但在这一基础上所进行的延伸话题的批判,那肯定是有立场不同。所以证明以上的最起码知道自己还是个人!严重的是,号称“红群里”的某些人却充当起了逆势力量的一份子。因为实在不好说他们不是人,其中的确是有许多日常表现很好的同志,想必是被忽悠得不行,所以只能说是一伙不食人间的“神仙”。他们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总以为这都是来自于敌人的狡猾,于是顺势就想到了“颜色革命”这个筐,一股脑地不加分析而把“辱母案令人发指的情节和审判结果”统统装了进去,一门心思来为起底而起底,结果反而把自己与现实中的民众推向了反面。好在你们不能代表体制内真正的中国共产党,也不能代表真正体制外的毛派(注:毛主席对待万恶的日兵俘虏是什么方式?对待他们国家的妇孺又是什么方式?聂荣臻交还日本两个小孩故事应该都知道吧!还一边口口声声毛主席万岁,一边又在自己搞“起底”株连制,不要说是立场坚定的毛派,一般百姓都会鄙视,因为审判书早已公开),否则这会让众民们以为这个“党”亦或是这个“派”怎么会这样胡乱牵扯,变着法子把简单事搞复杂,这不是实际上让他们走向“推墙”的方向吗?看他们一个个信誓旦旦地“护墙”,卖力地把支持于欢母子,批判辱母者这个畜生,批判聊城中院者,硬要说成就是中了颜色革命势力的圈套,那个心切而又着急的样子,令人哭笑不得!我真怀疑那些在群里整日卖拐而生意火爆的“律师”,你们到底都是些什么人?
孔庆东:刚才有同学说到,现在的人,总是想方设法,为不报仇找理由。这是一个很值得分析的入口。现代人为什么堕落?连父母之仇,都可以想方设法找理由不报。这是什么人?
选自《孔庆东:孔子论父母之仇》http://www.wyzxwk.com/Article/zhonghua/2017/03/377993.html
总之,所谓正义者阵营里居然出现要帮畜生洗地的力量,五毛思想大有领导体制外左派的气势。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理解吗?各派政治力量进行政治目的的主张实现,无论是我们目前体制内外的左右派在彼此斗争中,都无疑是需要一个基本事件所构成的“道义”抓手,打向对方的“子弹”如果纯粹是虚构的子弹,这在信息时代下,不是自我了结吗?如果有这样的南方系,我认为一定是左派的卧底,最后应该给予奖励。如果说通过在这一基础上添加佐料那是可能的,也是一定的。所以,把有可能是自身的官商黑腐败,所导致的“辱母案”情节与不公,全部推给南方系这只苍蝇,而无视自身“有缝的蛋”,于是就罔顾人性的认为于欢与其母该受其辱,这到底是要保护谁?这就如同日寇是畜生,所以我们就可以容忍其妇孺被烧杀抢掠一个道理,这不是毛派,而是畜生派!我不这样说,迟早会被真正的南方系们这样说,而且他们一定会说“毛派”们就是这个样子。所以笔者需要在此以本文为证进行公开切割一下,至少不能代表我。
需要强调一下,揭露南方系不等于要把基本人性的根本立场抛弃!总自以为群众分辨不清,别太小看了民众的智慧。维稳心切可以理解,笔者不是一直奋战在打击极右的战线上有好多年了吗?但你们不实事求是的思想与单一观点的认识所导致的行为,这在具体实践上会让占绝大多数的民众们鄙视。这是典型的让打击极右的思想陷入到了机械主义的错误圈套,这种“复制粘贴”而不加思索的思潮要不得,是完全将自己孤立起来最终沦为人民反派的角色,因为你客观上保护了民众们死死看在眼里的“有缝的蛋”。即便笔者不打倒你,人民也要打倒你!
只要静下心来好好问问自己,基本案情的细节是不是属实?而公开的宣判书里面都有具体的双方供词,这一点已成为官媒与大众传媒不再争议的共识,而绝大多数的民情就是以此事实才舆情汹涌。为什么呢?因为这是人类公用的人伦底线,用法制条文来掩盖这个事实的恶劣性质,这不是资产阶级法权立场吗?这样做的结果,不是让现在占据绝大多数的百姓对中共产生更大的失望,最后反而更快地走向与中共的全面对立吗?活跃在某些群里的意见领袖,用法律解释再添加于母与此案无关的个人信息,搞人身成分的连带主义把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所有人的共有伦理颠覆掉,这是意欲何为?这看似举着护墙大旗,我看就是曹阿满之心也!准确点说,是让中国共产党最终背上反人类的恶名。西汉末年“大好人”王莽的历史教训,就是在理想与现实的脱离实际中,最终成为了遗臭万年的历史反面角色。
正确的态度与方法是,要把批判和揭露南方系的斗争与对此案中触碰到的人伦天理与审判不公的部分区分开来,一定要结合实际做到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可是某些人就是不要具体情况来具体分析,非要胡扯地认为什么都是南方系在作假,于欢于母不是东西(他们到底是什么东西与本案所受屈辱以及审判不公没有必然联系),大肆在各群混淆是非。用一些法律条文与专业解释把简单的事搞得复杂起来,这些人配谈法律吗?连基本人性都没有,卖弄法律条文意在卖拐,然后使得大家都跟他们一样只留下冷酷与麻木,抛弃掉人伦天理的底线,然后再死皮赖脸的把“于欢母子受欺辱与被判结果”称之为法律条文规定,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是必要的法制建设!我非常纳闷这样的调子居然能在某些所谓爱国群里成为主流,可耻呀!
孔庆东(孔子论父母之仇):如果在我们这个劝学群里,都有拥护聊城法庭的王八蛋,那中国还有救吗?那你以后就不要再指责批判任何社会不公了,你活该!被侮辱的老百姓人数那么多,为什么总是反抗失败?原因之一就是认识糊涂。
最后转载流行于某些群里的一首诗(笔者做了必要删减),很有认识深度与高度,情感充沛,直戳初心的拷问。这才是真正的护党派!真是山外有山呀!那些浅显的五毛们,别再糟蹋中国共产党了!
如果于欢有罪?!
原作:胡笳落/改编:无级
如果于欢有罪?
当年人民起来革命该当何罪!
如果于欢有罪?
当年贺龙手刃恶贼该当何罪!
如果于欢有罪?
当年全民抗日就是有罪!
如果于欢有罪?
当年推翻腐朽重建光明就是有罪!
如果于欢有罪?
“见义勇为”就是犯罪!
如果于欢有罪?
您常说“依法治国”
可会问心有愧?!
如果于欢有罪?
您常说“公平正义”
不过是空话假话一堆!
如果于欢有罪?
当年先烈都是罪上加罪!
如果于欢有罪?
当年英雄都是罪上加罪!
生为人子
亲见匪徒如此辱母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手刃匪类
儿子,你该当何罪?
国人啊!
不要因为恐惧黑暗
就忘记你还是一个人!
一个有血有肉
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同胞啊!
不要为了害怕受伤
就忘记了你还是一个人!
一个有脊有梁
一个有骨有气
没有白来人世走一遭的人!
站起来!
你的奋力一博
就是为了不让正义仿徨!
警醒啊!
你的冷漠淡定
就要将邪恶包庇到天堂!
法律头上还有天理!
生死之交还有天良!
如果法律背弃了天理
“执法如山”就是丧尽天良!
如果一死护卫了天良
黄泉路上一定是浩气荡荡!
如果于欢有罪?
那就是黑白颠倒
欲加之罪!
如果于欢有罪?
那正是舍生取义
乾坤朗朗!
日月昭张!
—— 《如果于欢有罪?!》/无级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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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羽
2017.4.1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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