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二审让我们明白了许多
中国社会借鉴西方即所谓走法制社会之路年头,也有数十载,是是非非曲曲折折恩恩怨怨我们就不在此一一赘述。其实也没必要,在伤口上撒盐的确不是我们左派阵营的特长与嗜好。不过如今又有一个新名词腾空出世,叫——新证据不合法。这不由让人有所不知所以然了,或至少这一新提法让人是一头雾水。什么叫合法?这里面的玄机猫腻就太多太多。首先是只要不合法通通都视为是在无理取闹;其次,只要不是用界定的合法途径所获得的,也通通都是伪劣卑鄙行径;再就是,只要不是用合法手段获取,都可以界定为是在破坏法制建设基石行为将予以剥夺为快。那么什么又叫合法呢?可能就如同要想让社会承认是夫妻,都得首先领取结婚证方可合法,否则就为非法同居。但是,这对夫妇就是事实上的夫妻相亲相爱,那自然也不行,那也是伪夫妻。只要有一纸合法证书即使天天反目为仇厮打不可开交那也是真夫妻;再譬如,一对夫妇未按照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多养育出了孩子,那自然也是不合法,多余的这孩子当然就不得承认其是人的主体,这个孩子也很自然归属于伪人口的行列。这样一看我们终于醍醐灌顶了:原来只要不合法,即使是事实确凿、事实存在且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那一定也是伪事物,肯定也不是事物的真相,其命运当然要被乱棍轰打逐出门户。
如果按这样的逻辑来推理,那么我们人类社会的一切种种真相,都得在合法的前提下方可成立,否者那就是伪科学。那么究竟又是谁能有权界定某一事物是否合法的主体呢?当然我们首先自然先想到了公权力。警察叔叔们的举措肯定都是真理,这点我们可以放心且是无可置疑的,人民的守护神再不放心就说不过去;再就是法院的铿锵有力的一纸文书,那肯定也是经得起时间摧枯拉朽摔打的,这点你也可以高枕无忧,人民法官不为人民这也不合情理;最后就是监狱了,它肯定也是问心无愧的,毫无疑问这一关是让你心服口服的,更是经得起反复推敲的。
是啊,我们这样说,杭州萧山的项生源一案的冤屈者肯定不会同意我这一看法,甚至会百般来声讨我。即使这样我也认,因为谁叫这几位冤屈者当时所提供的证据不合法呢?——因为自己证明无罪不合法。问题很显然,即使无罪你只要不是通过合法途径所获得也是不成立予以无情地驳回,先判个无期再说。我们终于明白了人世间的冤魂是这样才生的——证据不合法!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院昨天说:【原告方所提供的新证据不合法,故不予采纳】。我们终于领教了一个不争的中国现状,那就是——只要是合法手段的即使不是事实,也能铸就成铁的事实;只要不是合法的途径,即使是颠扑不破的事实也能把改头换面成是无中生有。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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