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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胜:解决僵尸企业的方式与纠正资源错配的代价

火烧 2016-09-01 00:00:00 网友杂谈 1030
文章探讨僵尸企业形成原因及解决方式,分析财政资金与银行贷款支持的代价,提出通过兼并重组纠正资源错配,强调科学比较代价以选择最优方案。

  所谓僵尸企业不是指一般的产品滞销、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而是指尽管产品滞销、长期亏损,但由于能够得到财政资金或银行贷款的支持,因而能够一直勉强存活的企业。识别僵尸企业的关键,是看其是否是依靠财政资金或银行贷款而勉强存活。当然,它们的勉强存活不能给社会创造财富,反而会浪费社会资源。从社会资源的角度看,无论是这种企业已有的、还是后来不断投入的资源,都是错配的资源。

  如果没有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的支持,这种资源错配并不难被市场所纠正。市场会无情地淘汰消灭这种产品滞销、长期亏损的企业,而将有限的资源用于社会需要的生产中。而社会需要的生产在市场经济中应当是有销路、有效益的。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的支持,僵尸企业根本就不可能存活,至少不可能在数量上形成一定规模。

  那么,为什么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要支持这种产品滞销、长期亏损的企业呢?从经济方面看,主要原因在于由市场淘汰消灭这种产品滞销、长期亏损的企业,无论对地方政府还是对银行来说都是有代价的。这种代价有时还相当大。

  从地方政府的角度看,这种代价主要是需要安置好企业原有的人员、处理好遗留问题、承受由此带来的经济指标下滑等不良影响。从贷款银行的角度看,这种代价主要是承担由于企业破产造成的坏账损失。如果破产的企业规模大、坏账数量多,可能带来银行的经营风险。地方政府和贷款银行的当事人,在当期利益的驱动下,为了回避上述代价,往往会做出继续维持这种产品滞销、长期亏损的企业的决策。但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这种代价越来越高,不尽快解决只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对这种不负责任的短期行为必须坚决反对,严肃问责。

  但尽快解决并非只能由市场淘汰消灭这种产品滞销、长期亏损的僵尸企业,以纠正资源错配,其他方式也是可以选择的。比如,可以由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对僵尸企业进行吸收兼并。僵尸企业已有的资源由对其吸收兼并的企业支配;原来给予僵尸企业的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支持,现在可以给予对其兼并吸收的企业。通过吸收兼并,对资源重新进行符合市场需要的组合。这种符合市场需要的资源重组,有可能使地方政府和贷款银行付出较小的代价。但究竟用什么方式解决僵尸企业、纠正资源错配,应当对付出的代价进行全面科学的比较。

  一般来说,解决僵尸企业、纠正资源错配的代价是可以量化比较的。比如,地方政府可以比较安置企业原有的人员、处理遗留问题等所需付出的代价,与支持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对僵尸企业进行吸收兼并所需付出的代价。如果前者较小,就应当果断地“断奶”,由市场淘汰消灭僵尸企业;如果后者较小,就应当坚决地支持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对僵尸企业进行吸收兼并。再如,贷款银行可以比较坏账损失和由此而来的应对经营风险的代价,与贷款给对僵尸企业进行吸收兼并的企业可能带来的坏账损失及应对风险的代价。如果前者较小,就应当停止贷款,任由市场淘汰僵尸企业;如果后者较小,就应当积极贷款支持对僵尸企业进行吸收兼并的企业。

  可见,在解决僵尸企业问题上态度要坚决,方式应灵活。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既要发挥市场对产品滞销、长期亏损的企业的淘汰作用,又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重组中的优化组合作用,以实现以最小的代价、最优的方式解决僵尸企业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和贷款银行都要积极做好牵线搭桥、协调服务工作。只有发挥各自的优势,联合行动、相互配合、积极探索、攻坚克难,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也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各自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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