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新民主主义路线的争论与高岗的自杀

火烧 2020-08-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7
文章探讨新民主主义路线争论,涉及毛泽东与党内民主派的分歧,强调工人阶级依靠与限制私人资本主义,同时提及高岗自杀事件,反映当时政治与经济路线的冲突。

  

  毛泽东与曾经追随他多年的党内多数元老的分歧具有深刻的原因,这是一个坚定追求共产主义理念的理想主义者与着眼于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现实认为民主主义和市场资本主义更适用于现实的现实主义者之间的分歧。后者,也就是毛所说的“党内民主派”或“走资派。”这种分歧具有相当深刻的历史背景和政治渊源,甚至可以远溯五四时代的抽象民主理想,贯穿到延安时代毛泽东与彭德怀关于民主政治体制的争论,以及抗战胜利后党内多数高层领导对“和平民主新阶段”即和平议会道路的向往。到了建国初,在如何对待资本主义、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高层中也不是一致的。毛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明确指出,革命胜利以后,国内的基本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要采取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政策,而“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关于在城市斗争中依靠谁的问题,毛尖锐地批评说:“有些更糊涂的同志认为是依靠资产阶级”,“不是帮助国营企业的发展,而是帮助私营企业的发展”。毛说:“我们必须批判这些糊涂思想。我们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

  与之相反,1949年中共中央迁到北平不久,刘少奇在天津,宣布要放手发展私人资本主义,鼓励资本家大胆地剥削工人。在天津工商界座谈会上,他提出“今天中国资本主义还是在青年时代”,“剥削在一定的条件下是进步的、正当的、合法的”,“今天资本主义剥削不但没有罪恶,而且有功劳”,“剥削的越多功劳越大”。

  一九五一年三月至八月,围绕山西省委在晋东南老区试办十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领导层展开了一场争论。山西省委提出,“对于私有制基础,不应该是巩固的方针,而应该是逐步地动摇它、削弱它,直至否定它。”刘先是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批评山西省委的办法是“一种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是实现不了的。”接着,在华北局更严厉、更系统地批评山西省委,说“将来实行社会主义,不是先从农村,而是先从城市,即先工业国有化,然后才是农业集体化。”“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不可轻易地动摇、削弱和否定农民的个体所有制。”山西省委用十个农业合作社丰产增收、吸引农民走集体化道路的鲜活实事,上报华北局、中央,刘在报告上批道:“这是一种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他们把新中国的富强寄托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上。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以后,薄一波在新税制中提出“公私一律”的主张,实际上是通过税收,促进资本主义发展。

  这场争论开始毛不知道。毛发现后,把刘、薄一波、刘澜涛找去,明确表示不支持他们的意见,而支持山西省委的意见。毛针对刘“先有机械化,后有合作化”的论调,说:“既然西方资本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有一个工场手工业阶段,即尚未采取用蒸汽动力机械,而依靠工场分工以形成新生产力阶段,则中国的合作化,依靠统一经营形成新生产力,去动摇私有基础,也是可行的。”

  刘为了贯彻自己的纲领,竟发展到一些中央会议的决议,不经毛的审阅,就以党的名义下发。毛两次书面批评,指出:“这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重申:“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须经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

  由于当时刘、薄一波受到了毛的严厉批评,高岗就认为毛要倒刘,也觉得到还权于军队功臣的时候了,私下找了彭德怀、朱德、林彪等商量,要重分权力,拉陈云、邓等,结果邓向毛告了状,逼毛表态。高岗是坚定的走集体化的道路,毛开始是支持高岗的,反对薄一波、刘的右倾路线的。高岗真正的错误是违反了组织原则,是宗派主义的错误,但是出发点不是篡夺毛的权,是夺刘、周的权。毛权衡轻重,支持了以刘为首的文官集团,他发意见说有一个公开的司令部是毛,有一个地下搞阴风的司令部,搞地下水的人指高岗,批评他。

  当事人回忆:“高岗的事情暴露出来,给我的震惊是非常大的。第一个震惊是我没有想到党内高层斗争会是会是那样一种方式,那样一种惊心动魄。那些平时很受尊敬的领导,相互斗争起来是不得了啊。我亲眼见到刘少奇和高岗相互斗骂,王光美哭起来了。”(戚回忆录)借毛外出之机,刘抓住高的宗派活动不放,高岗一气之下自杀了。最后,刘给高岗定一个高饶反党集团案。真实的情况,高岗不是反党,更没有反毛。后来毛在文化革命中说,高岗如果当时不自杀,现在就可以使用了。

  刘坚持他的“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这一纲领性的提法。一九五一年三月,刘在讲话中,提出了“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构想:“共产党的最终目的,是要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它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终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新民主主义革命一般地不破坏私有财产的制度,但社会主义首先要在工业中然后在农业中破坏私有制)”从上述中可以看出,他的基本思想即一般不破坏私有制的思想是贯穿于他这一时期的文章、报告和批示中的。

  一九五三年六月,毛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指出:“有人在民主革命成功以后,仍然停留在原来的地方。他们没有懂得革命性质的转变,还在继续搞他们的'新民主主义',不去搞社会主义改造。这就要犯右倾的错误。”“'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这种提法是有害的。过渡时期每天都在变动,每天都在发生社会主义因素。所谓'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怎样'确立'?要'确立'是很难的哩!”“过渡时期充满着矛盾和斗争。现在我们的革命斗争,甚至比过去的武装革命斗争还要深刻。这是要把资本主义制度和一切剥削制度彻底埋葬的一场革命。”

  通过批判刘的思想,制订了党的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毛尖锐地提出:“这条总路线的许多方针政策,在一九四九年三月的党的二中全会的决议里就已提出,并已作了原则性的解决。可是许多同志却不愿意遵照二中全会的规定去工作,喜欢在某些问题上另闹一套不符合于二中全会规定的东西,甚至公然违反二中全会的原则。”自五十年代中期的合作化运动开始,毛泽东大大加快了转向社会主义的步伐。由此开始,党内民主派与毛泽东的政治分歧不断加大。正是这种政治分歧,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爆发。(百韬网刘琅)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