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网暴往往能够获利!为什么法律往往在网暴下双标?
一、何谓“人间正道”
1:如果遵循法律程序,那么应该有事件的“脉络经纬”、事件的“是非曲直”、事件的证据链、事件的法律依据和对事件裁定判决的法律条文;
2:如果是家国天下大事:譬如倭寇侵华、蹂躏中华民族、......,那么统一战线大概就是人间正道;譬如三年内战,那么解放战争,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大概就是人间正道;譬如新冠疫情肆虐,积极防控、人民至上大概就是人间正道;......;
3:治理国家,对于执政党,那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人间正道;治理企业,企业文化里,员工以企业为家、领导遵纪守法、视员工如家人,大概也应该是人间正道;
4:鲁医生事件的惊心动魄:开始我对这类事情没有一点兴趣,后来家属的一边倒,“鲁医生”好像是罪大恶极、十恶不赦。感觉可能又是舆论导向性,导致非常错误和极端恶劣事件。结果去网上浏览了一些情况和方方面面,发现又是舆论误导捣乱、极端思维泛滥、正义法律沦落。
二、我们的社会得病了吗
1:搞笑的医院:鲁医生是医院的员工吗?如果是医院员工,那么为什么医院没有依法、依规、负责任处理和解决问题?鲁医生是十恶不赦的坏蛋吗?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医院在根本不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就落井下石呢?领导经常教育员工“以企业为家”,怎么一有屁事就落井下石?这样的企业文化,怎么会得到员工的认同和为之奋斗?落井下石的企业不配得到员工的忠诚、社会的认可。很难想象这样的医院,会对病患精心呵护、实行人道主义、开医院最可怕的是利欲充心、对人冷漠:领导的担当、对下属冷漠、对员工冷漠、对病患冷漠、对社会冷漠。
医院、学校,本应该是最充满阳光、人文关怀、人性光芒的地方,结果,我们看到的是医院的虚伪、缺失的担当、渎职和麻木;如果企业是个大家庭,那么领导就是家长,员工出事了,理应得到家长的帮助、呵护和教育,而不是痛打落水狗;
鲁医生在他人生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们的医院却在把他打入十八层地狱之时也狠狠踩上一脚!可悲的企业文化!这就是对社会的犯罪、这就是对员工的背叛;什么是初心?难道初心就是锦上添花?难道就是虚伪的两面人?没事时我是你的家人、有事时麻木不仁、形同陌路?
2:瞎眼的舆论:改开这些年,我们经常会看到“舆论的反转”,为什么?难道我们的舆论就是猎奇、狗仔队、搏眼球?愚蠢的舆论:偏听则信的舆论,就是愚蠢的舆论;偏听则信的舆论文化,就是愚蠢的舆论文化;愚蠢舆论生存的社会,就是愚蠢的社会,它让大量偷奸耍滑有了野蛮生存空间、愚弄国家资源、愚弄正义良知、愚弄人民群众;导致是非不分、破坏法律程序、增加社会成本、......;
3:愚昧的网暴:改开这些年,由于彻底否定、唯一标准、极端思维泛滥。最经典的表现就是极端的网暴思维,致使很多不法之徒,往往利用网络空间成为它们利益寻租牟利的不法手段;
4:思想完备性:鲁医生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中华民族的缺陷——缺乏完备性思维问题:
譬如舆论只看到和听到某一方的一面之词,结果就在大肆炒作好人和坏人,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是被牵着鼻子的蠢货。试想,如果我们的舆论有完备性思维,多去了解另一方、或者去公安机关去看看完整的录像带、多去小区和幼儿园去了解是非曲直,那么鲁医生会被舆论打造成十恶不赦之徒吗?
譬如公安机关对鲁医生拘留程序,如果对完整录像带的分析、如果排除舆论的干扰、......,那么试问拘留程序合规吗?如果公安机构都没有健全的法制建设和相应的法律程序约束,那么这样的法律又有什么存在价值呢?
譬如鲁医生被开除了,那么试问医院开除程序合规吗?鲁医生的劳动权利是否还受法律保护?为什么医院不能在案件的是非曲直、公安侦案、法院判决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给与鲁医生合适的惩处呢?
据说鲁医生是外聘医生,难道外聘医生就没有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权吗?哪怕鲁医生是犯罪分子、十恶不赦,好像法律也应该保护鲁医生的合法权益?
5:人性的辉煌:譬如“俄乌冲突”,我们很多人是同情俄罗斯,为什么?因为我们更注重事件的“脉络经纬”,而不是一时一是;譬如鲁医生事件,我们更应该弘扬理解和包容,而不是充坼极端的整人、整死人;譬如整个事件,我们应该把握整体的、全面的评价和判断;
6:屁大的事情:鲁医生打入错了吗?绝对错了!还有其他错误吗?没了!至于上门有错吗?没有错!如果一定说有错,那么只能是这个社会有问题。一个书呆子没有了解社会的险恶和人性的狡诈;鲁医生推到老头子有错吗?那么只能由法律来甄别鲁医生防卫有没有过当!
第一次老头子拿塑料凳子砸人时,鲁医生没有过激反应;当老头第二次用十几斤的硬木凳子砸人时,鲁医生才采取防卫措施,那么人处于应激反应时,有没有会用力过当呢?我想人们在面临生命危险关头的用力不当,应该是完全能够理解的;而老头用十几斤硬木砸人已经危及生命.
所以仅仅是对小孩一个巴掌,就是十恶不赦,试问这样的法律尺度准确吗?至于鲁医生上门、鲁医生推到老头子造成骨折,那是有前因后果的、法律应该讲究证据链、应该讲究是非曲直、应该讲究脉络经纬!
鲁医生事件是试金石,当事方在不接受道歉、利用网络暴力渔利。正是我们对法律是否滥用的检验!实践检验真理!衷心希望鲁医生能够得到法律法规的合适惩戒和保护,而不是让法律成为网络暴力的应声虫。
7:几点冷思考:
a)罪犯有人权吗?鲁医生好像被舆论定义为罪犯了,医院开除、舆论搞臭、家属隐私、人格羞辱、......,我们这个社会怎么了?怎么会让人们忐忑不安、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舆论暴力、网络暴力、没有依靠、没有宽容、没有安全、......;
b)双标是美国专利?还是中国社会常态?
鲁医生小孩被打,等到晚上还没有等到道歉!可是施暴小孩被打,孩子的家属立马报复,先用塑料凳子、然后用十几斤重的硬木凳子、最后据说去了三次厨房拿凶器,结果很多人还同情的是砸人的家属,试问你们是否双标?当事的家属是否双标?当你们看到小孩被打就立马反击时,有没有想过鲁医生一家在期盼你们来道歉的煎熬?
鲁医生小孩被打,等不来施暴家长的道歉;而鲁医生推了老头,认识错了,却道歉无门,准备往死里整,试问施暴小孩的家长,这是否又是双标?试问是谁给与施暴家长的往死里整人的底气?
c)是否构成伪证罪:据说录像带有30多分钟,结果是剪辑了25秒有利证据,然后运用网络炒作,达到操弄和误导舆论,从中渔利,这是否是一种伪证;根本没有打算去道歉,结果却在道歉问题上多次撒谎,这是否是一种伪证?鲁医生被刑拘的重要证据是推到老头子造成骨折,但我们在各种媒体、舆论、网络上只看到鲁医生推到老头的画面,没有完整的老头砸人及被推到的整个过程,这是否又是一种伪证?
改开四十多年了,据说法律文本汗牛充栋,可真正能够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又有几何?施暴家属的伪证是否涉罪?老头用危及生命的行为谁来认定?老头推到和危及生命行为的因果关系能够熟视无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