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到底刺死了好官还是坏官?
邓玉娇到底刺死了好官还是坏官?
钟 声
6月16日 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读罢此条刚刚在诸多媒体披露的消息,尽管为这个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民女的被“免除处罚”和“恢复自由之身”而终于放下心来,但对于官方媒体和法律关于“邓玉娇刺死官员案”的认定,作为一名执政党的党员,本人不仅深感羞涩,而且十分想问:邓玉娇到底刺死了好官还是坏官?
很显然,民女邓玉娇为保住自己的贞洁和尊严,所刺死、刺伤的不是什么好官,而是执政党的败类,给党的威信和声望造成了恶劣影响的坏官、淫官。邓贵大等三个坏官、淫官如果不严重违法乱纪,特别是欲图强暴民女邓玉娇,是根本不会发生如此影响重大的死伤案件的。一个只为赚钱糊口的柔弱民女,毕竟没有主动找邓贵大等3个财大气粗的官员拼命,而是在低下的工作环境中被逼无奈,不得已而为之的。她难道不清楚故意杀人尤其是杀官员的惨重代价?如果说她完全清楚,那么邓贵大等3个淫官不恰恰是逼迫其举刀杀人的罪魁?!
既然如此,作为执政的和号称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而言,能不首先清理门户,以“大刑侍侯”,用自己的铁的纪律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意欲强暴民女的淫官;即便是思想道德和作风败坏,给党的威信和声望造成严重影响,也该迅速予以惩治,丝毫不留情面并且公之于天下,让广大工农兵学商群众都体会到本党确实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而非旨在为官僚阶层谋利益。对此,稍有良知者都可想见,这既可收天下归心、万民景仰之效,还可为司法机关创造从人民意愿出发而绝不偏袒自己组织中的败类的公平审理条件。
是啊,若果能如此,则“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就绝不能如此遮羞掩丑地认定,而是极其坦诚、鲜明和直接地认定为邓玉娇或民女“刺死淫官案”。这不仅不会影响执政党的威信、声望和权力,相反,还会因为党的知耻而后勇,无情地惩治腐化堕落的淫官、贪官而使“刺死淫官案”从一开始就步入公平、合理、顺畅的审理程序,特别是使自己的威信、声望和执政能力由此大大提高,至少不会出现最终不得不顺应党心、军心和民心的尴尬后果且备受质疑。所谓“祸兮福所依”,也不无这方面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