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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产资源究竟属于谁所有?

火烧 2010-08-2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7
文章探讨国家矿产资源归属问题,依据宪法第九条指出矿产资源属全民所有,质疑地方政府随意处置及个人开采权合法性,强调宪法对自然资源的保护,呼吁防止资源被破坏与滥用。

【太阳能热水器】不想一语惊坛:国家矿产资源究竟属于谁所有?

   

因为这不是太阳能热水器自己的话。

   

因为它只是草民的内心疑虑。

   

因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可能一语惊坛。

   

但这毕竟是长久悬疑在国民公众心里头的难解之题。

   

答案其实很好找。宪法里就有。

   

宪法是一个国家最具权威的第一大法。任何其它法律都不能够也不允许与它相违背。

   

宪法里是这样表述的: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

   

既然矿藏等等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那么当地的地方政府何以能够有权对之随意处置?能够随意的定价,随意的转让?随意的拍卖?全民从中又得到了些什么?难道是子孙后代的不动产被耗尽?难道是遗留的恶果和环境的损伤留待子孙后代去忍受去改变?

   

个人为什么能够得到全民共有的矿藏资源的使用权开采权变卖权?!

 

是谁给了这些人化公为私的权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宪法里的这句话人们该如何理解?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不能容忍宪法被某些个中山狼一类的人物亵渎!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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