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宗源书记的变化
可能很多人都已经注意到:石宗源书记的腔调发生了重大改变。
6月30日,石宗源省委书记赶到瓮安后曾断言:“6-28”事件是一起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的,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是“打砸烧”事件。四天以后的7月4日,石宗源书记对于事件的起因有了新的说法:瓮安“6·28”突发事件,直接导火索是女中学生的死因争议,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当地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对此,瓮安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注意到石宗源书记前后两次讲话都用过“简单”这个简单词汇。前次是断言事情的简单:起因简单,后来嘛也不复杂,就是被人利用向党挑衅。后次则是批评当地官员的“工作方法简单”。一般而言,复杂事复杂办、简单事简单办才是常理,否则,要么是杀鸡用了宰牛刀,要么是杀牛用了宰刀鸡,都要出问题的。所以我断言,石宗源书记的这番变化,乃是他本人思想认识上的一次重大进步。显然他发现,事件所暴露出的群众情绪非同小可,不可以压,也不可以吓。那样做只能适得其反。据说在前一天的会议上还曾有过这样的说法:“这起事件看似偶然,实属必然,是迟早都会发生的”。这就更加证明了石书记此一变的历史意义!
对书记的这一变化,我的评价是聪明至极,识时务至极!
相当长时期以来,随着干部队伍腐败的加剧,干群关系的紧张逐渐到了一触即发的边缘。官员们处理社会群体事件的手段更与民众的期待大相径庭。有人将这种群众情绪(或曰民愤)形容为“堰塞湖”。水,可疏不可堵。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我们先祖的这些经验总结,被很多自以为是的精英官员抛诸脑后至少二三十年了。
此“湖”即成,本应立足于早日疏解(就像唐家山堰塞湖的解除那样,咬咬牙狠狠心,长痛不如短痛),因为越早解决代价越小,而越晚下手难度越大!但是事实却是,那“堰体”一旦出现险情,官员们首选的办法就是堵!不是吗?山西的黑煤窑事件,洪洞矿难,安徽的毒奶粉、手足口病,太湖的蓝藻,不都是这样一路走来的吗?今日民众的情绪,不就是这样一点点积攒起来的吗?涉案官员腐败的胆量不也是这样一点点锻炼出来的吗?两相背离,越走越远,才有了今日之干柴烈火般的危险局面!从一时一事来看,堵的办法最简单、最省力,也最容易见效,但是若从长期效果看,则正好相反。堵,无异于饮鸩止渴!我们此时回首十年前、二十年前,那时如果拿出点魄力解决腐败,是不是要容易得多?1953年毛主席批准杀刘青山、张子善时没有手软,换来的是三十年的廉洁!政治家执政能力的高低优劣,眼界的远近深浅,在此事上看得再分明不过(当然也和自己屁股干净不干净有关)。要不,毛主席为什么要把“党的建设”与“统一战线、武装斗争”一并列为党的三大法宝呢!弄丢了法宝的,不是败家子是什么?
扯回话题,还说石宗源。石书记此番表态还特别强调了打击瓮安县黑恶势力的决心。据报道,贵州省委政法委书记崔亚东表示,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的严打整治行动,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铲除其“保护伞”。我想,黑恶势力的形成不会是一朝一夕,早先一定也常有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但却被“保护伞”保护着。如今“大火”烧到了政府自身之时,终于要“痛下决心”了。这决心虽然晚些,却也值得欢迎。希望官员们说到做到。当然应该相信他们要打击的是那些真正的黑恶势力,不是那些因为平时憋了一肚子气,趁乱随手向公安局大楼扔了两块砖头的群众。
言及此,我想到了一位张民警。据报道,瓮安事件死者的叔叔在事发次日被指令到派出所讲述事件经过时,曾与张民警发生“冲突”,并被喝令“滚出去”。在他“滚”出公安局走到保险公司门口时,就遭到6个不明身份者的暴打,以至于伤重住院。如果我们根据多年来的见闻做个推测,似乎这位张民警与那些黑恶势力的关系就值得好好查查。
依我看,石宗源书记这一变,变得好,但还不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处理完瓮安事件之后,书记应该带领全省官员们好好反省一下立场和感情的问题,也即是“屁股坐在那一边”的问题。一边是那些敢于花钱如流水,能够催升GDP的光鲜的商人,另一边是些眼巴巴等着倾诉冤情,要求解决困难的衣衫褴褛的百姓。掌握这个平衡,如今看来不仅事关和谐大局,甚至关乎到执政党命运的大事了!官员们如能在此事上获得一些心得,取得一些进步,那意义要远远超过石书记今日之变的!果能如此,瓮安事件的代价就不白付出。不过此事难度实在太大,起码我不敢抱很大期望。
石书记这个尚有待深化的变化虽然具有历史意义,但似乎已经太晚了些。
晚了,还来得及吗,只能去问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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