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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全员下岗竞聘与“砸烂旧的公检法”

火烧 2010-04-0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讨论民警全员下岗竞聘后警情大幅下降,群众安全感提升,同时反思现行公检法体制问题,提出需改革旧体制以改善社会治安。

民警全员下岗竞聘与“砸烂旧的公检法”  

                钟声  

    继重庆首开警官下岗竞聘先河后,新京报 4月8日 披露了山西“太原公安局称民警全员下岗竞聘后警情大幅下降”的消息,并称“实行全员下岗聘任至今,各级纪检部门没有收到一封反映公安局用人问题的举报信,没有接到一个举报电话。”“抢劫类、抢夺类、盗窃类警情分别下降了51%、33%和23%,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由“民警全员下岗竞聘后警情大幅下降”与此前对比,很难不使人联想到那“砸烂旧的公检法”年代,因之带来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人民警察爱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记忆犹新的“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儿歌,以及“杀了两大贪,兴廉三十年”的光荣历史。如果说当年“警情”远难比时下这样严重而堪忧,但毛主席领导的党中央还针对“警情”有所上升的势头,号召“砸烂旧的公检法”以防患于未然,那么今天,是否更有“砸烂旧的公检法”之必要?  

 很显然,面对绝非重庆、太原两地才有的“警情”严重而堪忧,特别是“红头文件跟开腚纸一样,警察和小偷甚至黑社会一样”的现实,凡有共产党人良知和理性者都不得不承认,像重庆和太原“民警全员下岗竞聘”的做法实属无奈,不仅势在必行,而且很有旗帜鲜明地提出“砸烂旧的公检法”之必要。  

“墙倒三遍使好土”。现行的公检法体制已经造成了警情严重而堪忧的恶果,而“全员下岗竞聘后警情大幅下降”,甚至出现了“抢劫类、抢夺类、盗窃类警情分别下降了51%、33%和23%,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的较好效果,但即便如此,不应该考虑作为其根源和决定因素的管理体制问题?不然的话,“旧瓶装新酒”,依然按照资改模式管理“全员下岗竞聘后”的公检法警队伍,“警情严重而堪忧的恶果”能不很快萌发?所谓“好的社会制度能使鬼变成人”,反之则“能使人变成鬼”,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何为“好的社会制度”?历史并未走远!当年那个由人民当家作主、工人阶级领导一切、在党委一元化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生产资料归全民或集体所有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统称“人民警察”而无警衔或军衔高低大小之分的管理体制,就是最好的社会制度!如果说恰恰是这样的好制度造就了空前“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社会环境和廉洁、优秀、素质过硬的人民警察队伍,那么仅仅是不得已而为的“民警全员下岗竞聘”,能从根本上解决警情日趋严重而堪忧,特别是“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空前低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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