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剥夺人民在转基因问题上的权利
文章强调人民在转基因问题上的权利,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和立法权,呼吁加强监管与立法,保障公众利益与安全。
1.知情权:农业部必须公布已发安全证书的转基因产品的安检报告.
2.选择权:工商局必须加强对市场转基因产品的标识管理.
3.决策权:推广转基因产品必须经过听证和网络民意调查.
4.立法权:全国人大尽快出台“生物安全法”,成立由军方.专家.民意代表组成的生物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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