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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问题是抗日战争的遗留问题——从二二八事件的本质谈起 台湾问题是抗日战争的遗留问题

火烧 2016-06-29 00:00:00 历史视野 1025
文章探讨台湾问题本质,指出其为抗日战争遗留问题,分析台湾光复的外交成果与历史背景,强调历史认知对两岸统一的重要性。

台湾问题是抗日战争的遗留问题

——从二二八事件的本质谈起

欧阳健

  都说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以为只要承认“九二共识”,通过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终将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然而马英九上台执政八年,“台独”思潮和“台独”势力却愈演愈烈;蔡英文拒不承认“九二共识”,只差公开宣布“法理台独”,犹委婉称之以“未完成的答卷”,期待之心,拂之不去。

  实践证明,将台湾问题仅仅看成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并未触及事物的本质。从历史演进的脉络看,应将台湾问题看作是抗日战争的遗留问题,这样才能对问题的症结有准确的把握,从而找到实现统一的有效途径和策略。

  一、台湾光复——折冲樽俎的外交成果

  要破解台湾问题的困局,必须明确一个历史前提——台湾的复归,不是斩关夺隘的胜利,而是折冲樽俎的成果。

  1941年12月9日,中国正式对日宣战,《宣战公告》严正声明:“兹特正式对日宣战,昭告天下,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关系者,一律废止。”根据公告,1895年的《马关条约》已于宣战之日起失效,日本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领有权,已完全失去法律依据。1943年10月,蒋介石应罗斯福之邀出席开罗会议,中方提案提出:“东北四省与台湾、澎湖应归还我国。”11月26日,蒋介石、罗斯福、丘吉尔审定《开罗宣言》,其中写明:“日本从中国窃取的一切领土如满洲、福摩萨(台湾)及佩斯卡多尔列岛(澎湖列岛),将归还给中国。”中国军民以伤亡35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亿美元的代价,换来了抗战胜利,台湾光复却没有放过一枪一弹,它是折冲樽俎的外交成果,坊间流传七十军“服装破烂,不堪入目,顿使台省同胞失望”,实源于鄙视他们不是冲锋陷阵的勇士。堂堂国军的服装,无论如何都比“土八路”强,而1949年5月露宿南京路的解放军,军衣上满是尘土污泥,却赢得了上海人民的尊崇,除了钦佩他们严明的军纪,更敬仰他们是战而胜之的英雄。

  从大处着眼,台湾光复没有经历残酷的血与火的洗礼,不是以国军击溃日军、伪军(台籍日军)的抵抗实现的,既没有摧毁日本殖民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体制及其赖以建立的基础,更没有让敌我双方阵线显露分明,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压垮敌对的势力,这就埋藏下无穷的隐患。

  即以军事人员来说,在10月25日受降仪式上,台湾总督兼日军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解所佩军刀以示缴械投降,台湾行政长官陈仪第一号令,是命安藤利吉改称“台湾地区日军官兵善后联络部长”,遣返近20万日本陆海空军及30多万日本移民。据有关材料,有数万户日本家庭拒绝回国,“自愿”改为台湾籍,一下子就从日本人变“中国人”了。而据日本厚生省统计,自1937-1945年,共招募台湾籍军属126750名,1942-1945年征募台湾籍军人80433人,合计207083名(中有30304人阵亡)。其中“神风特攻队”就有台湾年轻人,驾驶满载炸药的飞机以自杀攻击方式撞向军舰,“台南海军航空队”更是日本海军里屈指可数的王牌战队之一。1946年1月13日中国政府宣布:“台湾人民原系我国国民,由于敌人侵略致使丧失国籍,兹国土重光,其原有中国国籍之人民自民国三十四年10月25日起,应即一律恢复我国国籍。”这些为日本侵略效力的台湾籍军人,未经任何甄别与教育,在事实上和法律上都成了中国公民。

  再以民族认同来说,日本统治台湾五十年,不是将有重要有战略地位看作殖民地,而是作为永久本土来治理的。“皇民化”的核心,是将台湾人同化成“大日本帝国”的忠实臣民。向来史书都强调“反抗殖民统治”的一面,却忽略了“归化”程度不浅的一面。如强将日语称为“国语”,据台湾总督府调查,1944年日语普及达71.0%。又如改用日式姓名,1941年改姓换名者71875人,1942年约10万人。李登辉便是其中的一个,至今犹自称“岩里政男”,恬恬然不以为耻。1942年1月16日,总督府情报部接受志愿加入日军申请者425921人,占台湾成年男性人数的14%,有些人甚至为此写了血书。

  然而由于接收过程过于顺利,陈仪沉浸在30万市民夹道欢迎的喜悦中,竟然没有丝毫敌情观念,没有想到过奉命留在台湾的日本人与殖民统治培养的亲日分子“人还在,心不死”的事实。二二八事件发生前四个月,蒋介石来台参加光复节,同游日月潭时问陈仪:“台湾如此好,军队要否?”陈仪以为,驻军增加负担,且台局安定,欣然同意将陆军调离。汤恩伯飞来劝阻,说:“台人新附,人心未定,一旦有变,何以应付?”毛森提醒说,在日军服役及劳工分子,因受日人皇民化教育,恐其仇视祖国,可能结聚作乱,需驻军防变。陈仪竟然回答:“我以至诚爱护台湾人,台人绝不会仇我,万一有意外,我愿做吴凤。”陈仪所说的吴凤,为清代阿里山通事,力促汉族和番社交往,深受番人信赖。为了劝番人戒除猎取人头祭神之俗,先告之曰:“明天一早,山中有一红衣帽的行人,你们可取他的头。但是有言在先,只准杀这个人,以后不准再杀人。”乃乔装红衣红帽的老者,众番射杀后方发现是吴凤,悲痛至极,立誓戒除恶俗,尊吴凤为阿里山神。蒋介石亦为吴凤庙题“舍生取义”匾额。

  愿做吴凤的陈仪精神固然可风,但他所面对的不是淳朴浑厚的台湾众番,而是残忍无道的日本皇民。驻台的七十军及六十二军调回大陆,接防的二十一师仅五千官兵,分散在台北、基隆、高雄、凤山、冈山、台中各地。非怪蒋介石事后在日记中感慨:“此实不测之变,虽以军队调离台湾为主因,然亦人事不臧、公侠疏忽无智所致也。”

  陈仪之“疏忽无智”,尤在忽视被扭曲的民族认同的严重性,在政治舆论上过于宽容,电台报纸皆放任自由,导致事态之不可控。这与他娶有一位日本妻子,有在日本留学的经历,或不无关系。

  二、二二八是台湾皇民对国家主权的冲撞

  二二八是偶发的、充其量是执法过当的吏民冲突,此类事件古今中外,可以说无时无刻都在发生。唯事发1947年2月27日晚间,2月28日清晨就有数千市民焚烧烟草专卖局,又抢占广播电台公然号召攻打长官公署,“进展”未免过于迅猛。最可怪异者,缉私误杀民众,“惩办凶手”应是主要诉求,为何将矛头指向手无寸铁的“外省人”,野蛮残忍地打、砸、抢、杀,妇女予以强奸,婴儿予以摔死?

  先来看两条人人可见、不起任何歧义的铁证:

  一条是“二二八国家纪念馆”陈列的吴鸿麒日记:“二十八日(金),晴、暖。各处发生殴打案,人心惶惶。到处烧毁物件,全市无人开店,学校亦罢课,陷入不能收拾。省政府命令戒严,至夜间亦时听枪声,邻近外省人皆不敢张声……”。据铭牌介绍,“吴鸿麒:一位参与审判前台湾总督安藤利吉的法官,一位为公众阐述宪法的法律人,228事件后陈尸南港桥,他的日记显影时代留下写真。”

  另一条是“孙运璇纪念馆”陈列的孙运璇二月二十八日日记:“……事态愈行扩大演变成本省排外风潮,遇见外省人即打,下午三时许长官宣布戒严令,暴徒四出滋扰。余在公司,三时半,蔡课长来告外间情势紧张,应提前下班,以免生事,当即召集紧急会议,提前于四时四十分下班,五时左右闻暴徒已至台北支店,乃急寻黄协理同至蔡课长家中躲避,及暴徒至公司后,内地人皆已避去,故未肇事。晚间与蔡瑞唐、周春任谈及此不幸事件,颇为痛心,尤其是令日人看见我们自己火并,更觉难堪!”孙运璇,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复后派任至台湾,先后任台电公司总经理、交通部长、经济部长、行政院院长,有“永远的行政院长”之称,是极少未遭绿营抹黑的政界人物。

  要明白二二八的实质,首先要界定何谓“外省人”。就台湾而言,除山地部落,大家都是移民来的外省人。然而其时专指的,却是随陈仪来台的军人、官员,以及公务员、工商界人士。他们是代表祖国来光复台湾的,是来帮助台湾经济建设的。暴徒识别“外省人”的办法,就是当场拦下用台语盘问:供日语没?不会。供客话没?不会。不会讲日语就是“外省人”,武士刀就砍下来。2月28日占领广播电台,讲的便是日语,只有懂日语的人才会响应,才会加入暴乱的队伍。

  面对这些血淋淋的事实,任何有政治头脑的人,都不会相信这是由查私烟风波而起,一定有人煽动操控。煽动操控者是谁?叶芸芸《风流云散悲今日——记战后初期台湾左翼人士》(台湾《观察》杂志2016年第5期),曾这样描述1945年台湾社会的潜在组成:日据下民族抵抗运动的各派人士,大陆抗日归来的“半山”新贵,接收军队及官员,随陈仪来台的大陆籍各界人士,唱和过“大东亚共荣圈”的台湾皇民,海外复员回来的原皇军“志愿兵”及被日军征用人员,等待遣送回国的日本军人与国民,还有大多数的沉默大众。叶文特别强调:“不仅为数极少的左翼人士的影响力非常有限,左翼人士的参与与中共地下党组织没有直接的联系。”都是说得很对的。但叶文又说:“基本上台湾当时并不存在任何能掌握或领导的政治势力。228事件爆发到国民党派援军镇压之前的短短一个星期,武装队伍是无政府状态下,民众自动组织起来的”,却是不准确的。

  在这“短短一个星期”中能够掌握或领导的政治势力,就在叶文上列三种人之中:1、唱和过“大东亚共荣圈”的台湾皇民;2、海外复员回来的原皇军“志愿兵”及被日军征用人员;3、等待遣送回国的日本军人与国民。李敖《〈你不知道的二二八〉序》问道:“如果你是二十一师的抗战老兵,老子跟日本鬼子打了八年仗,光复了台湾,台湾人居然戴起日本人军帽、唱起日本人军歌、拿起日本人军刀军枪,沿街打杀外省人,这种亡国奴习性,老子还不教训你吗?”暴徒们挥舞东洋刀,高唱日本国歌,甚至叫喊“皇军马上就要回来了”。事实非常明显,这是“台湾皇民”对国家主权的冲撞,根子就在日本殖民者。曾健民《打破魔咒化的二二八论述》一文引宫泽繁《台湾终战秘史》的话,说当他看到台湾脱离殖民统治光复后不久便浮现“省籍隔阂”,或不同省籍间以“阿山”“蕃薯仔”互为蔑称的情形时,曾十分难过并痛陈:“分析两者间产生这样的感情分裂,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应当是最主要的原因;当然日本和日本人是使两者分裂的元凶。”(《二二八:文学和历史》,人间出版社2006年版第1页)

  打击迫害外省人,对他们滥打滥杀,是对台湾回归祖国的抵抗。以武制造混乱,为的是在政治上提出要求。古人云:“赏罚为国之重器,不可假手他人。”陈仪偏偏自释权柄,要社会各界代表组成“二二八事件处理委员会”处理一切,不料委员会一不“惩办凶手”,二不“赔偿损失”,却一下子提出《二二八事件处理大纲》32条,连后加的10条一齐在电台广播,企图造成既成事实,逼其就范。

  主权是国家独立自主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力。通观“228事件处理委具会”提出之32条“处理大纲”,皆是打着“自治”旗号对中国主权的冲撞。1947年的台湾,刚从日本殖民下解放出来,认同国民政府为祖国唯一的代表,享有最高的排他权利,是最最根本的原则。而处理大纲要挑战的,正是国民政府对台湾的所有权和管辖权,其中最根本的是军权,如追加十二条A“当前处理”之1:“政府各地的武装部队自动下令暂时解除武装。武器由各地处理委员会及宪兵队共同保管,以免流血冲突事件发生。”之5:“政府绝不得再移动兵力,或向中央请求派遣兵力。企图以武力解决事件,必更引起流血惨案,而受到国际干涉。”之6:“于政治问题未根本解决之前,政府的一切施策(当然包括军事、政治)须与处理委员会商量,不使人民怀疑政府的诚意而引起种种误解。”及前三十二条之23:“本省之陆海空军尽量采用本省人。”追加十二条B“根本处理”之1:“欠缺教育与训练的军队,绝对不得驻屯台湾。”

  第二是行政权,如前三十二条之24:“台湾行政长官公署应改为省政府制度。中央裁可之前,暂由二二八处理委员会政务局负责改组,推举公正贤达担任之。”之4:“省府各处长的三分之二以上,须由居住本省十年以上者充任之(最好是秘书长、民政、财政、工矿、农林、教育、警务等各处长)。”

  第三是司法权,如前三十二条之2:“政府之武装部队解除武装之后,由宪兵、非武装警察及民众组织共同负责地方治安。”之5:“警务处长及各县市警察局长须由本省人充任之。省警察大队及铁路工矿警察等实时撤销。”之6:“法制委员会委员应由本省人占半数以上,主任委员由委员互选之。”之21:“各地方法院院长及各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概由本省人充任之。”之22:“各级法院之判官、检察官以下之司法人员,本省人各占半数以上。”之31:“本省人战犯及汉奸嫌疑被拘捕者,要求实时无条件释放。”后7:“此次事件不追究民间的责任,将来亦不得假借任何借口逮捕事件之关系人。由于本次事件而死伤的人民,应给与特别优恤。”

  第四是经营权,如前三十二条之16:“所有公营事业的主管概由本省人充任之。”之17:“设置民选之公营事业监察委员会。日产处理全权委任省府处理之。各接收工厂矿山设置经营委员会。委员由本省人占半数以上。”之18:“撤销专卖局,生活必需品实施配给制度。”之19:“撤销贸易局。”

  第五是意识形态权,如前三十二条之20:“废止宣传委员会。”之10:“言论、出版、罢工,有绝对的目由。废止发行报纸的申请登记制度。”

  “处理大纲”要在台的国军缴械,威胁政府勿以武力解决事件,以免“发生更惨重之流血而受国际干涉”,根本上就是叛国;而“国际干涉”是141位台人署名(号称代表807人)向美国领事馆提交给马歇尔的“请愿书”,要求由联合国托管台湾召唤来的,更是彻头彻尾的卖国。陈仪、蒋介石该怎么应对?若接受“处理大纲”,则台独以和平手段即刻实现;及至暴乱愈演愈烈,若不迅加制止,则台独以暴力手段即刻实现。当此存亡绝续的大关头,为捍卫中国之主权,唯有动用军队。武装平暴,难免火焱昆岗,玉石俱焚,然亦为情势所迫,诋为杀犹太人的希特勒,实属居心不良。

  三、阶级视角让位于民族视角

  这里的症结就在:二二八到底算不算“官逼民反”?从理论层面看,左派将史书中的“贼”、“盗”,一律看作“农民起义”;看到二二八军警开枪,以为就是“镇压人民的反抗斗争”。历史的演化,早已让台湾左派对此开始反思,如陈映真在《二二八:文学和历史》题解中指出:“自1980年代中后,二二八事件就横遭台湾反民族的‘台独’分离运动恣意强暴,把她蹂躏成同民族分地域相仇;台湾从中国分离而‘独立’的象征,残暴地役使她以发泄和满足‘台独’团伙的邪恶欲望。”(第1页)曾健民《打破魔咒化的“二二八论述”》,纵论二二八事变被反民族台独政治“魔咒化”的现象,指出“二二八论述”基本上是与台湾的分离主义政治势力同步急速膨胀的,因此普遍带着浓厚的分离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然该文引杨逵《二二七惨案真因——台湾省民之哀诉》的话:“这次民众的义举,并非要反抗国民政府,也不是要叛离祖国,更不是要做那一国的殖民地,正是要捉奸拿贼而已。”依旧坚持“二二八”的本质是“反独裁争民主”,导致他尽量还原其“历史”的本貌的愿望完全落空。

  再从实战层面看,在国共内战的格局下,将其视作台湾同胞呼应解放运动的壮举,或乘势以武装打垮蒋介石在台湾的统治,或在解放台湾过程中加以配合,确实是可取的策略。然终因战后世局的变化,美苏冷战的逐渐形成,向着相反的方向起了变化,唯独留下因自己的参与,抬高了这次行动的价值,也遮蔽了二二八的本质,忽略了事件牵涉的,却是国民政府抵抗美日裂解中国的更大格局。

  民进党推动“转型正义”,重头戏便是“二二八”。如要国民党主席洪秀柱公开承认“屠杀台湾人的罪行”;“处理及赔偿条例”修法,要加入“扭曲粉饰二二八历史真相”、“羞辱受难者及其家属者”,可处五年以下刑拘或罚金条款等。面对绿营的穷追猛打,国民党除了空喊“转型不是抄家,追杀不是正义”、“反对多数暴力,反对绿色恐怖”之外,全无还手之力,实源于应对之失策。马英九2005年首次以党主席身分承认:“二二八不是族群冲突,而是官逼民反,面对历史伤痛,应该用诚实态度平反。国民党的错误就是太晚平反,迟了整整二十年。”2016年任内最后一次纪念仪式又说:他三十五年前就提出“二二八事件一定要平反”;对是否该判决赔偿日本人,竟以“依法就要给赔偿,法律没有只限制本国人”答之,不辨皂白,莫此为甚。既已自认是“不正不义”,心甘情愿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国民党又怎能绝地反攻,找回奋战精神呢?

  民进党推动“转型正义”,另一个重头戏是“白色恐怖”。国民党2005年8月19日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六次修正的党章总纲第二条规定:“本党结合全国及海外信仰三民主义之同胞为党员,恪遵总理总裁与蒋故主席经国先生之遗教,融合族群,团结全民,复兴中华文化,实行民主宪政,反对共产主义,反对分裂国土,共同为中华民族之整体利益而奋斗。”蒋氏父子据台之后,既反共又反独,却免了“两个中国”的麻烦;在白色恐怖的监狱里关着主张“分裂国土”的民进党人和主张“共产主义”的共产党人,也没有让二者走到一起,因为一是民族矛盾,一是阶级矛盾。为了实现祖国的统一,共产党把承认“两岸同属一中”的世仇国民党当成了团结的对象,而把主张“台独”的民进党当成了对手,将阶级视角让位于民族视角,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博大胸襟。

  二二八事件到现在已七十年,从哀哀切切“官逼民反”的悲情,转为咄咄逼人“转型正义”的追杀,已经完成重塑“台独史观”的任务,并向“实现台独”的目标挺进,形势是非常严峻的。“台湾民政府”洪素珠辱骂老荣民,要他“滚回大陆”的事件,就非偶然兴到之举。洪素珠名下写有“日本”,妄言“日本天皇的台澎地区仍在占领中,美国是唯一主要占领权国”,台湾仍是“日本天皇所属,美国军事政府占领中”,称美国应该在“日本台湾”成立军事指挥中心,取代美国在台协会,致力保护“日本台湾”的领土安全,何其猖狂乃尔!

  “素珠风暴”挑动的不是族群对立,而是心甘情愿将台湾出卖给日本的汉奸,对中国主权的公然挑衅。国民党提出《反族群歧视法》,呼吁“彻底消除仇恨因子”,完全是开错了药方。中国人民和“台独”势力的斗争,乃是抗日战争的历史延续。为此,应该继承和发扬民族统一战线,将主张统一的力量视为内部矛盾,而将主张并实施“台独”的力量视作敌我矛盾,我们才不至于迷失方向。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我们制定了《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但决不能将《反分裂国家法》理解为高悬空中威而不用的达摩克利斯剑,误以为在“台独”变成事实以前是毫无作为的。相反,我们应该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参照1946年国民政府公布《惩治汉奸条例》,将确有语言有行动的“激进狂热的台独分子”,列为“通谋敌国”的重点对象,毫不留情地予以揭发、批判、制裁,让他们产生刻骨铭心的忌惮,埋葬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2016年6月28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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