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清:终结西方经济学在中国的话语权(八十九)
文章指出厉以宁非均衡理论本质仍为一般均衡理论现实版,主张对称经济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基础,强调政府调控与民间调节对称,反对新自由主义,定位转型经济与转型经济学。
陈世清:终结西方经济学在中国的话语权(八十九)
——非均衡理论是一般均衡理论的现实版:评厉以宁“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
新常态经济就是经济按经济规律发展的经济,而最根本的经济规律是经济对称发展——经济主客体对称发展的规律。一般均衡理论,排除了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是小商品经济时代经济发展的近似反映,不能正确反映市场经济、特别是知识市场经济时代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一般均衡理论不能作为新常态经济的理论基础,也不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市场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厉以宁先生认为最能代表自己关于中国经济的学术观点的著作是其撰写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①,在该书中把中国经济资源配置失调、产业结构扭曲、制度创新的变形等现象概括为“非均衡的中国经济”,把“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的深层次原因归结为“缺乏具有充分活力的、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市场决策权利的企业或者厂商”。 因此厉以宁先生认为经济改革的首要使命,是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运行体制,重新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投资与经营自主权并相应地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此前双轨运行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就不能只依赖价格调节和市场调节,而应该将数量调节和价格调节、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加以有机整合,积极发挥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得商品市场配额均衡的实现对于经济由第二类非均衡——缺乏企业自主权造成的非均衡向第一类非均衡——企业具备自主权造成的非均衡的过渡产生积极影响。在这里,厉以宁先生表面上是承认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但他把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看成只是一种过渡作用;也即政府宏观调控只是市场经济的非常态、过渡态,由具备自主权的企业来自行调节市场是常态。以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以经济均衡为目标、以西方自由市场为参照、把改革开放定位为中国计划经济向自由市场的过渡,是厉以宁先生“转型经济学”的理论核心,是其“非均衡的中国经济”或“非均衡理论”的理论实质,也是其对所谓“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走向的模式设计。这说明了厉以宁先生虽提到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但其思想实质仍然是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本文以对称经济学的范式为参照,从厉以宁“非均衡理论”、“非均衡的中国经济”和西方经济学的共同的理论基础一般均衡理论的范式缺陷入手,指出厉以宁的“非均衡经济”的本质仍然是一般均衡理论,他的“非均衡理论”只不过是“一般均衡理论”的现实版,虽经过他的修修补补,但并没有走出一般均衡理论的范式陷阱;一般均衡理论和其现实版的“非均衡理论”都是范式错误的理论,不能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以一般均衡理论为基础的西方自由市场经济不能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内在统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结构阐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的逻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政府调控与民间调节的对称,这种对称不是所谓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非均衡的二元经济”,而是完善的市场经济的本质;改革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而不是向资本主义过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完善的市场经济形态;只有对称经济学才能科学定位“转型经济”与“转型经济学”,因此只有对称经济学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
里昂· 瓦尔拉斯(1834—1910),法国经济学家。他通过使用数学研究了使一切商品都处于供求相等状态的均衡即一般均衡状态,成为西方数理经济学和一般均衡理论的创建者和主要代表。他的一般均衡理论是西方经济学包括剩余价值理论与帕累托改进理论的理论基础,一般均衡分析方法被西方经济学所普遍使用。但他的商品和商品之间供求关系的“一般均衡”不但是抽象的,而且是理想化的,只是简单商品经济的近似反映,在市场经济时期已经过时。在市场经济、特别是知识市场经济时期,主客体的对称关系主导了无限多样化的产品,一切产品之间的“供求均衡”既不可能也没必要,所以必须用对称发展观代替一般均衡论作为经济学的基础理论。
厉以宁“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的理论基础与范式框架仍然是一般均衡理论。厉以宁本身对此有明确的论述:“在经济学中,非均衡是相对于瓦尔拉均衡而言的。瓦尔拉均衡是假设存在着完善的市场和灵敏的价格体系条件下所达到的均衡。因此,非均衡又被称做非瓦尔拉均衡。”②既然非均衡是相对于瓦尔拉均衡而言,那么非均衡理论就只不过是瓦尔拉均衡理论的逻辑引申,非均衡理论只不过是瓦尔拉均衡理论的另一种表述形式,“非均衡”与“瓦尔拉均衡”的区别只是现象学意义上而非本质论意义上。通观《非均衡的中国经济》一书的整体脉络,“瓦尔拉均衡”即一般均衡理论才是厉以宁转轨经济学——“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的深层次的、真正的理论基础;虽然厉以宁口口声声“均衡非目标”,但骨子里实现瓦尔拉均衡是厉以宁转型经济——非均衡的中国经济所要实现的真正的理想目标。问题是“瓦尔拉均衡”即一般均衡理论本身是错误的;它的错误不仅仅因为是“不符合经济实际”③的理想化模型,而是因为它的范式本身错误。这个错误是根本的——一般均衡理论是西方经济学的基础理论,整个西方经济学都是建立在一般均衡理论基础上。不但那些主张排除任何政府干预、通过完全竞争、价格自由涨落、由市场自发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新自由主义者公然以一般均衡理论为理论基础,而且凯恩斯主义也未超出一般均衡理论的范式窠臼。“占主流地位凯恩斯理论解释者认为,凯恩斯经济学仍然是一种均衡经济学,凯恩斯只是对瓦尔拉均衡学说作了一定的修改,基本上没有否定它。”④虽然“另一些凯恩斯理论的解释者则认为,凯恩斯经济学已经突破了均衡理论的界限,进行了非均衡理论的最初的、系统性的阐述。这具体表现于:凯恩斯认为市场机制不一定能充分发挥作用,市场难以把各种交易活动协调起来,无论是产量,就业量还是投资量都是波动的,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经常出现的是生产过剩、失业、投资需求的不足。”⑤虽然自1936年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来,非均衡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假设逐渐得到了西方主流学派的关注和认同,非充分就业均衡和市场缺欠作为经济学研究中的常识被人们所接受,但由于凯恩斯“最初的、系统性的阐述”的上述“非均衡理论”的范式本质、“无论是产量,就业量还是投资量都是波动的”理论参照系仍然是“均衡”,所以一般均衡理论仍然是凯恩斯及其后继者们“非均衡理论”的自觉不自觉的理论基础与范式框架,凯恩斯主义的“非均衡”只不过是“均衡”的特殊表现形态,凯恩斯及其后西方经济学家的各种各样“非均衡理论”只不过是一般均衡理论的补充;西方各色人等的“非均衡”经济学与“均衡经济学”都属于以一般均衡理论为理论基础的经济学范式。甚至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没有冲破一般均衡理论的樊笼——马克思的整个剩余价值理论、两大部类生产理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理论都是建立在一般均衡理论基础上。所以这个错误无法在整个西方经济学范式框架中得到纠正,要纠正这个错误只能根本上推翻以一般均衡理论为理论基础的西方经济学范式,建立新的经济学范式。如果说,“非均衡理论”有什么理论意义,那么就是揭示了一般均衡理论的内在矛盾,揭示了一般均衡理论在理论上出现悖论、在实践中出现悖境的必然性,揭示了建立在一般均衡理论基础上的西方经济学范式被根本推翻的必然性。但由于“非均衡理论”并没有真正走出一般均衡理论的范式框架,也没有指出走出一般均衡理论范式框架的正确方向,所以“非均衡理论”本身并未构成新的经济学范式的理论基础,充其量是构成了从一般均衡理论向新的经济学范式转化的中间环节。这说明,要建立新的经济学范式,首先必须建立新的理论参照系。
从宇宙学的观点看来,主体与客体、人和自然、人和人、人和社会的关系本质上是对称关系而非均衡关系。无论是均衡还是对称,都是一种对应平衡关系,但二者的内涵和外延不同。均衡,核心是物和物、客体和客体的均衡;对称,核心是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对称。在这里,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只是哲学基本问题的展开,两者的核心和本质是统一的。均衡狭义上指物与物之间,属于客体范畴;对称: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属于主客体统一范畴。对称是自觉的,均衡是自发的;对称是高层次、可控涨落的,均衡是低层次、其引申态非均衡是随机涨落的;对称是因势利导,均衡的引申态非均衡是经济周期。理想的均衡是非现实态,非均衡才是现实态、常态。而对称不但是现实态,而且是常态,不对称是非常态。
以“均衡”为参照,厉以宁提出的“以平衡为分析的出发点,但不以平衡为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题”、“均衡非目标论”是正确的;以“对称”为参照,厉以宁提出的“以平衡为分析的出发点,但不以平衡为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题” 、“均衡非目标论”就是错误的。经济的任何发展都是对称的结果,作为对称的平衡是“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对称:经济周期可以利用、引导,危机可以控制可以避免,可持续发展是必然的;均衡:非均衡的常态化使经济周期与经济危机相伴随,危机不可避免,可持续发展是偶然的。均衡是从不均衡到接近均衡;在不均衡围绕着均衡上下波动中,真正的均衡永远无法达到。对称是自觉破坏均衡,创造新的“均衡”,在不对称向对称的自觉转化中实现发展。在以主体活动为主导的社会、经济领域,离开主体与客体的“均衡”讲客体之间的均衡,是抽象、空洞、消极、片面、不现实的,但如果因此否定对称,也同样是抽象、空洞、消极、片面、不现实的。对称概念比均衡概念内涵更深,外延更广,二者可以说是本质与现象、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均衡”概念和“对称”概念不可同日而语。如果“均衡非目标”,那么以什么为目标?经济要发展、要在避免经济危机中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有目标;既然“均衡非目标”,那就必须以对称为目标。如果在承认不现实的“均衡非目标”的同时不能以现实的对称为目标,那么就是以无目标为目标或以非均衡为目标;以非均衡为目标的、伴随周期性经济危机的经济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在由主体、主体的自觉活动组成的社会、经济领域,把“均衡”概念作为基本概念,不管均衡还是非均衡都是概念和现实的不对称;无论是“均衡”还是“非均衡”都不能作为经济的目标。任何概念都有一个从模糊到清晰的发展过程,对称经济学通过对“对称与均衡”、“对策与博弈”等概念的分离与重新定位,使之内涵与时代发展、经济概念与经济现实相对称。贯穿对称经济学的概念、范畴与范畴体系的核心,是以经济主体为主导同经济客体的对称;由于这个对称,使经济学的主体性和科学性得以统一。对称意味着成功,经济的对称意味着经济的成功、社会的发展。对称经济学是发展经济学,发展经济学是对称经济学。能正确解释、指导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只能是对称经济学而不是均衡经济学,也不是“非均衡经济学”。因此增长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的区别不是理论具体内容的区别,而是理论范式的区别。
摘自陈世清著《超越中国“主流经济学家”》一书,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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