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新:关于我的政治理念
何新:关于我的政治理念:
我是现实主义者,新国家主义者,新民主主义者和好国家主义者
(摘录何新《六十自述》增补稿)
何新说:我的学术中第一部分是活学问——于国家于民生有用和能用的学问,前人所谓经世致用之学,就是谈论经济的,政治的,涉及国计民生的,以及关乎国际形势和全球战略问题的。
我昔日所试图给国家建言提供的是一套以中华民族和中国国家利益为本位和至上,彻底摆脱左右意识形态之争的强国利民之术,就是所谓“新国家主义”。我是主张建立强大国家的新国家主义者,但也是希望国家应该是关爱百姓的好国家而百姓应当有民权的新民主主义者。
在经济思想上,我主张产业上实行以国家目标和全局计划为主导而兼容资本主义以及利用市场机制的新国家主义。在财政上我主张中央收权,协调地方,反对目前的地方坐大,分灶吃饭。
在社会财富上,我主张实施新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抑制和限制私人富豪经济、遏制私家富豪对社会资源的霸占和垄断。我反对当今横行无忌、富可敌国的世袭权门经济和豪门经济。我主张内资外资一视同仁,废止目前对外资的各种特权和特殊优惠政策。
特别在金融领域,我认为国家必须加强对外部进入中国攫金的国际金融大鳄的监管。近5年来,高盛等若干国际金融大鳄在中国金融领域畅行无忌,为所欲为,蚕食吞噬;把中国经济搅乱得昏天黑地!他们以巧妙手段,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在拿佣金的内鬼包括所雇用的伪经济学者的理论忽悠配合下,神不知鬼不觉地掠取了天文数字的国民财富。
在社会分配上,我强烈主张由国家实施第二次分配,以国家权力之手实施社会资源控制和有计划配置,由国家机器进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保障公民普遍就业,实施全民免费教育和普遍社会医疗及养老保险。我主张国家以财政力量保护和照顾穷人、老弱病残和社会中的弱势群体。
在政治问题上,我认为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与集权两手都需要。
我从来不相信一人一票的分权代议制西式形式民主。但我反对不搞民主,我相信民主是个好东西。
我主张限制行政官员的个人权力。目前中国地方坐大。有些地方官僚横行作恶,而中央对之无所制约,导致民情激愤。所以我主张削藩,制定制度约束各地地方官员为所欲为的特权。
我认为国家必须从严治吏,绝不可放纵县乡两级胥吏横行于下层,任其鱼肉百姓。
我主张中央政治要保证下情通畅民意上达,要让百姓舒心通气地过好日子,不要被那些基层恶吏肆意欺侮蹂躏。我认为各级法院有责任据法受理一切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司法系统应当直属于中央,成为中央政府依法监控地方的主要法律工具。
国家应当要求各级法院民若举,法必究,法院不应当自我设定诸多禁区,不应该这不受理,那不受理;使得升斗小民受欺无门告,有法不可据。这必然酝酿社会不安定。
各级法院有责任受理涉及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法的一切社会案件——不管是民诉还是公诉,告官员还是告老板,只要有违法情事就应当允许百姓进法院去告。而且可以逐级上诉,直诉到最高法院。
扩大法院的职权,就可以减少信访的问题;从而让有裁决权的法院,取代无任何实权的信访部门。法院权责加大,信访自然减少。
我并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相信共产主义乌托邦在现实中有实现的可能。但我是现实主义者,新国家主义者,好国家主义者。我基本认同毛泽东1944年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应当看40年代发表的原版)中所提出的那一整套新民主主义的治国理想。
所以,我的社会主张是新国家主义、新民主主义和新社会主义。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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