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华;中国湖南省岳阳泰和集团武装抗法必须得到严惩
陈中华;中国湖南省岳阳泰和集团武装抗法必须得到严惩
城管部门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必须要有尊严和威信,否则,就不能对城市进行有效的管理
法律面前必须要人人平等,决不能对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一套,对有权有势的官僚富豪一套
法制日报;2月28日,岳阳闹市区的泰和广场附近,30余男子头戴钢盔、身着防弹背心、手持盾牌和防暴警棍,一字排开站在正在施工的蓝色围挡前面。在这些男子的对面,则分别是由岳阳市规划、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和全副武装的男子们相比,这些公权执法人员大多是赤手空拳,根本不敢靠近。整个对抗大约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等到规划城管等部门的联合执法人员撤走之后,这些保安及其负责人才陆续离开。当时围观的群众不少,后来陆续得知,当天是岳阳规划城管等部门联合前来泰和集团强制拆违。为了阻止执法部门的执法,泰和集团负责人带领这些全副武装的保安从泰和集团内部出来,排在了违章建筑围挡的前面。
看了这条新闻,感到不解和不安,也感到十分气愤,保安人员应该是制止违法人员的不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治安力量,怎么却变成了用来对付执法人员,政府应管一管,如此下去,将使保安发生质的变化,变成旧社会官僚地主的家丁、保安团等武装力量。后果不甚设想。
“护卫队员不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这是相关管理规定的明文规定。”不管这其中存在什么具体理由,企业动辄动用全副武装的保安队伍来阻碍行政执法的行为都是不妥的,应得到制止和查处。如果这种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规制,今后可能会引发一些效仿行为,从而不断挑战和动摇公权部门的执法权威和地位,继而影响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
这是一起性质极其严重的暴力抗法犯罪事件,是对国家法律的严重践踏,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不管是什么人,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必须遵纪守法,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任何人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尊严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正是法治的要义和法律的权威所在。依法打击暴力犯罪、惩处犯罪活动,是维护法律尊严、伸张公平正义的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更是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体现了一个法治社会对生命和人权的尊重。
“倘若法律失去权威,则法律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气震动罢了。”法律代表着社会所需要的秩序和正义,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必须得到维护,触犯法律、破坏秩序必须受到法律制裁,这是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基本价值。如果放任不法行为,不但令法律失尊严、陷社会于混乱,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漠视,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和努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都不会允许这种情况的发生。
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所必须的。法律是我们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力武器, 建议对泰和集团负责人及保安人员严惩,以绝后患。
北京中美创新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