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 资本家和工人“究竟谁养活谁”的进一步思考
来自:大众论坛-大众社区 作者:mch 发表于:2008-11-21 13:25 查看:1893 回复:7
资本家和工人“究竟谁养活谁”的进一步思考
杨思基
究竟是富人、是资本家养活了工人,还是工人养活了资本家,这个问题在马克思那里早已是说的很清楚的基本理论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信工人说的,信马克思说的,还是信资本家及其代言人说的,是表明我们共产党人立场和态度的试金石。共产党人是结合自己的社会主义实践讲马克思主义大道理,还是放弃马克思主义另讲一套,讲过去马克思老祖宗曾经批判过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为资产阶级剥削辩护的理论,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作为真正的共产党人还有含糊的余地吗?!但这么多年来我们讲的和做的都是什么,是怎么对待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怎么实践马克思主义的?难道马克思主义真的是已经不符合我们当前的实际而需要我们自己创新出一套新理论吗?
精英们说,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财富的创造和生产,因此它们同样都对财富的创造和经济发展有贡献,所以社会财富的分配就要考虑各种生产要素的提供者按他们各自的贡献来分配。这也就是所谓“劳动价值论”要发展为“生产要素贡献论”,“按劳分配”要发展为“按要素分配”,还美其名曰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创新和发展”。
但老百姓纳闷的是,劳动者贡献的劳动是属于自己劳动力的支出和使用,其劳动贡献所创造的财富当然要对这种劳动付出提供补偿,可资本家提供的生产资料或资本虽然在名义和财产关系上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但这些生产要素从根本上说仍然是由雇佣劳动者的劳动创造出来而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而且没有劳动者的使用和劳动,这些东西根本不会自动运转,不会自己进行财富的生产和创造,不可能自动地“贡献”和增加新的社会财富,凭什么这些死劳动要素就能与真正创造财富的活劳动一样参与产品分配呢?
退一步说,即便这些生产资料或资本有理由分享劳动创造的社会财富和社会新增加的价值,但这些东西是物不是人,不是财产关系主体,它们哪里有资格和能力来分享它参与“创造”出来的产品和其中包含的新价值呢?! 如果说这些要素对于社会财富的创造都有贡献,都要参与社会产品分配和产品价值的分割,那么这些死的生产要素随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它们的价值会原原本本转移到新的商品中——并在其所有者卖出商品后替换为相当于其价值的货币且已是毫无保留地补偿给它们的所有者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作为资本的所有者他只要拿回他原来的投资就足以体现等量劳动相交换的价值规律和劳动所有权规律了,资本家同样没有理由分享劳动者创造的剩余劳动成果和剩余价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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