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清:评张五常的“合理通胀论”
陈世清:中国主流经济学批判(4)
——评张五常的“合理通胀论”
通货膨胀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合理的——评张五常的“合理通胀论”
张五常《通胀何害?》博文中,再次宣传他一贯秉持的“合理通胀论”。他说“佛利民认为百分之二至五的通胀率对经济有助,是指美国而言,不一定适用于中国。……我只能说,个人认为,中国应该接受的通胀率,可以安全地比佛利民说的高出两个百分点。这不是说中国应该搞起通胀,而是如果有此需要中国的通胀容忍度可以比美国的高一点。”在该博文中,张五常认为只有过高的通胀才是不可容忍的,但他控制过高通胀的手段和目标无一不是出于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立场。
在小商品经济时期,不存在通货膨胀。通货膨胀完全是经济联系社会化的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政策不当造成。通货膨胀从反面证明经济发展已经宏观化,经济联系社会化意味经济的宏观化,宏观调控已成为市场本身的一个环节,想在微观领域解决通货膨胀问题,通过纯粹的“市场”手段来解决通货膨胀问题,仅通过人的“理性予期”来解决通货膨胀问题,都只是拔着头发离开地球的幻想。
利率与汇率是末,而经济失衡是本;“经济过热”是现象,结构失衡是本质。刹车、降低增长率、提高利率,只是舍本求末之举。抑制通货膨胀只能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并不是靠加息。如果不是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同时控制货币发行量,而是靠增发货币来弥补加息带来的银行亏空,那也能是寅吃卯粮、抱薪救火,最终使通胀火上加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控制货币发行量属于宏观调控的范畴。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意味着经济的宏观化。
通货膨胀造成人们普遍存在的经济不安全感是与幸福经济学原理相背离的。从幸福经济学原理与绿色GDP原理出发,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包括要调控人们合理的良性的理性予期,既增强人民的经济安全感又促进经济的发展。宏观调控集中体现了经济主体的主体性,因此经济发展的逻辑往往渗透了经济学的逻辑、经济学家的逻辑。
应该在全社会树立物价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任何范围任何幅度的上涨都是不正当不合理不应该的主流观点,并把这种主流观点凝固成稳定的社会心理。这一方面可以成为上层货币政策的依据,另一方面也可造成公众舆论压力,使决策者不敢滥发货币。只有发展才是硬道理,广大人民不相信名义工资,让主流经济学“合理通胀论”见鬼去。在规范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垄断行业只能由国家来经营,经营者可以竞聘上岗,但垄断利润属于国家。目前房地产属于垄断行业,本来就不可以民营。这样一可以避免价格虚高,二可以避免豆腐渣工程。所有国有国营企业,其财务必须向全民公开,受全民监督,真正体现国有就是全民所有,实现民有民营民享。国有企业产品价格要实行听证制度,而不是暗箱操作。垄断行业民营化,将是官商勾结、投机横行、合法牟取垄断暴利的沃土。要杜绝投机就必须把垄断行业收归国有国营。这是反对两极分化的必要措施,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市场经济本身分为两个层面:宏观与微观;两个主体:政府与企业。随着经济活动的宏观化、人类化,人类活动中的所有领域都是市场经济领域,而不存在所谓的“外部性”问题。把市场经济定位于微观经济,把私人产权定位为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小商品经济在经济学上的反映,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不合拍。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宏观化,在经济发展本身已经宏观化的时代背景条件下,经济学分析参照系仍然停留在把市场看成微观层面,把宏观看成政府领域,必将在经济系统分析中出现错位、整体把握中出现经济学范式与经济模式的不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