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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清:评茅于轼的“取消耕地红线论”

火烧 2011-05-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评茅于轼取消耕地红线论,强调耕地保护对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性,指出市场化改革应以国家长远价值为主导,反对新自由主义对土地资源的无序调节。

陈世清:中国主流经济学批判(1)

——评茅于轼的“取消耕地红线论”

    保护耕地是国家粮食危机防范体系的基础,粮食危机防范体系是国家经济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经济安全体系是国家民族主体性的必要保障。保护耕地是必要的。要把保护耕地的计划与计划经济区别开来。保护耕地的计划是对土地合理规划、集约使用、可再生使用前提下对耕地的最大限度的保护。市场经济不等于商品经济,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不等于完全靠价格调节市场。市场经济是立体经济,由宏观调控与微观自由两个层面组成。市场核心机制是价值机制而非价格机制。对于土地这样关系国计民生、国家经济政治安全的重要资源,更应该靠价值——国家内政外交、民族主体、社会稳定、经济安全与可持续发展的长远价值来调节而非眼前金钱价值——价格来调节。市场化改革不是自由化改革,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取向是市场化改革而非自由化改革。市场化改革,宏观调控与微观自由是对称的。任何完善的市场经济国家,土地转让的自由是充分的,但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不是无序经济,自由流转不是无序运转。限制土地使用的外延盲目无序扩张,可以促进土地使用的内涵再生性有序发展;只要合理规划、再生性开发,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和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的非行政垄断同保护耕地的行政措施之间不但不矛盾,而且互为前提、互相促进。试图踩我国土地“红线”、挑战民族主体性基础与生存底线、让耕地完全由价格机制来调节并自由流转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新自由主义者,当他们把市场原教旨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运用到中国土地问题上的时候,充分暴露了他们理论的荒谬性与有害性。我国耕地保护的“红线”, 我国耕地保护的“红线”是价格经济学运用范围的警戒线,是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运用范围的警戒线,新自由主义者最好知耻而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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