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时评

评论专家“保罪护恶”陋习当戒

火烧 2010-07-1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批评部分评论专家和媒体存在保罪护恶陋习,对警方正当处置进行攻击,呼吁媒体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正义与秩序。

 

评论专家“保罪护恶”陋习当戒



  以往每当有劫持人质或负隅顽抗歹徒被击毙后,都有些居心叵测的“时评家”出来为罪犯鸣不平,随意地攻击和指责警方的正当而必要处置。相关报纸也一再地刊发类似文章任意渲染,竭尽歪曲误导之能事,搞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甚至警方悬挂出来震慑正在实施绑架抢劫犯罪的一条警示性标语、横幅之类,也要被此类“时评家”和报纸任意妖魔化,并演绎生发出一条十分荒诞和大谬不然的“护罪媚恶”之说——警察在“以暴制暴”!当凶残毒辣,人性泯灭的歹徒正在进行抢劫杀人、绑架挟持,负隅顽抗等犯罪行为时,警察为什么不能以暴制暴?难道让警察用自己的胸膛去迎挡罪犯的子弹,让警察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去抵挡歹徒罪恶的利刃,才为那些“保罪护恶”的媒体和“时评家”们所乐见?才不算“以暴制暴”?这是哪家的“混蛋逻辑”?对于正在进行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各种暴力犯罪而且拒不缴械投降的歹徒,就是要以保护人民、伸张正义的革命暴力应对之。切不可因为在本质上与刑事犯罪分子同为一丘之貉的,乃至为祸更烈的保罪护恶媒体及“时评家”之嗥叫与狂吠而有所犹疑和动摇。“不能‘以暴制暴’”是保罪护恶的典型谬论,当彻底批判并肃清流毒以正视听。

  7月5日夜,广东揭阳2交警在高速路上查车时遭歹徒突然开枪而身亡。人民群众对2名警察的牺牲深感惋惜和悲痛,而对那悍然杀人的犯罪分子则充满仇恨。可是平日里动辄“保罪护恶”、指责警方的报纸与时评家们,此刻却都“装聋作哑”默不做声了,没有一个“时评家”发表对凶残暴戾犯罪分子谴责的文章。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警察牺牲了,“时评家”和报纸一概装聋作哑,似乎那是发生在xyz洲的事,根本与己无关。可是当某个劫持人质或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被击毙了,一些报纸却打着“人权”的破幡、连篇累牍地刊登“保罪护恶”等“时评家”文章,对打击犯罪的警方予以强烈指责和猛烈抨击,表现出对被击毙犯罪分子的无限痛惜和哀伤。

  基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某些“时评家”以“保罪护恶”为职志并不奇怪。但是具有“法人”身份的报纸等媒体抛弃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去随意刊登“保罪护恶”文章,与那些妖言惑众,唯恐天下不乱的“时评家”同流合污就令人有些困惑:这报纸等传媒究竟是维护人民大众利益的喉舌,还是庇护纵容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喉舌”?某些报纸“保罪护恶”其实也不奇怪,因为有的编辑、记者甚至是部主任本身就是“保罪护恶”的“时评家”,而且构成了其中坚部分。在这些媒体人的“表率”下,引发了更多人以“保罪护恶”为时髦和潮流。于是在当今中国舆论界形成了“罪犯和狗”这两个“打不得”的极其反常现象。谁敢于打击犯罪、整治狗患就必遭舆论围剿。

  只是这些媒体人借助所把持的报纸版面和滥用媒体话语权,去抑正扬邪、鼓动支持和庇护犯罪等行为,却是在走向搞乱社会的违法犯罪之路。他们利用身在媒体之便而遂行的“保罪护恶”危害更大、为祸更烈!尔等文章已不仅仅代表个人,而是代表着报纸的态度、情感和立场!他们没有权利将报纸这“人民喉舌”在实质上变成“保罪护恶”的喉舌!袒护并声援刑事犯罪的言论是无法掩饰的,那白纸黑字就是“保罪护恶”者内心世界和“爱恨情仇”的物化表征与自然流露。于是就出现了人民警察被歹徒打死时,他们冷漠至极、无动于衷、缄口不言;实施犯罪歹徒被击毙时,他们却如丧考妣地奋笔疾书、鼓劲助威,对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警方却是连篇累牍恣意地口诛笔伐、抹黑污蔑。

  “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毛泽东鞭辟入里、揭示事物本质之言非常经典。人际间斑驳庞杂的所有爱恨的确都有其一定原因,不会无缘无故。那么有些媒体和“时评家”在以“保罪护恶”为职志,对所有正义理念和事物持否定及批判态度之同时,他们的价值取向、情感坐标,以及爱恨情仇“源点”也大白于天下。杀人、抢劫、盗窃、绑架等犯罪分子本应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但是却成为“保罪护恶”之媒体与“时评家”们眼中的英雄豪杰,待为上上宾并对之顶礼膜拜。此既为尔等发泄内心积聚仇恨的一个方式,也是实现其旨在搞乱天下,颠覆人民政权的一个途径。因此也是所有正直善良人们对“保罪护恶”者及同类报纸深恶痛绝之根本原因。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国家和人民的犯罪!打砸抢杀草菅人命,黑黄毒赌祸乱社会等凶残至极的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就是人民大众的敌人!当他们运用暴力实施犯罪且顽抗到底时,警方就是要以革命的暴力坚决消灭之。此无可置疑。

  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