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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也是双轨制

火烧 2012-01-0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双轨制下不同群体待遇差异,批评下岗职工与企业军转干部遭遇不公,质疑官员免职制度的公平性,呼吁政策调整以维护社会公正。
           官员被免职一年后就可以按原职务安排工作,下岗职工下岗一年后为什么就不能按原岗位安排工作呀?企业军转干部被非法剥夺国家干部身份和待遇为什么就不能依法恢复其身份和待遇呀?官员在职时可以用人民赋予手里的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一旦被发现,被免职,最多停职一年,又可以恢复原职,继续贪污腐败而不必考虑以后!下岗职工在职时,时时刻刻都要努力工作,为社会创造财富,即便如此,时刻都有被下岗的危险!一旦下岗(特别那些为共和国奉献大半生的四零五零人员)就意味着从此失去生存条件,没有经济来源!对他们将是毁灭性的打击,他们会轻易而据的忘掉吗?
           企业军转干部,转业回到地方工作,本来属于正常的岗位调动轮换!他们的国家干部身份和相应的待遇受国家法律保护!为什么转业到地方企业后就被以改革为借口,非法剥夺了国家干部身份和待遇呀?他们是否更应该在一年后按原身份和待遇标准按排工作岗位呀?官员被免职是因为(犯罪)有错在先,被免职罪有应得!企业军转干部转业回地方去企业工作是正常的工作调动!他们在充军期间,把自己的全部青春和热血无私的奉献给党国家和人民!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已经不适应部队的工作环境;为了国家国防利益着想,为了把岗位让给年富力强的年轻人,他们无怨无悔,响应党的号召,服从组织安排,像一颗螺丝钉一样,被党拧在企业的岗位上,他们对党国家和人民有功!他们不亏为新时代最可爱的人!有关部门非法剥夺他们的国家干部身份和相应的待遇,是违法、违背中央政策、蔑视中央领导人的大义不道的行为,太失公正公平!
          同为下岗,下岗职工是无辜的!企业军转干部是冤枉的!被免职官员是罪有应得!如此厚此薄彼有失公正公平!从法制角度讲属于犯罪有理!守法有罪!奖罚不公!违法行政!

           如此下去,我们的国家会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吗?我们的党还会代表工人阶级最根本利益吗?还会保住执政地位吗?我们的规章制度究竟是为保护强势集团的利益而建立,还是为保护国家党和人民利益而建立的呢?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希望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规章制度时还是要以党.国家利益大局为重!不要利用人民赋予自己手里的公权力,为自己和小集团谋取私利!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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