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质疑国资委——谨向党中央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五条建议
郑重质疑国资委
——谨向党中央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五条建议
徐 四 光
当前,从“郎咸平质疑”所激化的一场关于国企改革方向的讨论,正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这场风暴来势如此之猛烈,看来已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员们,不可能在办公室里安静地坐下去了。作为回应,9月29日,《人民日报》以国资委研究室的名义,发表了题为《坚持国企改革方向 规范推进国企改制》的长篇文章,该报并在第一版重要位置发表了对该文的提示性推介,从而表明了对这篇文章之重视。这篇文章在照例渲染当前我国国企改革所谓效益数据后,也不得不承认,国企改革中“问题多多”,并宣称“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层收购并控股”等等,见到这些说法,多少让人感到一丝宽慰。但细读全文之后,仍不禁使人疑窦丛生。
一
先从该文的题目《坚持国企改革方向 规范推进国企改革》说起。
大家知道,我国的国企改革,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两种改革方向的斗争,即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还是坚持搞私有化的资本主义方向的斗争。这一斗争从九十年代后期开始,已发展到现行的国企改革有可能从根本上动摇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地步。这一说法决不是耸人听闻。随着这些年来国有经济地位的被削弱,许多人早已敏锐地看到我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有可能被“切换”。例如,早在2001年元旦,《中华工商时报》在题为《拥抱民营经济的春天》的评论员文章中,就从特定阶级利益出发,兴奋地指出,“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而言,民营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力军,实现角色切换,已不成其为问题”。“当民营经济抢占了先机,更多地掌握了主动之后,经济格局的演变将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因此,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在提到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五条指导思想和原则时,首先就强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党的十四大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的根本目的,是要通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经营机制,来增强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活力,并使国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和壮大。因此,在改革的整个过程中,不仅不能削弱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主体地位,而且要确保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真正占优势,确保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
但是,国资委在这篇重头文章的标题中,恰恰在“国企改革方向”中,抽掉了不可或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八个大字。这就不能不使人生疑:在当前这一关键时刻,国资委究竟要把我们的国企改革引向何方?!
联想到当前面对“郎咸平质疑”,一些人明明知道郎咸平质疑和90%以上网帖声援的焦点,是要坚持国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但他们却把郎的观点歪曲成为郎要否定国企改革的必要性。国资委避开社会主义方向来抽象地谈国企改革,是否也在玩异曲同工的“切换”把戏呢?
细读全文,看来我们的疑虑并不是多余的。国资委在全文中并没有认真总结当前国企改革存在的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方向问题,却在文末强调,当前国企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不能因为出现一些问题,而否定现行的改革方向和取得的成效,放慢改革步伐”。说到底,国资委要求的是要国企改革沿着存在严重问题的现行轨道加快推进。
二
当然,说国资委完全回避当前国企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实事求是。在文中国资委也承认,“在改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但是,仅仅是“一些问题”吗?
第一,1997年十五大前夕,随着中共中央党校刮起的惹人注目的“股份化”、“私有化”的声浪,在全国迅速掀起了一股大卖国有企业之风。待到十五大结束,朱镕基代表中央提出批评“股”、“卖”、“私”三字经妖风时,许多地方的中小国有企业,已卖得差不多了。国资委的副主任李毅中在今年的一次谈话中就承认,现在全国的一些县级城市,有的是将国有企业全部卖光了,造成不仅没有国有企业,而且没有经营性的国有资本;地市一级中,60%-80%卖掉了国有企业。一些地方官员甚至还以卖光国有企业为荣。请问国资委,这难道仅仅是“一些问题”吗?
第二,国资委在文中所例举的“一些问题”首先就是:有的把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演绎为“国退民进”,主张“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但是,这难道又仅仅是“一些问题”吗?我国的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和支柱,决定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而竞争则是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因此,如果“国有经济从一切竞争性领域退出”,这就等于把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这样的市场经济,还能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吗?至于“国退民进”,那就更是赤裸裸地想以资本主义性质的私有经济,来取代国有经济。把这样一些关及国企改革的根本方向问题,淡化成一般问题,而继续沿着原有轨道来推进国企改革,人们就不能不怀疑,国资委是否在“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呢?
第三,正是因为国资委竭力回避国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问题,各地方的国企改革,便可以更加明目张胆、有恃无恐地大搞“国退民进”,他们甚至在卖掉中小国有企业之后,又在动卖国有大企业的脑筋。据前年8月2日上海证券报报道,“山东省政府部门有关人士称,国有产权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是必然趋势,而民营企业目前的实力尚不足以全面进入大型国企,向外资转让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在笔者今天刚收到的《中国国情国力》第10期上,有一篇陕西省发改委工作人员的文章,文章认为,陕西国企改革的思路应是“围绕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说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突破”。他并进一步提出“要按照好企业先改制、优质资产先退出”的思路来改革国有企业。请问国资委,这种实际上力图摧毁我国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国企改革,是否可以不加制止且还应加快推进呢?
三
国企改革出现的上述严重问题决不是偶然的,这是两种改革观在国企改革中的集中反映。
我们历来认为,国企改革是完全必要的。通过坚持社会主义改革方向的国企改革,使国有经济的经营机制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正是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得到某些发展的重要原因。
但是,在我国国企改革中,始终存在着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严重影响和干扰。对我们来说,承认国有经济内在的社会主义根本优越性,是国企改革的前提;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有企业运营机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使它焕发出新的青春和活力。与此相反,鼓吹新自由主义思潮的人,则不顾事实地竭力抹杀国有经济固有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因此他们也根本不承认市场经济能和社会主义国有制相结合。在他们看来,市场经济天生就是姓私的,要使经济市场化就只能走私有化道路。例如,承担着指导国企改革任务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一位张文魁先生,日前在回应郎咸平认为当前我国国企不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时,就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为标准,竭力否定我国国有经济的优越性,并以训诫的口吻说,西方国家也在逐步减少在企业中的国有持股量,对这样的“国际趋势”,“不能视而不见”;他还以劝导的口吻说,对一些民营企业和一些原国企高管“通过改制而积累了财富”,我们也千万不能“仇富”,“反而应该祝福他们,希望他们的财富能够为中国的经济发展作贡献。”我们不清楚,对这类公然鼓吹国企私有化改革方向的荒唐谬论,国资委为什么装聋作哑,避而不谈呢?
实际上国资委对一些国企私有化方案,似乎也是情有所钟的。例如,所谓管理层收购方案,实质上就是一个从国企内部培养新资产阶级、加速搞垮国有企业的方案。国有企业工作,是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条重要战线,因此,担当国有企业主要领导骨干的,必须是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献身的又红又专的共产党员,而不应是只想向党讨价还价的“商人”。对他们,企业固然应该给予合理的薪酬待遇,但决不应该把他们与非党的所谓职业经理人混为一谈,党不容许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当然就更不应以国有资产给他们作为犒劳;至于因失职导致企业没有搞好的党员干部,不仅“犒劳”无需谈起,还应追究责任。所以,根本不应存在所谓管理层收购问题。张文魁们如此热衷于比照西方的做法,以职业经理人来取代党的经济干部队伍,甚至提出以所谓“金降落伞计划”,来满足少数管理层以权谋私的要求,说到底就是要像苏东所曾出现的那样,通过以钱权结合来腐蚀党的干部,培养出一支新资产阶级队伍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的党中央最近强调要总结苏东垮台的教训,这个“管理会”蜕变就是最大的教训!在中国现实的国企改制和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出现的国家主管部门干部、国企领导干部、私营企业主相互勾结、同流合污,来搞垮国有企业、窃夺国有资产,不正说明管理层收购,恰恰是最便捷的实现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办法吗?!
尽管如此,在国资委的文章中却仍然强调,“国有中小企业改制可以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股”。对国有及国控的大企业,文章虽讲“不宜实施”,但也只限定“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看来在这里是很留有玄机的。如此等等,令人深疑国资委究竟在想干什么!
四
针对上述情况,谨向中央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中央责成国家有关部门,公布我国当前所有制结构变化的详实情况,说明在我国公有制是否还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是否还占主导地位,未来趋势又如何;说明国有资产各种严重流失和处理情况。要让全党和全国人民,在关及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上,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建议中央从国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的高度,认真总结二十多年来,特别是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企改革的状况。为确保国企改革能沿着正确方向健康进行,在中央认真总结前,建议立即暂停涉及所有权根本转变的国企改革。
(三)建议全国人大从维护宪法的高度,认真研究当前我国国企改革的状况,并从立法和执法监督上,采取有力措施来确保国企改革的健康进行。建议各级人大建立直属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监督国企改革的常设机构。
(四)建议党的纪检部门和国家司法、监察部门,认真查处搞垮国有企业、窃夺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及时撤换不坚持国企改革正确方向的官员,并定期向党的代表大会和各级人大报告查处情况,相关报告同时向全社会公布。
(五)有关领导机关要采取措施,不让鼓吹新自由主义思潮、鼓吹私有化理论的学者和人员,继续霸占各种媒体、讲坛和党政机关的智囊团。加速培养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理论队伍,支持他们成为研究、宣传改革、发展、稳定的主流力量。
北京大地微微文化研究所特约评论员 徐四光
2004年10月11日于杭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