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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在中国西边插一刀--网络时政文摘(51)

火烧 2009-06-28 00:00:00 时代观察 1041
文章分析美国在中国西边的军事布局,尤其是马纳斯基地对中亚地区的影响。强调美国对中亚能源安全的威胁及对中国的战略压力,呼吁加强中俄合作应对美国介入。

网络时政文摘(51) 2009-06-28

美国在中国西边插一刀  南北夹攻东西包抄
官场腐败濒失控 阳光法案不容缓
上访还须官陪 防民之技已穷
审计风暴不复见
腐败问题不应淡化为不正之风

美国在中国西边插一刀 

即使在金融危机之下,美国军费受到很大抑制,但美国并没有放弃在吉尔吉斯的基地。日前,美吉双方达成协议,美国以总额六千万美元的代价,继续租用吉尔吉斯的马纳斯空军基地。

马纳斯空军基地的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在吉尔吉斯首都比什凯克的周边,南控阿富汗,东慑中国,北扼俄罗斯。自二○○一年美军以反恐名义入驻以来,马纳斯机场一直是美国的重要军事基地,承担着向阿富汗运送作战部队、非军事人员、各类物资装备以及为飞机提供油料补给等重要任务。

南北夹攻东西包抄

美国主导下的北约一直东扩,对俄罗斯进行战略挤压,而马纳斯空军基地则是美国插入中亚的一把钢刀,不仅使俄罗斯面临巨大威胁,亦使中国的西部边疆增添了不少複杂因素。

目前,美国在中国的东西南北各个方向已密布军事基地,东边有关岛和冲绳基地,北边有南韩与日本基地,南边有新加坡基地以及印度洋上的迪戈加西亚基地,如今在西边再加上阿富汗和吉尔吉斯基地,美国相当于给中国预设了一个十面埋伏、全方位立体式的包围圈。一旦中美交恶,中国将面临美国南北夹攻、东西包抄。

正因马纳斯基地的战略地位如此重要,美国一直不肯收手,即使阿富汗的战事完全终结,美军也不会撤离吉尔吉斯,反而会一直赖下去,让中俄两国如芒在背、如鲠在喉。

中亚对于中国具有巨大的战略意义。中亚地区宗教、民族问题複杂,疆独的暴力活动是中国面临的头等威胁,美国介入中亚之后,使当地各种矛盾更加複杂,尤其是美国一直利用疆独作为制衡中国的工具,美国在阿富汗拘捕的东突恐怖分子,一直没有移交给中国,便是最好的证明,中国对此不能不防。

另外,中亚地区能源丰富,中国近年来投入大量的资金与当地国家共同开发,而且还花巨资铺设输油管道,如今美国高调进入,势必对中国在当地的能源利益有很大的影响,起码美国不会让中国舒舒服服地将中亚石油运回国内。事实上,近年来美国在中国西部已经动作频频,甚至三番两次提出向中国借道瓦罕走廊以对付塔利班,这分明是对中国中亚政策的战略试探。

可以说,美军进入中亚之后,中国的战略环境进一步恶化,西部边境的压力增大,能源利益也受到威胁。因此,中国需要借重俄罗斯的力量,利用上海合作组织这个平台将美国势力挤出中亚,不能让美军在此生根发芽。

认清对手巧妙周旋

俄罗斯对于美军在吉尔吉斯的基地,也相当不舒服。吉尔吉斯曾经是苏联的加盟国,俄罗斯对吉尔吉斯有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历史和现实情结,而且美军驻扎在马纳斯,对俄罗斯的中亚利益的威胁更大,一旦美军在阿富汗彻底得手,腾出手来与俄罗斯争夺中亚,中亚各国集体加入北约,也未必没有可能,届时俄罗斯将被北约彻底包围。

应当说,俄美在中亚的争夺是主要矛盾,但中国并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应该审时度势,认清主要对手,果断出击,特别是利用俄美矛盾,巧妙周旋,争取利益最大化。(太阳报 冯海闻)

东方日报:官场腐败濒失控 阳光法案不容缓

北京近期刮起新一波廉政风暴,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前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书记皮黔生等多名省部级高官先后中箭,地县级官员涉贪被查的更不计其数。事实证明,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内地官场腐败已濒临失控。如何从制度上确保政府廉洁,成为当局亟待解决的难题。

在此形势下,俗称「阳光法桉」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再度成为热门议题。中国体改研究会副会长兼广东省体改研究会会长黄挺日前建议,把广东作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试点,以约束和遏止官员腐败。此议引起热烈回响。

在内地目前的社会制度下,政府不必受议会监督并控制着传媒,而执法的纪检部门又往往其身不正,推行财产申报制度已成为防止腐败的唯一希望。

事实上,在过去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官员财产申报的议题都在与会者中引发热烈讨论。国务院和中纪委领导人也曾公开表示,当局正在积极准备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这些承诺给对官场腐败深恶痛绝的民众带来了希望,然而却一直只闻楼梯响。

官场双面人 最怕见阳光

推行阳光法桉的最大障碍来自各级官员。当今官场充斥着「双面人」,他们表面上艰苦朴素、两袖清风,背地里却拥有大量不义之财。一旦实行官员财产申报,他们就会原形毕露,不但官当不成,还会身陷囹圄,因此,他们视阳光法桉如洪水勐兽。不久前,一项针对在职官员的调查显示,九成七受访官员对财产申报制度都抱牴触情绪。

本来,在实行一党专政的国家,任何中央决心推动的制度,都不可能无法实行,问题是目前内地的贪官不在少数,有些地方几乎逢官必贪。若在此时此刻推行阳光法桉,一旦如实公布官员的财产,就有可能引发社会动盪,一方面公众的愤怒情绪难以控制,另一方面大批官员会被查处,甚至导致党政机关瘫痪。正因为如此,中央才迟迟不愿下决心推动阳光法桉。

这样一来,民间推动阳光法桉的诉求和当局按兵不动的做法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在舆论压力下,政府在新疆阿勒泰地区进行官员财产申报的试验,所有处级以上干部和部分科级干部都要申报,把结果在政府网上公布。该试验似乎大张旗鼓、有声有势,但却被踢爆,官员公开的财产仅是「工资」和「津贴」这两项,而这些本来就是合法收入,有桉可查。至于那些灰色或黑色的违法收入,根本无法监察。很明显,这些所谓试点,只是当局用以搪塞民众的把戏。难怪有人戏称,这是没有阳光的阳光法桉。

然而,当局必须认识到,腐败问题正在日益恶化,正如有学者形容,贪官就像韭菜,割了一茬又生出一茬。当局如果维持现在的部署,对贪官发现一个打击一个,是无法根治问题的。若不尽快推行阳光法桉,将会有更多官员落水,整个官场将逐渐烂掉,中共执政的合法性必将受质疑。

太阳报:上访还须官陪 防民之技已穷

老百姓赴京上访势头不减,让当局焦头烂额,各地政府纷纷出招,软硬兼施,千方百计加以阻截。上访人士有的被送进精神病院,有的列入重点控制黑名单,有的子女考大学政治审查过不了关。最近江西瑞金市更推出「陪访制」,规定乡镇或村干部要陪同民众上访,以图减低上访数量。

报载当局规定,上访者的车票、餐费均由官方埋单,「陪访」成为陪吃、陪住、陪上访的「三陪」,但这点小恩小惠和变相收买,没有人领情,也丝毫动摇不了民众越级上访的决心,绝大部分访民绕开乡镇干部继续上访。今年第一季度当地一共接访近五百件上访桉件中,陪访者仅为十九件。

上访还须官员陪,亏为官者想得出来,实在低估了数以百万计访民的智商。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去哪里投诉、告甚麽状是公民应有的自由,为何要官员插足?何况上访人士就是因为对本地官员失去信心,才会向上级讨个说法。试想,访民本来是要去投诉乡镇问题,身边有当地官员陪同,人人惟恐避之不及,谁还敢一吐真言!因此,与其说官员「陪访」,不如说是当局跟踪监管访民。

其实,不让民众上访才是「陪访」本意。近年来,上访如燎原之火燃遍神州,地方政府以各种富有创意的「控访」、「截访」和「息访」做法穷于应付。包括安排线人蒐集「访情」,部署对上访者全天候跟踪,在主要关卡车站码头驻守拦截,发现对象强行带回;有的地方甚至动用财政花钱收买访民,息事宁人。

软硬兼施 形同跟踪

总之,当局为了赶尽上访杀绝访民,手段无所不用其极。有乡镇专职官员近日向媒体透露,每逢遇到全国两会等敏感日子或中央领导视察,上级都要求紧密跟踪「不稳定人士」,与他们同吃同住同睡,每隔两小时汇报一次动向。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无论花钱息访还是陪同上访,实际上不过是当局玩弄的凋虫小技,本末倒置,治表不治里,令各地上访情势依然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其实,当局真要「减访」也不难,只要搞清两个问题就能找到社会不稳的症结:百姓为何要上访?为何有那麽多人上访?社会公正,政治民主,吏治清明,百姓安居乐业而无冤无屈,谁又愿意千里迢迢向中央告状?

当然,当局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有难言之苦衷。瑞金是上世纪三十年代中共最早创建的苏区根据地,近年官员贪腐成风,贫富悬殊严重,上访人数有增无减,屡遭北京怪罪,被江西省列为控制赴京上访重点管理县。加上实行信访责任制后,上访人数不降,官员绩效考核晋升都会大受影响,压力之下不得不以下下策应对,明知缘木求鱼,目的只为自己解套。

十一阅兵大典将临,北京提升安全保衞级别,警戒程度甚至超过去年奥运,表明社会稳定压力空前,其主因就在于当局至今对访民涌入北京一筹莫展、束手无策。

审计风暴不复见

如果港府审计署发表审计报告,说「某公营机构主席」外出公干住大使套房,又或者说「个别部门」花十八万元请人看办公大楼风水,报告提交立法会时,一众议员必然穷追勐打,质疑审计署为何不点名,是否刻意为这些大花筒隐瞒。

这种事暂时尚未在香港发生,但在内地已经发生了。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他不像前任李金华那样点名批评严重浪费和滥用公帑的部委和公营机构,而代之以「少数部门」、「个别单位」、「某人」等称呼,如此「欲言又止,半遮半掩」,令人大常委们大为恼火。

李金华在任时,每年的审计报告都揭露大量触目惊心的问题,被视为一场场「审计风暴」,李金华也成为老百姓心目中的「李青天」。刘家义接任后,各界期盼他能发扬光大这一传统,岂料他反倒退了。

对此,刘家义的解释是:「我们谈桉例的目的,不是为了曝光,而是以桉说法,以典型桉例说明经济领域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他似乎忘记了,他不是在接受传媒採访,而是向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报告工作,他有责任把有关的人和事交代清楚,供人大常委们审议,没理由向人大常委会保密。

不过,刘家义也许有难言之隐。据称,李金华在任时,一些被点名的部委怨气很大,抱怨审计报告「导致国家机关威信受损」,令李金华饱受压力。但他反正已快退休,无欲无求,有抗压力,终究挺过来了。

一九五六年出生的刘家义则不同,这位政坛新星三十九岁时就当上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其后又破格接任审计长,前途无量,怎能为博取一时的掌声得罪人?再者,看来在他的心目中,人大常委会仍然是个橡皮图章。(太阳报 关松)

腐败问题不应淡化为不正之风

  中评网 作者:杜克强 江西南昌市 公务员

  纪检监察机关每年部署反腐败工作,都有一项突出的任务,这就是“纠正不正之风”。不正之风指的是什么呢?辞源辞海里找不到,政治法律方面的专业词典里也找不到,但是有关权威部门对此有解释: 

  中组部《组工通讯》(2006-5-18)指出: “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还相当严重,跑官要官、任人唯亲、封官许愿、拉帮结伙等屡禁不止,甚至搞贿选、买官卖官、害命谋官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党的形象,败坏党的作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 

  监察部网站《纠风之窗》版块(2006-12-29)说:“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为本单位、小团体或个人谋取私利。从单位来讲,突出表现为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从个人来讲,突出表现为吃、拿、卡、要、报。二是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突出表现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三是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问题,突出表现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 

  对照上述“不正之风”所含内容来查阅刑法、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现:中组部《组工通讯》、《纠风之窗》所列“不正之风”的种种表现,都是违法违纪的腐败行为。其中所谓“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问题”,虽不能与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直接挂钩,但由此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仍然必须追究失职渎职等法纪责任。 

  耐人寻味的是,刑法、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却压根儿没有使用“不正之风”的提法。 

  “不正之风”是一种宽泛、模糊语言,在执法执纪的语境里没有特定概念,法律法规无法采用这类用语。试想,从“害命谋官”犯罪到那种连错误都算不上的“脸难看”等庞杂内容都囊括在“不正之风”当中,那么“不正之风”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又怎么对这“风”当中众多的具体人追究罪责和执行纪律?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在年复一年部署布置执纪执法工作的文件里使用法律法规当中找不到依据的提法,不能不说是一种令人遗憾而又费解的事。说句题外的话,我不懂外语,不知新闻发布会上是如何将“不正之风”译成外语的。 

  这种法律法规里找不到的用语,却长期习用在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里,不但不准确,而且具有消极负面影响: 

  一是可能让某些部门或某些人利用“不正之风”的提法来淡化腐败及其它违纪违法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特为请教了一位参与修订辞源并编撰《现代汉语词典》的语言学者,他说不正之风在日常语言环境里一般只能用来描述弱点缺点之类的问题,不能涵盖违纪违法犯罪等劣行。而我们看到的却是,《组工通讯》所列“贿选、买官卖官、害命谋官”和《纠风之窗》所列“不依法办事,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腐败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都被部署反腐败工作的文件轻描淡写成“不正之风”,让腐败分子及其他违纪违法者听了觉得挺温和挺舒服。再者,既然这些害命谋官、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只不过是“风”,那就意味着不必追究具体人的责任,因为一个人几个人是形成不了“风”的,而历来又都是“法不责众”。于是,腐败分子及其他违纪违法者在“纠正不正之风”的喊声中岂止觉得温和舒服,简直可以在这和煦的“风”中悠哉游哉啊。 

  二是可能传递出“个案不究,成风再纠”的画外音,误导一些地方的纪检监察机关对腐败及其它违纪违法问题滞后查处。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不在问题处于散点状态还不成气候之时厉行查处,而要等到问题成片成堆成为充斥部门和行业的势头不小的歪“风”时,再来年复一年部署纠正?而结果却是屡纠屡刮,树欲静而“风”不止,诸如公路乱收费、涉农乱收费、教育乱收费,以及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等等纠了多少年呐,今年还列在部署反腐败年度任务的文件之中。这种状况极不利于提振民众反腐必胜的信心。民众期盼“关口前移”,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是纠正“不正之风”的提法和开展这项工作的运行模式,有可能使人误以为搞运动。查处腐败及其它违纪违法行为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常态工作、日常工作,不宜采用每年确定某一个或几个领域开展纠风的“运动”方式。这样做,将使没有被列为当年“纠风”领域的其它领域可以大松一口气啊。这好比法院、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不能说今年办这几个领域的案件,明年再办另几个领域的案件。 

  此外,纠风机构名称也有值得推敲之处。中纪委监察部的纠风机构叫“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而省以下往往叫“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多了“部门”二字。似乎地方各级“纠风办”管得宽些,不但纠行业不正之风,还纠部门不正之风。这部门又指的那些呢,据悉,组织部门所指的“买官卖官、害命谋官”的不正之风并不在“纠风办”的管辖之内。 

  中组部、监察部所列“不正之风”的具体表现,多系权力部门执法部门集体犯案团伙犯案成片犯案,有鉴于此,是不是可以用“查处权力部门执法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来代替“纠正不正之风”的提法呢?纪检监察机关现有“执法监察室”,是不是可以将“纠风办”改称“执法监察二室呢? 

  记得大约三十多年前,党政干部当中往往有人利用工作之便“开后门”购买紧俏消费品,人数不是太多,其情节也还没构成违法犯罪,对此种现象姑且称之为“不正之风”,大体符合实际。那时没有认识到党内会发生腐败。从理论上说,马克思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与腐败是不相容的。所以我们只说存在“不正之风”。事实上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党内蜕化变质分子一直都是极其个别的小概率事件。后来问题变得严峻了,党的文件开始用“保持廉洁”的提法。是邓小平敏锐地看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他在1982年4月10日说:“现在是什么形势呢?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他在1989年5月31日说:“这次出这样的乱子,是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这以后,全党开始正视腐败问题,逐步启动了反腐败斗争。至此,再也没有必要把腐败和其它违纪违法问题淡化为概念含混的“不正之风”。(引文分别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402、403页;第三卷300页)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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