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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锦旗哥”走红  呼唤为人民服务精神回归

火烧 2010-11-29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无锡‘锦旗哥’因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走红,引发网友热议。他因加班费问题多次维权无果,通过锦旗表达对政府不作为的不满,呼吁回归为人民服务精神。

无锡“锦旗哥”走红  呼唤为人民服务精神回归(图) 

 2010-11-26 08:11:00 

  《现代快报》报道了一件新鲜事,无锡热辣出炉了一位网络红人“锦旗哥”。“锦旗哥”名叫周力,由于加班费问题,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所在企业,要求补偿加班费。两年多时间,周力说自己已和老东家打了至少14场官司了,可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于是,周力给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了一面锦旗,上书“不为人民服务”六个大字。

   这件事被网友发上了网络论坛,帖子一发出来,很快引来众多网友的跟帖,网友在回帖中认为这个“锦旗哥”是个“牛人”、“做法很给力”。“给力”是个最新的网络词汇,由于《人民日报》带头使用而受到普及,其意思大概与“下力气”、“起作用”、“支持”相类似。“做法很给力”应该是指周力送的那面锦旗说出了许多人的心里话,一针见血,很有意思。

   且不说周力的做法妥不妥当,也不论周力的要求合不合理,单说“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受到热捧说明了什么问题。在百度百科的词语释义里,“锦旗”是指“用彩色绸缎制成的旗子,授给竞赛或生产劳动中的优胜者,或者送锦旗给团体或个人,表示敬意、谢意等等”,显然,周力送的锦旗没有这些意义,旗上所书即是他意思的明确表示:“不为人民服务”。而网友支持的恰恰是“不为人民服务”这样的表述。

   要求补偿加班费竟然打了14场官司,这样的官司很难打吗?说穿了,只是“不做为”而已,“不做为”也就是“不为人民服务”。当今,这样的“不为人民服务”的事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土地纷争、暴力坼迁、城管执法、医患纠纷、物价哄涨、环境污染等等,不能不说是相关部门的“不为人民服务”的结果。更有甚者,少数官员颐指气使、欺上压下、贪污腐败、寻欢作乐更是引起民众极大的愤怒。这些官员,“人民公仆”的形象早已在人民心中消失,取而代之的竟是“官老爷”甚至“官二代”。

   回想起“为人民服务”、“学习雷锋”的年代,人们以“同志”相称,提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而现在,经济上去了,怎么道德素质倒下来了呢?“为人民服务”成为人们心中良好的记忆。当然,服务这个词也经常提到,不过它与“钱”紧密相连,没有“钱”也谈不上服务了。

   记者采访周力,问他送锦旗的真实用意时,周力回答说:是为了“让政府有所触动”。虽然简单的几个字,但蕴涵的意思很深刻,也很震惊。“触动政府”,是不是说我们的政府麻木了?麻痹了?需要触动了?如果真是如此那倒令人很震惊,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被谁扔掉了?如此说来,“给力”锦旗哥很有必要,意为呼唤为人民服务精神的回归。达州新闻网

   新闻链接:   男子给劳动部门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 周力在无锡市中心三阳百盛附近举着锦旗。

  最近这几天,(江苏)无锡市新区几个主干道的路口,常常可以看见一位胖乎乎的小伙子。他戴个眼镜、背个双肩包,样子看起来很斯文。来到路口后,小伙子就会从双肩包里掏摸出一幅大红的锦旗,站在大马路上。最近的一次,他站在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门前。“哟呵,这小伙子不错,是不是劳动监察大队做啥好事,小伙子来给送锦旗答谢了?”远远望去路人纷纷猜想。可走近仔细一看,却发现锦旗上写着“不为人民服务”,落款是“周力敬赠”。为人民服务是好事,这“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又是演的哪一出?昨日快报记者对这位刚刚热辣出炉的网络红人“锦旗哥”进行了一番了解。

   网友热议   围观“锦旗哥”网友惊呼给力   在百度百科的词语释义里,“锦旗”是指“用彩色绸缎制成的旗子,授给竞赛或生产劳动中的优胜者,或者送锦旗给团体或个人,表示敬意、谢意等等”,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网络红人“锦旗哥”送的锦旗,却反其道而行之,由此引来关注。

   “锦旗哥”的事迹,被网友发上了无锡著名的网络论坛《东林书院》,引来众多网友关注。从最近的网络记录来看,最近的一个帖子是ID“19114718”于11月22日下午3点多发的,帖子标题是《爆料:今天看到传说中的周力了!》,帖子称“之前一直状告新区某公司的周力,刚刚貌似在新区长江一号十字路口手拿锦旗在站街,内容似乎是什么不为人民服务,小子挺帅!”   这帖子一发出来,很快引来众多知情或不知情网友的跟帖,多名网友在回帖中认为这个“锦旗哥”是个“牛人”、“做法很给力”。围观网友“惊喜”地发现,这个“锦旗哥”,原来是《东林书院》的知名人物,网名是“geti”。“geti”也很大方地回帖承认那个胖乎乎的小伙子就是他本人周力。很给面子的是,周力还在帖子的16楼回帖说:“有人经过叫我名字,我却不认识他,还有开车的经过,在副驾驶座上鼓掌给我鼓励的,谢谢大家。”

   多些“锦旗哥”执法才能进步   记者调查发现,其实这位给力的“锦旗哥”已经多次在《东林书院》上就这个劳动纠纷发帖了,以至于他的网名“geti”也成了名人。所以昨天他拿着锦旗的照片一出现在网上,就有网友回帖指责“锦旗哥”纯属偏执型人格,已经是一种病态的表现。

   对此“锦旗哥”周力表示自己很淡定。在他看来,诉讼带来的社会意义,远比拿到补偿的工资有意义。“锦旗哥”的观点也赢得了一些网友的赞同,网友“距离¥产生爱”回帖说:“人家有病?你们这样的理解就是病人意识,社会需要这样的牛人啊!”   “我觉得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应该能够容忍“锦旗哥”的存在。 多些“锦旗哥”,相信执法部门的执法一定会进步,变得更加严谨客观。侵害公民利益的行为也一定会更少。”网友“wsxwx”总结说。

   记者调查   缘起加班不给钱 打了14场官司   “锦旗哥”为啥要状告新区某公司,又怎么与劳动部门产生了纠纷?昨日下午“锦旗哥”周力告诉记者这都是“不定时工作制”惹的祸。

   “周力今年三十有五,湖北洪湖人。据其说,早年他在美国留学,回国后到无锡新区一家全球知名的企业做软件工程师。2006年12月,这家公司与周力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公司该职位(软件工程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和综合计算时间工作制的员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0个小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此限。

   “我当时以为‘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不受8小时工作的时间限制,还以为自己享有特殊待遇。”周力说,合同签完了他就和公司主管提出在家上班由自己决定工作时间,结果要求遭到了拒绝。周力只好每天八点半准时上班,而且几乎每隔几天就要在公司加班到很晚,而且没有加班费。2008年7月初,周力愤然离职,并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离职到现在两年多时间,周力说自己已和老东家打了至少14场官司了,可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锦旗哥”认为劳动部门不给力

  “锦旗哥”认为,官司不给力的原因是主管部门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做法不给力。周力说,他查阅很多资料发现不定时工作制是有前置要求的,该制度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工时制度。按照规定,软件工程师一职,并不应属于不定时工作制的范围内,如若有需要,必须要和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周力查询发现,老东家仅在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之间获得了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也就是说,当初他在老东家工作的时候,老东家并没有获得劳动部门的审批。“没审批就是违法了,违法了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就应该查处,更何况自己已经举报了。”“锦旗哥”由此认为劳动部门做法不给力,又向劳动部门提起多次诉讼,无奈这招效果似乎也不好使。

   劳动部门不给力,“锦旗哥”周力只好自己给力,于是这才策划了给劳动部门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的稀奇事。“走劳动保障途径、走司法途径,正规的办法,能想到的都已经用过了。”今年9月份,周力开始着手准备制作锦旗。

   锦旗上写什么?周力心想:“不能写得太直白,也不能写得太‘温柔’。一定要简短,而且能够说出核心意义。”于是一面“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出炉了,网络也由此诞生了一位“锦旗哥”。   劳动部门回应这个基本上很难 “周力这样的行为对我们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黄大队长昨日告诉记者。据其称,劳动部门对于劳动纠纷的受理期限是2年,目前周力和他原来的公司的纠纷已经超过了这一期限,已经不在受理范围之内。之前新区劳动部门就此事和双方进行过协商,公司一开始同意补偿周力的一些损失,可周力本人却不同意,坚持要走法律途径。

   “现在,我们再提出协商,不光是周力本人,他老东家也不同意补偿了。”黄大队长介绍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周力想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已经不太可能,而且从劳动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想要从劳动部门解决此事,也已经很难。

   2006年12月   周力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后每隔几天就要在公司加班到很晚,没有加班费。   2008年7月   周力从公司离职,向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两年多时间已经打了14场官司,但问题没有解决。   2010年9月   周力开始着手准备制作锦旗,认为:“不能写得太直白,也不能写得太‘温柔’。一定要简短,而且能够说出核心意义。”

   2010年11月   2010年11月,一面写着“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出炉了,周力带着锦旗出没无锡市区,网络也由此诞生了一位“锦旗哥”。(现代快报 陈超 匡笠)   “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对公权的敲打很给力 1 “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对公权的敲打很给力   在江苏无锡新区某公司工作的周力状告公司不支付加班费,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名举报,要求补偿加班费。两年打了14场官司,他仍未得到满意的补偿。当地劳保部门称,从现行法规看,此事很难解决。周力认为劳动部门不给力,所以为他们送上了一幅“不为人民服务”锦旗。

   刷在墙上的“为人民服务”标语是常见的,那通常象征着政府部门对自身工作的定位和追求。挂在墙上的“为人民服务”锦旗也是常见的,那通常标志着人民群众给政府部门的某项工作打了高分,满意之情溢于言表。可是这位江苏青年反其道而行之,给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送上“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究竟有何冤屈呢?因为小伙子与老东家就加班费问题发生了纠纷,他查阅有关法律法规抓住了企业的“痛脚”,希望能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的仲裁获得赔偿。然而,他能想到的行政和司法救济方法都用上了,就是不能获得“给力”的支持。

   回望周力两年来经历的一切,一方面能感觉到个人维权之旅的艰难。当无权无势的个体与组织严密的集体对抗时,个体本来就处于信息和资源全面落后的状态,而公权部门也未必就遵照法律规定去伸张正义,通过程序桎梏磨损维权者的意志和利用自由裁量“拉偏手”的行为多有发生,最终往往都是“胳膊拧不过大腿”的结局。另一方面,周力又不屈不挠地张扬了维权到底的公民精神。两年14场官司,这需要消耗多少精力和体力,又需要多好的心理素质才能撑持下来。如果说为了毫无意义的事情,日复一日地进行纠缠,那可能是一种偏执型的病态人格。但为了这种既关乎个人利益、又具有公共价值的事情,不抛弃不放弃地进行抗争,这就是一种值得礼赞的公民行动。   而且,周力还很懂得维权技巧。在正规途径穷尽之后,他策划、执行了一起成功的“维权秀”。周力送锦旗之举迹近“行为艺术”,颇有轰动效应,相关照片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借助网络传播开来,众多的网民向他表示声援。传统媒体也纷纷关注此事,对当地劳动部门和周力效力过的那家企业的舆论合围正在形成。如果周力的主张的确有充分依据,也许他很快就能得到满意的结果。

   也许有人会有疑问:周力给劳动部门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是否过界?事实上,任何公民都有权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成效作出评价,有权对政府官员进行批评和监督。在表达的形式上,法无禁止即自由,公民有权选择新兴的传播方式(比如网帖和短信)来表达意见,有权利用带有文字魅力的文体(比如诗歌和散文)来发表看法,也有权通过带有反讽意味的载体(比如锦旗)进行评判。以往,有些政府官员把公民的正常监督视为寇仇,通过公检法以诽谤之名迫害无罪公民,重庆有“彭水诗案”,山西有“稷山文案”,河南有“孟州书案”,陕西有“志丹短信案”,海南有“儋州歌案”,山东有“高唐网案”,辽宁有“西丰短信诽谤案”,每个案子都引来了舆论的强烈反弹。之后,这些错案都得到了纠正,公民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批评、监督权由此得到进一步的确认。

   无独有偶。就在周力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锦旗的一个月前,有“电波怒汉”之称的杭州著名电台主持人万峰,也在节目中怒斥一个对乱收费问题一问三不知的物价监察局局长:“你不知道当什么局长?你不好好为人民服务,就下去!”周力和万峰说出了公众的心声,对于那些不好好为人民服务的官员,越来越多的公民直言批评,犯颜抗争。“沉默的大多数”打破沉默,对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好事。所有的政府工作人员都应该有所触动,时时绷紧为人民服务这根弦才好,不要等到公民们使出“歪招”才肯醒觉。北京青年报 李星文   “锦旗哥”给力是对懒政的无力讨伐

  最近这几天,无锡市新区几个主干道的路口,一小伙子手持一幅大红的锦旗,锦旗上写着“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为人民服务”,落款是“周力敬赠”。小伙子的行为不但引起了路人的关注,更在网上引起争论。(11月24日《现代快报》)

   从表面上看,“锦旗哥”在维护自身权益上表现得很给力,史无前例地制造出雷人的广告效应,似乎达到了让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骑虎难下的目的,其实不然,现实的骨感永远也难以填充“锦旗哥”理想的丰满。

   因为,对于“锦旗哥”的心理预期,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已经明确表示,“劳动部门对于劳动纠纷的受理期限是2年,目前周力和他原来的公司的纠纷已经超过了这一期限,已经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当然,对于法律层面的规定我们理应遵循,毕竟法律不可能因为某一人某一案而做出灵活调整,可是“锦旗哥”从2008年7月实名举报算起,虽然在这个期间打了14场官司,但事情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尽管,我们不能排除在这个过程当中,“锦旗哥”和用人单位会发生不同的意见分歧,所以才导致一个并不复杂的劳动纠纷变得扑朔迷离。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更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发挥作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应该只是在计算案件受理时效上花力气,而不在办案上下功夫,要知道,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纠纷就如同一个化脓的创口,永远都不可能自行愈合,只有可能越烂越大。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笔者以为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表现出来的态度断不可取,因为在关注民生问题上只有责无旁贷可言,没有无能为力可讲,既然肩负了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解忧的责任,那么就应该落实“首问负责制”,甚至建立起跟踪问责的工作机制,直到把民众的困难和问题圆满解决为止。

   也许这个要求在落实上会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如果在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时候,政府主管部门长期不给力的话,那么,民众个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又靠谁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因此,笔者觉得“锦旗哥”表现出来的给力,恰恰是一种维权无奈下的乏力行为,不过是一道外强中干的伪命题罢了。

   郑复华   这锦旗,敢挂否   2   这锦旗,敢挂否   最近“锦旗哥”红透网络。这个名叫周力的小伙子给无锡劳动监察大队送去了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不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是好事,这“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又是演的哪一出?原来周力所在的单位时常加班却不发加班费,而劳动部门的回应是没法管。

   ①锦旗哥很有创意,用这样诙谐的方式表达着自己的不满,入木三分。   ②不知道劳动监察大队敢接旗否?接下了又敢挂上墙否?   ③如果碍于面子,这样的锦旗当然会被扔进垃圾堆,不过假如把它当成一面镜子,岂不是可以照出自己的不足和缺陷?这样看来,这面特殊的锦旗还真值得一挂。钱江晚报

  不妨接下锦旗哥不为人民服务的锦旗

  最近这几天,无锡市新区几个主干道的路口,常常可以看见一位胖乎乎的小伙子。他戴个眼镜、背个双肩包,样子看起来很斯文。来到路口后,小伙子就会从双肩包里掏摸出一幅大红的锦旗,站在大马路上。最近的一次,他站在无锡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门前。远远望去路人纷纷猜想。可走近仔细一看,却发现锦旗上写着“不为人民服务”,落款是“周力敬赠”。(11月24日现代快报)

   如果说,一名公民用这样一面旗子来评价我们的劳动部门,这简直形同于劳动部门的“奇耻大辱”。政府部门和政府官员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到头来得到的却是“人民中的一员”的一个“不为人民服务”的评价,并且用一面“锦旗”来表达强烈的愤懑意愿,这足以说明当地劳动部门离维权者的心理距离之远。

   “不为人民服务”的评价,断然不是轻易给人下的,一个带有完全与行政部门职责相悖的负面评价,如果调查核实,其实就应该像“电波铁汉”万峰怒斥富阳市发改局物价监督检查分局局长的那样,“你不知道当什么局长?你不好好为人民服务,就下去,滚蛋!”换句话说,如果这面“不为人民服务”的评价是真实可信的,当地的劳动部门的相关官员同样也应因“不为民服务”而“下课”。相信,所有有社会责任感知的公众都会这么认为。

   事实如何?尚待有关方面调查核实,但可以肯定的是,让一名劳动者仅仅为了讨要属于法定权益的加班费,竟然就让人家在两年内打了10余场官司而无果。一个原本早就应该规范和备案的“企业加班审批制度”,当地劳动职能部门近乎于“无所作为”。。。。。。这是造成劳动者维权难的根源,也恰是当地劳动部门没有真正“为人民服务”的体现。所以,某种角度上说,打出这样一面近乎于“羞辱式”的“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只会让深有同感的社会底层公众大呼过瘾、只会让同样曾经“上告无门”被迫“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们”,打心里翘大拇指。

   笔者曾见到一些政府部门为警示自已,在本单位设立“警示墙”、“警示牌”的。更让人感到一丝欣慰的是,日前媒体报道了湖南岳阳市中级法院在廉政建设室里专门设立一根“耻辱柱”的做法。该法院将2008年以来,岳阳市法院系统违法审判或不依法从政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官与干警全部上柱记载,以警戒后人。引来社会公众打掌叫好。回过头来看看这个同样带有“耻辱”性质的“不为人民服务”锦旗,笔者以为,当地劳动部门不妨“大大方方”地接过来。将这样一个负面评价当成反思的契机和警示工作作风的镜子。能否痛定思痛,能否知耻后勇,同样考量执政作风。毕晓哲   “锦旗哥”走红难逃“事情闹大才办”怪圈   3   “锦旗哥”走红难逃“事情闹大才办”怪圈

  这年头,真是“哥”声不断,一个又一个“哥”串红网络。据媒体报道,这几天,在江苏无锡市新区几个主干道的路口,有一青年男子手持一面“不为人民服务”的大红锦旗,站在大马路上,成为过往行人关注的热点,而赠送锦旗的主人——周力,也迅速串红网络,被被成为“锦旗哥”。(《重庆晚报》11月25日)

  从2008年7月起,周力先后和东家打了14场官司,可是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高智人才的周力不得不采取了“低端”的行为,在闹市区公然书写滑稽锦旗,以求得到社会各界的群体性关注。没想到这一招还真管用,一下子穿红网络,被称为“锦旗哥”,受到媒体和地方劳动部门的重视。迫于舆论压力,各方都表现了妥协态度,目前周力的东家也同意协商解决此事。这是一起典型的“事情闹大才办”的案例。

   看了这则报道,“哥”我怎么也轻松不起来。虽然周力劳动纠纷问题最终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是笔者纳闷地是,为何简单的劳动纠纷非要等到闹大了才能解决呢?我们的职能部门为何不能真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诺言呢?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也是天经地义的职责。老一辈物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曾经旗帜鲜明地号召人民政府及公仆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这个词汇也一度成为全国人民争相践行的自觉行动。然而这些年来,一些职能部门似乎忘记了老人家的谆谆告诫,不仅不为人民服务,而且还百般难服务对象。

   本该属于自责范围的事情,却肆意设置各种障碍,办事拖拉,推诿塞责,导致服务对象怨声载道,采取过激行为。这就陷入了一个难以走出的“怪圈”——非要等到服务对象把事情闹大,才能得到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现在各地络绎不绝的上访队伍中,多数并不是无理取闹的“刁民”,而是他们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正当解决,才退而求其次——上访,因为上访,可以引起群体性关注,只有群体性关注,才能得到最终解决。

   在这起事件中,周力个人是幸运的,他的纠纷最终得到了解决。但是社会却背上了“事情闹大才办”的沉重包袱。对于职能部门来说,不改变惯性思维、传统模式,恐怕以后的路可能会越来越难走了!荆楚网 桂全宝   4 (本文来源:华声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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