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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过剩”与“需求不足”

火烧 2006-05-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分析产能过剩与需求不足现象,指出问题根源在于国民支付能力受限,质疑市场化改革成效,强调朱公掠夺对经济秩序的影响,呼吁关注市场公平与国民权益。

 

古镜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无论在报纸、电台还是在网络上,我们常听到两个词,一个是“产能过剩”,另一个就是“需求不足”。





说什么“房地产产能过剩”、“汽车业产能过剩”等等七大行业产能过剩。现在我们就来分析一下“产能过剩”的定义。




1、“产能”指的是生产的能力。




2、“过剩”指的是生产能力的供给与需求量的比例。




依据这个定义,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两者之间的比例。




现在我们再看一看,什么是“需求”。“需求”应该是两个概念,一个是有需求的愿望,但无力支付需求所需的货币。另一个是既有需求的愿望,又有支付需求所需货币的能力。




所以,在经济学定义中,特意将市场需求概括为“具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也就是说,单纯的需求愿望,不属于市场需求的概念。






根据上述概念,我们仅以房地产为例,有报道称:房地产闲置率超过30-40%。那么共和国成立将近60年的时候,怎么反而到今不如昔了哪?为共和国贡献一生的国民,怎么就成了缺乏支付能力的公民了哪?改革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市场化,怎么中国的国民反而却被排除在“市场”之外了哪?




根据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邓小平所说的小康标准,还有92年国家制定的12项指标。98年以来的一系列货币化转文件。




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应当是早就解决了。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一方面大量闲置,另一方面的国民又被排斥在“市场经济”之外哪?共和国公民居然经历了近60年,居然住不起房,看不起病了。






如果没有朱公掠夺国民数十万亿,根据市场经济的概念,不但不会出现“产能过剩”,更不会出现“需求不足”吧?反而应当是“供不应求”吧?






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这种“产能过剩”也好,“需求不足”也罢,朱公掠夺国民这一重大案件,不但破坏了国家建立起来的法律秩序,也必将阻碍国家良好的经济发展秩序,这种弊端正在一点一点的暴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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