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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哈尔滨客运段职工在艰难的维权!

火烧 2011-02-13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哈尔滨客运段职工因劳动法违规被降职降薪,维权行动持续进行,要求改组工会并追责。职工多次上访未果,工会未履行职责,引发广泛关注与支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0c534f80100nr1n.html

哈尔滨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客运段违反劳动法,段领导私自授意段人事部门,在不通知职工的情况下更改劳动合同,私自对职工降职降薪,严重违反劳动法规,  2010年9月开始哈尔滨客运段开始让职工到保洁车间报到,因为此事朱春生和几位同事在2010年9月开始和单位交涉(很多职工都在上访告状),副段长吴XX说:就这样定了,你们爱上哪告上哪告去!哈客领导对职工的诉求置若罔闻,他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拒不悔改!而职工们想见大段长反映问题,却被众多保安拦挡,大段长室也不挂牌子!  

哈尔滨客运段假借哈尔滨铁路局搞的主辅剥离的名义—(裁员四万多人)哈尔滨客运段采取单方面撕毁劳动合同,将职工(原劳动合同的职名是:列车员,无固定期限)强行划分到保洁车间(归哈尔滨铁路局生活供应段管理,人事归哈尔滨客运段),从 2011年1月11日 开始,哈尔滨铁路局生活供应段发给这些从哈尔滨客运段剥离出来的每个职工两份空白合同,要求职工签合同,洗涤车间和保洁车间很多职工被逼无奈签了合同,而要求改组工会的职工都拒绝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合同样本:http://photo.blog.sina.com.cn/grdgh!
   而哈尔滨客运段之所以让职工签署,就是想在将来用最少的赔偿金来解除大家的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哈客职工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纷纷进京上访,但是由于铁路各级部门领导官官相护、互相推诿,无法解决问题!从北京回哈后,朱春生找到段工会,要求工会替职工维护合法权益,工会主席说让我们自己到劳动局仲裁或者到法院起诉。 
    哈客工会对于用人单位的严重违法行为,哈客工会没有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既没有主动介入调查取证,也没有任何关心质询。职工会员在遭到侵权时的强烈不满和诉求,至今尚未得到工会组织的任何支持和帮助。工会在单位和职工的利益产生“矛盾”和“争议”时,她们首先是在维护单位的利益,且不顾及是否“合法”;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她)们仍旧站在用人单位一边,或往往对劳动者的遭遇默不吭声,所以,他们并未履行作为工会应尽的职责,认为现任工会领导及工会代表不仅没有履行工会职责,而且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这都是因为工会代表和工会主席不是职工选举出来的,不能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因此朱春生从   2010年12月20日 起 发帖,要求改组哈尔滨客运段工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后来引起公安部的重视,公安部批文、省长、省公安厅批示到哈尔滨铁路公安局,派很多警察“找"我去了解情况和动机,  2011年1月22日 上午 又被国安领导叫到铁路公安局“喝茶”到中午12点多!
   哈客职工的维权行动还在进行中,期望大家能够给予道义上的声援!  

   哈尔滨铁路局  

   哈尔滨客运段
   列车员:朱春生

电话:0451-82906051
     QQ:4177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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