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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民伐罪

火烧 2012-03-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34
文章围绕‘吊民伐罪’主题,探讨历史决议与毛主席评价,涉及红歌狱、打黑行动等话题,强调人民对历史和领袖的评判权。

你看诡异不诡异,唱唱红歌也算罪。  

开口反对复文革,行动却搞唱歌狱。  

中央布暑要打黑!打掉黑恶有何罪?  

党同伐异用《决议》,《决议》肯定毛主席。  

如果不信你去学,再学《决议》便知底。  

主席功劳为第一,错误仅是次要的。  

当年小平排众议,七次修改成《决议》(注)  

博采众长听民意,充分肯定毛主席。  

如果否定毛主席,等于否定他自己。  

如果否定毛主席,牛鬼蛇神便演戏。  

如果否定毛主席,汉奸国贼很得意。  

如果否定毛主席,人民权力便失去。  

如果否定毛主席,中共性质便变味。  

如果否定毛主席,革命历史便摸去。  

不能否定毛主席,六中全会作决议。  

谁若否定毛主席,背叛人民搞复辟。  

谁若否定毛主席,高调改革是假的。  

谁若否定毛主席,历史终将判他罪。  

历史本身就诡异,领袖都是过路客。  

领袖终会来复去,人民不败乃永存。  

谁是英雄谁是贼,要由人民来评论。  

谁是赵构和秦桧,都由人民作结论。  

不管诡异不诡异,吊民伐罪扬真理。  

注:指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  

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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