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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成了权贵者的代言人了呢?

火烧 2012-04-0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个税改革中自然累进税率的合理性,指出当前税率结构对中等收入群体的不公,并强调降低税负、稳定起征点对中低收入者的重要性,质疑被误认为权贵代言人。
     前两天,我针对强坛【今日关注】的文章《提高到5000或8000元,个税……》,写出了《不能再提高个税起征点自然累进税率是首选》一文,万万没有想到,3月21日17:15,IP 221.204.152*,竟留言说:刘朝阳是权贵者的代言人!
     一个普通劳动者,怎么能为权贵者代言?你怎么能给我扣这么大帽子?
    几年来,人们一直在呼吁提高个税起征点,5000、一万都有。我反复思考,人们通常说的个税仅仅是个人的工资类收入,实质是工资税,是个税的一种。许多舆论错误引导,使得大家的注意力集中在起征点上,而忽视了另一个关键环节——税率。
    因此:大多数人
    1. 还在错误认为低收入纳税高。
    2. 没有认识到高收入纳税不低。
人  3. 没有认识到中等收入税负感重的原因。
人  去年起征点提到3500并改变税率,3%对应超过起征点1500元以内,解决了原九级税率级次级距对于5000元以下收入税负重的问题,5000元收入纳税为45元,这很好。
    但对中等收入纳税依然要求很高,5000元收入开始按10%纳税,就有些不舒服;而达到8000元的,不经过15%,一下子跳到20%是让中等工资收入人痛苦的事情!为躲避不合理税率及级距,中等工资人群还在呼吁把起征点再提高!
    所以,我翻检了前年7月20日在《人民政协报.突破个税改革思维误区》一文。建议采用“自然超额累进税率”,即“自然数”累进:税率按1%递增,n%的税率对应n个百元的级距(n指自然数,可设到45),形成自然累进。3500元作起征点,以1%为起征,增加100元内时(3500元-3600元)税率为1%;之后再增加200元(3600-3800元),税率为2%;再增加300元内时,税率为3%……依此类推,再增加n百元内时,税率为n%。
    这个税率优点是收入少了少纳税,收入高了才多纳税;低税率适用低级距,高税率适用高级距。要特别注意,有一种看法认为税率越多越复杂——其实不然,因为无论采用什么税率实际中也是对应每笔收入来收税的,人们关心的是纳税的依据即税率是否合理。不能把税率细化合理看成复杂。
    难得的是,自然累进税率有数学规律,是简单易行级数型税率,数学模型相当简单,建立税表,设置计算公式比九级税率要简单!自然累进税率是科学的税率,是和谐递增的税率,是公平于民、利于国家的税率,是中国人自己研究的税率!“
   采用自然累进税率.
    1.保证4500元以下收入纳税比原来纳税还要低,也可以微调至3700元,使5000元收入最多45元。
    2.保证5000——5600收入按6%税率,5600-6300元按7%税率……
    之后的税率,有空的话,我还要在回复区推算,献给大家……
    这样的起征点即使在将来也没有必要变,当一个人拿上4000元收入的时候,比收入不到3000元的人多纳税5元;当一个人拿上5000元收入的时候,缴税45元是多大的负担呢?当拿上十万元的时候,缴税3万元是不是应该?个税办法就没有什么必要改来改去了!
    尊敬的网友,我是为中低收入着想——降税率,为国家着想——保持起征点稳定宽税基,我怎么成了权贵者的代言人了呢?
)
   安能垂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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