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平等的悖论
文章探讨生命平等的悖论,指出社会阶层与角色差异导致的不平等现象,强调平等待人的重要性,倡导社会和谐与尊重。
有两种人,最能体会到人生的沧桑。一种人是从社会的高层,或者是政治因素,或者是家道中落,迅速地降到了社会的底层;一种人是从社会的底层,或者贵人提携,或者投机钻营,经过挣扎,爬到了社会的高层。他们都能在短时间内经历周围环境的剧烈变化和周围人群对其态度的强烈反差,因此,感受也最为深刻。作为第一种人的代表曹雪芹,把他的体验写成了惊世巨著《红楼梦》;作为第二种人的代表苏秦,对其嫂子发出了“何前掬而后恭也?”的感叹。
作为生命,我们每个人应该都是平等的。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应平等地受到尊重。环境的优劣和社会地位的高低不应该把人生命的本体区分三六九等。就象俗语所说,谁也不比其他人多长一点什么;而且,每个人都站在同一个地平线上,谁也不比谁高多少。
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觉得不同环境和承担不同社会角色的人,其生命本体也是不平等的。“不受苦中苦,难为人上人”,基本上每个中国人从小都受这样的教育。我们自觉不自觉地就会把社会角色的不平等延伸到了生命本体的比较中来。于是乎,社会高层的人自认为高人一等,要么前呼后拥、养尊处优,要么骄横恣肆、飞扬跋扈;社会底层的人自认为低人一等,要么低三下四、摇尾乞怜,要么奴颜卑膝、甘受凌辱。即使是在当今社会,这种现象也广泛存在。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现实。
一个人从这个社会里得到什么就会给这个社会带来什么。社会底层的人如果看到了高层人士自认高人一等,前呼后拥、养尊处优,一旦他爬到社会高层,也会如此效仿;如果看到了高层人士不尊重别人的生命,骄横恣肆、飞扬跋扈,一旦他爬到社会高层之后,对其他人可能更甚。社会高层的人习惯了别人的低三下四、摇尾乞怜,一旦落到社会底层,往日“威风”不再,虽然留恋昔日的“琼楼玉宇”,只能空对“黄花瘦”,感叹着世态炎凉,学习起底层人的生活来。
其实,在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里,不管处于什么样的环境,处在什么样的位置,拥有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只要平等地对待别人,平等地对待自己,互相给予以人格上的尊重,我们就会真正拥有和谐的生活。可是,创建这样的社会,需要我们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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