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为谁而存在?--评“经济学家”金岩石
城市应为谁而存在?
2010年07月30日 来源: 北京晨报
“当一个城市自有住宅率超过50%,城市就会死亡。如果刚刚毕业的人都能买上房,那么国家就会衰亡,因为这会令人丧失目标,丧失实现目标的动力。”在昨天的《南方日报》上,“经济学家” 金岩石 先生抛出了“城市消亡论”。
金先生的观点,不值一驳。
首先,城市应为人而存在,还是人应为城市而存在?如果以城市繁荣为理由,就可以剥削与压迫人的话,那么,这样的城市有何存在必要?
第二,50%说是信口开河,完全失去了一个学者应有的谨慎、科学的态度。新加坡、曼谷的自有住宅率都超过了50%,它们死亡了吗?就算那些自有住宅率不足50%的城市,人们真的就是以买房为生活目标吗?
像这样经不起推敲的话,居然出现在“高峰论坛”上,实在令人遗憾。然而,结合这些年来专家们的雷人话语,又让人不觉得奇怪。
正如樊纲先生所说的那样,经济学家就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只要集团有需要,真理算什么?只要能圆谎,能让人不明就里,哪怕能暂时遮掩一下蛮横的嘴脸,那么,自行车的污染也可能超过汽车,丈母娘也会拉升房价。但 金 先生的话,还是让人大开眼界:原来,我们的房地产商这些年来不怕骂,不怕罚,脚踏实地抬升房价,竟然不是为了利益最大化,而是为了让我们这个城市不消亡、为了让我等庸众不失去奋斗目标啊,如此苦心,我们过去为什么没看到呢?这般忍辱负重,岂不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
感激涕零之余,不免疑问:在今天,谁有权为他人设置人生目标?谁又有权为他人制造生活动力?如果这个逻辑成立,小偷是不是也可以算是防盗门业的恩人?抢劫犯是不是也成了保安业发展的动力?况且,作为房地产商,他们做商人应该做的事,为何偏偏热心公共政策?他们总拿国家、城市的利益说事,如此鞠躬尽瘁、甘于奉献,那么,会不会有一天我们不想让他们插手,都做不到了呢?而到那时,我们再抱怨房价太贵,岂不成了破坏城市发展的罪魁?
必须警惕这种可能:即商人们利用手中的资金,对公共决策进行影响、扭曲和干预,他们会抛出这样或那样的理论,举办这样或那样的“论坛”,并找来形形色色的专家“代言”,虽然新理论一套又一套,但说到根儿上都差不多:总之,我们都是需要被管理的,为了某个宏大的目标,我们可以被牺牲、被付出,但究竟谁是最大受益者呢?真的是城市吗?(蔡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