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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人赋人权”的提出、实践及其现实启示

火烧 2011-02-14 00:00:00 思潮碰撞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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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毛泽东在探求救国救民和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就如何实现和保障中国的人权进行了艰苦的探索,提出并阐述了“人赋人权”的思想观点。毛泽东“人赋人权”的思想及其实践给我们以重要的现实启示意义:党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人民群众要敢于和善于利用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坚决反对所谓的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思想。

    人权是人的最基本权利,毛泽东在探求救国救民和领导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就如何实现和保障中国的人权进行了艰苦的探索,提出并阐述了“人赋人权”的思想观点。在这一人权思想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同侵略者、压迫者和剥削者进行了艰苦的人权斗争,终于彻底地推翻了“三座大山”,使中国人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人权,开创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新局面。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回顾和研究毛泽东的这一人权思想,对我们新时期的人权事业,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人赋人权”的提出和实践
    对于人权是谁赋予的,资产阶级坚持“天赋人权”。所谓的“天赋人权”,就是指人在自然状态下的一种自然权利,它是天赋的,是不可侵犯和剥夺的。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观由来已久,虽然它在历史上是有着进步意义的,但是它的世界观是唯心主义的,它的理论基础是抽象的人性论,它在本质上是具有欺骗性的。与资产阶级的人权观不同,毛泽东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出“人赋人权”。他曾多次精辟论述过“人赋人权”。1945年8月他说:“去年有个美国记者问我:‘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呢?’我说:‘人民给的。’如果不是人民给的,还有谁呢?” 1965年12月他又说:“什么‘天赋人权’?还不是‘人赋“人权’。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我们的权是老百姓赋予的,首先是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赋予的。1968年10月他再次强调:“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广大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对于毛泽东的这些论述,我们可以从这样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我们的权力”是人权中的管理权,是人民赋予的。二是,作为人民代表的“我们”的人权,首先是人民大众赋予的,其次也是“我们”自己赋予自己的,因为,“我们”这个“群”也是“人民大众”这个类中的“群”,同样也有人权。二是,人民大众将人权的一部分赋予这个“群”的同时,他们自己同样也享有其他不可剥夺的人权。总之,人权是具有普遍性的,人人都应享有人权,既非天赋或天赐,也非是人与生俱有的,而是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形成的,是人自己赋予自己的。
    毛泽东批判“天赋人权”、提出“人赋人权”,我们可以从这样三个方面来理解他的根据:其一,这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为基础的。马克思和恩格斯于1844年在《神圣家族》中就充分肯定了黑格尔关于人权是历史的产物的观点,他们说:“黑格尔曾经说过,‘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的。”他们对资产阶级的 “天赋人权”说进行了批判,指出,人权是由人的本质决定,是历史的产物、社会的产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任何权利都不可能脱离现实社会而孤立地存在。其二,这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群众史观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既然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那么在历史中所形成的财富、民主、自由和权利理应由人民群众享有。这一点,在毛泽东很多著述中都可以得到证明。其三,它的出发点和现实目的就是为了唤起中国广大人民不要再做奴隶、不要再当牛马,而要挺起腰杆做人,维护自己的尊严、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是毛泽东一生都在奋斗和追求的动力。
    人权既然是“人赋”而非“天赋”,那么,是不是人人都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到自由和权利呢?毛泽东回答是否定的。他认为,人权是需要经过斗争才能得来的。事实上,就是宣扬“天赋人权”的资产阶级,他们所享有的一切人权既不是上天所赋予的,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与封建统治阶级进行艰苦的斗争所争来的。1945年,在党的七大上,他说:“自由是人民争来的,不是什么人恩赐的。中国解放区的人民已经争得了自由,其他地方的人民也可能和应该争得这种自由。”“权利是争来的,不是送来的,这世界上有一个‘争’字,我们的同志不要忘记。” 
    虽然毛泽东“人赋人权”的观点是于1944年才提出来的,但是,这种人民通过自己的斗争来实现人权的思想在毛泽东的心目中是由来已久的。他从青年时期就开始强调,作为从来就没有享受到人权的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要想真正享有人权,就必须与帝国主义和反动统治阶级进行不屈的斗争,只有依靠自己的坚决斗争,才能将被帝国主义和反动统治阶级剥夺的人权重新夺回来。早在1919年,毛泽东就在《民众的大联合》一文中阐述和宣扬了这种“争夺人权”的思想。他说:“我们种田人的利益,是要我们种田人自己去求,别人不种田的,他和我们利益不同,决不会帮我们去求。”他鼓动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联合起来同反动统治阶级争夺人权。可以说,他于1919年鼓动和领导的湖南人民的“驱张运动”就是通过斗争向反动当局争取人权的一次实践尝试。1920年驱张运动结束后,在湖南自治运动开始之际,他在《湖南改造促成会发起宣言》中更加明确地指出人权是靠斗争获得的,他说:“盖历史上世界各国民权、人权之取得,
未有不从积极之奋斗与运动而来者也。”而“湘事糟透,皆由于人民之多数不能自觉,不能奋起主张,有话不说,有意不伸。” “人民钳口结舌,合并手脚,半死半生,应说话的不说话,应反抗的不反抗,先自示弱,怎怪彼等之乘隙逞凶。”他指出,人民之所以遭受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过着奴隶般的生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民自己不觉醒,不知道自己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不知道通过斗争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所以,他一方面警告反动当局,一方面提醒广大人民:“湖南自治运动是应该由‘民’来发起的。假如这一回湖南自治真个办成了,而成的原因不在于‘民’,乃在于‘民’以外,我敢断定这种自治是不能长久的。虽则有了外形,其内容是打开看不得的,打开看时,一定是腐败的,虚伪的,空的,或者是干的。”可惜的是,毛泽东的提醒并没有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足够注意和响应,因而反动当局也继续独断专行,结果是走了一个张敬尧,又来了一个谭延闿,湖南人民的人权状况并没有得到改善。
    如果说,此前毛泽东主张斗争的方式是“文斗”,即“不流血”的政治改良来争取人权的话,那么湖南人民自治运动的失败,则使他认识到:“政治改良一途,可谓决无希望。吾人唯有不理一切,另劈道路,另选环境一法。”而“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即所谓劳农主义,用阶级专政的方法,是可以预计效果的,故最宜采用。”此后,“流血革命”,即“阶级斗争”就成为毛泽东领导人民为争取人权而斗争的有力武器。大革命时期,他鼓动工人要敢于用阶级斗争的方法同资本家进行斗争,他为工人提出“从前是牛马,现在要做人”的口号;他带领农民用阶级斗争的方法向封建主义的政权、族权、神权、父权进行斗争,以争取自己的权利,在农村建立了 “农会”这个农民自己的政权。土地革命时期,他以“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想指导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建立了人民自己的苏维埃政权。抗日战争中,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侵略,他指出:“覆巢之下,安有完卵?”、“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国之不存,民于何有”。他呼吁一切不愿当亡国奴的中国人组成广泛的抗日统一战线向日本帝国主义开战,以维护我国人民的人权和国家的政权。面对国民党蒋介石的背信弃义,他强调“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他鼓励人民要“有理、有利、有节”地同他们进行斗争。在他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同仇敌忾,一次又一次地打退了蒋介石的反攻,赶走了日本帝国主义,人民迎来了扬眉吐气的希望。抗战胜利后,面对美帝国主义的恐吓和蒋介石的“寸权必夺,寸利必得”,他又提出“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我们要“针锋相对,寸土必争”,要敢于斗争、敢于胜利,要善于斗争,善于胜利,要“保障人权解救民生,完成统一”。在全国人民的努力下,终于彻底粉碎了美帝国主义和蒋介石的阴谋,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获得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巨大人权。建国后,面对帝国主义的封锁和打击,毛泽东再次指出帝国主义是“纸老虎,死老虎,豆腐老虎”,他鼓励人民要勇于和它们斗争,以捍卫来之不易的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人民人权。通过一系列的斗争,中国人民又彻底冲破了帝国主义的封锁,使新生的人民政权得到了巩固,人民的人权也在斗争中不断得到改善。从大革命时期到建国后,我们党的各级各类政权都是人民的政权,我们党通过各种政策和法律把人民通过斗争争取来的人权加以确认,最大程度地实现了人民的人权。
    因该说,毛泽东的一生就是领导人民通过斗争不断争取和扩大人权的一生。他也毫不避讳的说他信奉“斗争哲学”。所以,他认为“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但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过于依赖这种斗争哲学,或者说,他是用了不适当的方式,即继续使用“阶级斗争”、“大民主”、“群众运动”等来帮助人民争取和扩大人权,以至于在帮助人民不断扩大人权的过程中,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又损伤了人民的人权。这是应该值得我们深思的。
    二、毛泽东“人赋人权”思想的现实启示
    (一)中国共产党要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这是我们党的责任和义务,因为我们党的管理权是人民所赋予的,所以,只要我们党使用人民所赋予的权利,就必须履行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且,管理,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人民将自己的管理的权赋予党,同时就是将管理的义务交给了党。正如毛泽东所说:“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我们当了人民的代表,必须代表得好”。作为人民的代表,毛泽东一向认为,我们党是人民的“勤务员”、“公仆”,是人民行使权力的“工具”。所以,“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如果有了错误。定要改正,这就叫向人民负责”。建国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提出了“两个务必”,警告我们的党要注意拒腐防变。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他又强调:“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能将权力赋予党,也能将权力收回。人民赋予党权力的目的,就是希望党能够不折不扣地为人民服务,但是,如果党一旦蜕变成一个滥用人民权力的特权阶层、腐化集团,那么人民也是会毫不客气地将其“革掉”的。1945年毛泽东同黄炎培在延安关于“历史周期律”的对话,既是表现了他对我们党能够使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的高度自信,也是对我们党的一个长期警告。在当代,我们党能否真正地做到权为民作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会决定我们党是否继续拥有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将决定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
    (二)人民群众要敢于和善于利用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我国社会仍然处于转型期,在转型期里,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都在转变中,这就不免有时会使人们的某些权利受到损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应该敢于和善于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既是人民的权利,也是人民义务,因为,“中国是中国人民的中国”。这是毛泽东一向主张的。毛泽东曾经讲,只要人人起来监督政府,我国才不会陷入人亡政息的历史周期律。这样,人民也才能够获得不断扩大的人权。如,建国后,面对我们党内和政府中出现的官僚主义、特权现象、腐化堕落等有损人民权益的问题,他就一再鼓励人民踊跃的站出来进行揭露和打击,以促使我们党和政府不断改进。但是,他主张的“大搞群众运动”的方式历史证明是不可取的。所以,在人民已经当家作主的今天,人民人权状况在不断改善的今天,当人民的某些权利受到损害时,人民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可能适得其反。人民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既是对党和政府的监督,同时也是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利,也还是人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人民有赋予自己权利的义务。这样不仅可以实现争取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目的,而且,也可以加速完成我国社会的转型,促进我国各种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就可以更加有力地扩大和保障人民自己的权益。
    (三)要坚决反对所谓的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思想
    西方资产阶级思想家从抽象的人性论出发,提出“天赋人权”,鼓吹他们的人权是“普遍的人权”、“超阶级的人权”。对此,恩格斯曾经指出:“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人权、平等、自由、民主,它们都是具体的,属于一定阶级的。”毛泽东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权的具体性和阶级性,他说:“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他认为,在阶级社会里,一个国家人民的人权不仅具有阶级性,而且人权的实现程度还要受该国的历史传统、社会、文化、经济等国情因素的制约。所以,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超阶级的、抽象的人权。因而,建国后,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对一切反动派要限制他们的自由和权利,对于人民则给以最大限度的自由和权利。然而,当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以“人权卫士”自居,对我国人权事业横加干涉和指责,其实质就是要在我国推行他们的所谓的超阶级的、抽象的人权模式,从而进一步实现他们的“和平演变”的目的。从建国以来,美国就没有停止过对我党的攻击,它不停叫嚣我们“独裁”、“限制了人身自由”、“践踏了人权”等,对此,毛泽东一针见血的指出,美国自诩其“民主政治”是人权的最好保障,但实际上是“资产阶级对人民独裁的别名”,在这种制度下,广大人民的人权才是真正地被限制了。他说:“美国英国这一类型的政府是资产阶级一个阶级向人民实行专政的政府。它们一切都和人民政府相反,对于资产阶级内部是有所谓民主的,对于人民则是独裁的。”总结了近代以来的历史,指出,帝国主义为了实现和扩大资产阶级一个阶级的人权,它们剥夺了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数以千万计人民最起码的生存权,它们是世界上真正的人权践踏者。所以,如今,我们一定不能忘记历史,一定要吸取经验教训,对于我国人民,一方面一定要认清西方“人权外交”的阴谋本质,坚决反对那种不分阶级、不看国情的所谓抽象的人权;一方面要相信,在我们党的领导下,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的人权状况会不断得到改善的。对于我们党,一方面要不断加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的宣传,提高人民的人权理论的科学化水平,为反对各种反动人权思想提供强大理论武器;一方面要不断深化各种体制改革,不断推动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为人民享受不断扩大的人权提供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环球视野》第344期,摘自2010年8月《文史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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