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夹雪:我对“尊严”的几点看法
近日来,“尊严”成了一个很热门的话题,在这里我想谈谈自己对“尊严”的理解。
首先,经济上有地位是有尊严的基础。有人认为有工作才能有尊严,这没有错。但是工作和工作是不一样的,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有尊严。只有公有制和企业民主管理的情况下,广大人民有稳定的、有比较充分的保障、适当的收入的“铁饭碗”才能有尊严。如果私有制条件下给人打工的话,无论“自由”、“人权”和“法治”做得怎么好,打工仔在老板面前也没有尊严可言。要使人民有尊严,必须恢复发展公有制并实行企业民主管理,绝不能再搞什么私有化、“砸饭碗”。
其次,政治上有决策权是有尊严的保障。这里的决策权不仅仅是选举权,实际上,如果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几个选举出来的“精英”,仍然称不上有尊严。重要事务必须交给人民广泛讨论并公决,如转基因主粮问题关系每个人的生计,必须经过全民公决。其他事务必须要经过利益相关方的同意。例如国企改革,必须以相关国企工人的意见为基础,和其它利益相关方协商修改后,经过国企工人同意后方可执行。只有人民自己决策才能算有尊严。
再次,文化上必须让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农群众的声音占主导。当前新闻媒体报道几乎都是专家学者、政府要员、富商巨贾的言论以及一些花边新闻,几乎听不到占人口95%以上的工农群众的声音,这是谈不上有尊严的。我认为,应该保证重要报刊、杂志、新闻媒体等一半以上的版面留给群众,重要问题必须要倾听群众的声音,不能以群众“不明真相”为由把群众拒之门外。
最后,必须正视社会的黑暗面,勇于同黑暗面作斗争。尽管一些人一再否认阶级矛盾,可是现实中少数人剥削压迫广大人民,少数人的尊严是建立在大多数人受奴役的基础上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必须支持广大人民反抗少数人剥削压迫的群众运动,不能打着“保护每一个人”的旗号压制群众运动。这样做表面上是保护少数人的尊严,其实是保护少数人对广大人民的奴役,践踏广大人民的尊严。
以上谈了谈笔者对尊严的一点理解,欢迎大家批评指正。正月十五了,给各位朋友拜个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