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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大于“法”

火烧 2008-10-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通过多个材料分析,探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指出部分人将法律视为趋利避害的工具,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同时批判钻法律空子的现象,呼吁建立真正的法治社会。

材料1:  

      去乌有之乡听香港一个监察企业操守组织的讲座,在播放短片时候出现一段耐人寻味的对话。背景是几个工人去找前老板讨要加班费。老板说(大意):“你们告我犯法,我也的确犯法了,不过难道你们敢保证自己就从来没犯过法吗,我犯的法多了,赌球,赌六合彩,赌外围马,泡小姐,可是除了杀人放火,法律会管我吗?你们大可以告我去呀。”  

材料2:  

      2008年6月,在广东省委十届三次全会上,汪洋称:“要以宽松的政策支持干事创业者,只要法律政策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并且支持大家去干去试去闯。”  

材料3:  

      国庆前夕,吴敬琏接受南都采访称:“怎么才能有诚信,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建立法治。但是我们往往偏重或者希望通过说服教育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说教很难产生实际效果。”  

材料4:  

      《东周列国志》的秦穆公问策蹇叔这一段很有意思。穆公问:“威与德二者孰先”,蹇叔对曰:“德为本,威济之。德而不威,其国外削;威而不德,其民内溃。”穆公曰:“寡人欲布德而立威,何道而可。”蹇叔对曰:“。。。。。。臣请为君先教化而后刑罚。教化既行,民知尊敬其上,然后恩施而知感,刑用而知惧。。。。。。”  

       分析材料1的老板的讲话,可知其对法律的理解是没受法律打击即为“无害”则可为,受到法律打击(如杀人放火)即为“有害”则不可为。从而推知其人格属于“本能驱动型”,即行为处事受“趋利避害”的生物本能驱动,可谓与禽兽无异。而材料2的省委书记讲话,更看出这位权力精英和前面那位资本精英心有戚戚焉。不过还是党棍水平高,能把“法律空子”偷换成“法律没有明令禁止”,能把“钻”偷换成“去干去试去闯”,不失黑色幽默的把“钻法律空子”升华成冠冕堂皇的官话。再看材料3的学界精英,更是高屋建瓴,貌似平淡的语言却以横扫一切的气概把如今牛鬼蛇神肆虐归咎为没有“法治”。这个老中青结合的官学商合唱听上去真是美妙。  

       一个虚伪压倒良知的年代老实人必被打压。马克思无情揭示资本主义的真面目,历史发展乃至民主的真相,被资产阶级骂了百余年。几千前的蹇叔透彻的揭示了“德”和“法”的关系,到如今又会如何?我相信,官学商合唱团一定会骂娘。  

“德为本,威济之”揭示了立国执政的要义。有威无德之人,如践踏人权之希特勒,狠破三铁之朱镕基,纵使一时兴盛却挡不住万世骂名。有威无德之社会更是乱象丛生。春秋战国及至汉初,礼崩乐坏,弑君淫母的事迹俯首拾来,政权更迭之混乱无序连局中人都感到无所适从,因而产生了对一套完备的道德规范的需求。墨法学说流于技术层面,黄老学说又倾向于避世无为,而儒教则以天地君亲师,士农工商各居其位的鲜明纲领最终吸引了统治集团的眼球。孔子的社会等级划分的逻辑是否合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社会理想中各阶层安守本分而不存非分之想,这样的美好前景足以让统治者心动。倘若得以实施,统治集团的争斗将纳入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上来,一如当今西方多党民主政治一样;争斗的过程虽不乏刀光剑影,但终究要在父终子及,长幼有序等一系列原则问题上自圆其说,一如当今西方政客产生了五花八门对民主的解释但还是要高喊“民主”一样。全过程总比春秋战国时期灭了没商量也没个说法来的有“规律”,可“把握”的多。这样的“美好理想”靠“法”自然是无用的,惟有如蹇叔所称“先教化而后刑罚”,只有这样才能让“乱臣贼子不可窥测神器”达到防范于未然的功效,还可以让遭受惩罚的人不仅皮肉受苦,而且从灵魂深处也要深刻认识到自己纯属活该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让孔子感到欣慰的是,统治集团孜孜不倦的推行其教化获得了空前的成功。不但使得两千余年中的任何政权更迭都没逃出“克己复礼”的圈子,从而获得类似于西方多党制的稳态,而且这种教化即便在经济基础和政权都发生了根本变革以后还顽固留在不少知识分子脑袋里,与此相映成照的是这期间的什么青苗法,什么一条鞭法都湮没在历史长河中。  

       儒教持久的维持了封建主义体制(而不局限于某个政权)靠的正是“德”,尽管儒教的“德”由于其不断的堕落而具有某种历史的“恶”感。然而这无法掩盖如下的事实:“德”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对社会成员行为的规范,而“法”又是社会成员所立,所以立法这个社会行为本身就属于“德”的范畴之中,再往上,主流意识形态又来自统治地位的经济基础,可以看到在社会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法”仅仅是最后一环,而且是最被动的一环。改开30年的历史就是不断违法的历史,不仅是普通法,而且宪法也屡遭践踏,违反一段,修正一段,确认一段,从这个意义而言,改开30年无非就是不断立法确认违法成果的30年。荒谬乎?非也。因为这符合辩证法---矛盾的主要方面即当权派总是力图突破矛盾次要方面即工农大众的制约---这才是人间的根本大法。  

       可见精英们呼吁的“法治”是多么的伪善。细细玩味材料2的权力精英和材料3的学术精英的话语,前者强调的是不违法都可以干,推知“法”并非仅仅为“底线”(否则,必定存在即使不违法也不能干的事),进而推知“法”在权力精英的讲话里居然也是至高无上的;后者强调法的至高无上,推知一个凡是,即凡是法律没禁止的都能干(否则,必定存在法以外的东西规定着社会行为)。瞧,两个大相径庭的讲话实际上居然是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实际上反映了这个合唱团既想尽早突破藩篱又想尽早确认到手果实的矛盾心态。从合唱团的言行中我们看不到他们推崇法治的诚意,也看不到他们“解放思想”的气魄,因为合唱团成员做“事”也好,立“法”也好,都是有原则的,这就是剥削阶级的“德”。正是他们明知“法”是依据剥削阶级的“德”而制定的,因此坦然的以“法”为外衣擅行杀伐之权,所谓“法的至高无上”,所谓“不违法都可以干”,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怎么干都不违法!因为剥削阶级的“德”才是真正至高无上的,所有失“德”之法都将遭资改派无情抛弃,到最后,剥削阶级都必然成为道貌岸然的守“法”公民。  

       资本精英尽情的展示他们的“德”,又面临着“失德”暴民的巨大压力,因此呼吁立法保护;权力精英心领神会的暗示,有他们的保驾护航,只要是有“德”之人去干“事业”,怎么干都不违法;学术精英东扯扯宪政,西扯扯法治,给“失德”暴民灌输“法”是至高无上的,用他们的心肝脾肺细细的擦拭着资本精英的“德”,变成了一面面金光灿灿的贞操招牌----“社会企业家”,“企业家的良心”,“资本精神”----一浪接一浪,眼花缭乱,貌似要得手了。  

       但是这些喧嚣突然在蹇叔面前消失了,原来这个合唱团正在“先教化而后刑罚”---洗脑取代了宪政和民主,顽固不化者将迎来法律的大棒;原来这个合唱团相信“教化既行,民知尊敬其上”----一旦得逞,人民必将拜倒“企业家”的良心之下,人民必将相信真有所谓的“社会企业家”;原来这个合唱团认为这样可以让暴民“恩施而知感”----让农民出卖土地成为城里人而“知感”,让工人买断工龄成为自由职业者而“知感”;原来这个合唱团最后要实现“刑用而知惧”的安定团结局面---让被洗脑的驯服顺民在资产阶级的打手面前发抖吧!所有这些合唱团成员之间的窃窃私语,“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之间的微妙联系,“坚持改革开放”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暧昧关系,突然被一个几千年前的老头和盘托出。。。。。。只能骂娘吧,精英们!  

       30年来,一个伟人的幽灵徘徊在中华大地上。他以悲壮的实践,昭示了无产阶级的大仁大德和大爱,在他如炬的目光中,走资派的“德”----资产阶级法权----无所遁形。照亮前程的火炬虽然熄灭了,但是我仍能看到前途的光明。因为软弱的中国官僚资产阶级及其走狗在列强面前无以立威,丑陋的中国官僚资产阶级及其走狗在人民面前无以立德,蹇叔曰:不威,其国外削;不德,其民内溃。我来一个狗尾续貂:无威无德,国削民溃。否极泰来,革命将兴。  

      http://blog.sina.com.cn/HeartPumpOn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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