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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毛泽东在1954年宪法讨论会上的讲话》辨伪

火烧 2011-01-19 00:00:00 网友杂谈 1041
文章针对网络流传的《毛泽东在1954年宪法讨论会上的讲话》进行辨伪,指出其内容缺乏可靠出处,疑似为虚构言论,引发对毛泽东宪法观点真实性的讨论。

有关《毛泽东在1954年宪法讨论会上的讲话》辨伪  

在我的博客上看到了这么一条回复——  

                       

[举报]  

毛泽东在1954年宪法讨论会上的讲话  

“我们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    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的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    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  

“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感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  

“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 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  

“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具有害的!”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是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  

“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  

这些话令人非常费解,毛主席对待宪法是非常重视的,并且他本人就参与到了制定新中国宪法的工作之中。  

我上网搜索一下,并没有找出这篇文字准确的出处。倒是找到了一些同样的文字链接  

http://futures.bbs.hexun.com/post_46_1199782_1_d.aspx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1b3f8e50100o914.html  

http://www.chinaczjr.com/falvyuanzhu/15566.html  

第二和第三两个连接跟网友牵手亦缘发给我的回复类似,不多说了。  

第一个链接是由网友“热爱美利坚”提供的,看起来内容比较完整,而且最后还煞有介事的说“材料来源 ——毛泽东在1954年宪法讨论会上的发言 ;在1957年秦皇岛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毛讲话,现存于中央档案馆一室。” (全文附后)  

看了之后我只想苦笑,“热爱美利坚”转发的这篇文字的一开头是这样的:  

1968年,周恩来就造反分子砸烂公检法机关与谢富治激烈争论,后向毛报告,全国公检法机关全被砸烂时,毛说我一听砸烂公检法就高兴!   

——看见没?1957年的工作会议讲话竟然谈到了1968年文革期间的事情!造谣也不动动脑子啊!  

   

毛主席对宪法是非常重视的,从他的一些工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是如何认真对待宪法这个国家的根本大法的——  

1、早在1953年1月30日《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几点说明》(《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中,毛主席就提到了宪法的目的:“……为了发扬民主,对政权组织,特别是县、乡两级,来一次全国普选,很有必要。这对促进经济建设,加强经济建设的领导有积极作用。就是对于抗美援朝也有好处,傅作义[4]委员说可以加强抗美援朝。前天我看到艾森豪威尔[5]的一篇讲话,他说:中国要办民主选举是不可能的。对艾森豪威尔来说,你办选举他要侵略,你不办选举他也要侵略,问题是决定于我们自己的工作。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得更好一些,人民民主更加发扬,经济建设搞得更好,抗美援朝的力量更加增强,那是可以使它放弃侵略的。所以,为了发扬民主,为了加强经济建设,为了加强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就要办选举,搞宪法。”  

2、在1954年1月15日的《宪法起草工作计划》(《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中,毛主席明确了宪法起草的计划,以及学习的参考文件。信件不长,拷贝如下——  

少奇同志并中央各同志:  

宪法小组的宪法起草工作已于一月九日开始,计划如下:  

(一)争取在一月三十一日完成宪法草案初稿,并随将此项初稿送中央各同志阅看。  

(二)准备在二月上半月将初稿复议一次,请邓小平、李维汉[1]两同志参加。然后提交政治局(及在京各中央委员)讨论作初步通过。  

(三)三月初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在三月份内讨论完毕并初步通过。  

(四)四月内再由宪法小组审议修正,再提政治局讨论,再交宪法起草委员会通过。  

(五)五月一日由宪法起草委员会将宪法草案公布,交全国人民讨论四个月,以便九月间根据人民意见作必要修正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最后通过。  

为了在二月间政治局便于讨论计,望各政治局委员及在京各中央委员从现在起即抽暇阅看下列各主要参考文件:  

(一)一九三六年苏联宪法及斯大林报告(有单行本);  

(二)一九一八年苏俄宪法(见政府办公厅编宪法及选举法资料汇编一);  

(三)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见人民出版社《人民民主国家宪法汇编》,该书所辑各国宪法大同小异,罗、波取其较新,德、捷取其较详并有特异之点,其余有时间亦可多看);  

(四)一九一三年天坛宪法草案,一九二三年曹锟宪法,一九四六年蒋介石宪法(见宪法选举法资料汇编三,可代表内阁制、联省自治制、总统独裁制三型);  

(五)法国一九四六年宪法(见宪法选举法资料汇编四,可代表较进步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内阁制宪法)。  

有何意见望告。  

毛泽东  

一九五四年一月十五日  

3、在1954年6月14日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毛泽东文集》第六卷)中,“……法草案的初稿,在北京五百多人的讨论中,在各省市各方面积极分子的讨论中,也就是在全国有代表性的八千多人的广泛讨论中,可以看出是比较好的,是得到大家同意和拥护的。今天很多人讲了话,也都是这样讲的。”  

4、毛主席是一个共产主义者,他理想的宪法是为了维护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性质而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国家建设而设立的宪法。在1956年11月15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中,提出了“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厂长同群众的矛盾。”  

这篇文章大伙可能看过,这就是著名的“毛主席论拆迁”——“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人家搬家。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雀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xxx你也有一个巢,我把你的巢搞烂了,你要不要叫几声?……后来,向农民好好说清楚,给他们作了安排,他们的家还是搬了,飞机场还是修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就高枕无忧,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该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  

5、事实上,在1954年宪法中没有明确的“罢工权”,的确在1975年1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中明确了。在文革期间,为了保护人民群众批判官僚走资派的权力,在人类历史上空前(只怕也是绝后了)地把人民群众的“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四大自由也列入宪法之中。  

第二十八条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第十三条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这一版宪法,后来被称为“是一部有严重缺点、错误的宪法”(参见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词条)。  

这些人民捍卫自己权利、捍卫无产阶级专政的条款并没有始终贯彻下去。虽然在1978年宪法(1978年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依然提到  

第四十五条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的权利。   

但是终于1982年修订的宪法(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该法又在1988年、1993年、1999年与2004年经四次修正。被称为八二宪法)中,彻底消失了。  

希望大家应该能够看清,毛主席才是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的利益的守护神。  

最后再附一个链接,也是网友批判这篇谣言的。http://bbs.huanqiu.com/thread-424386-1-1.html “毛泽东谈宪法”一文的真假

附文1:“毛泽东谈宪法”一文的真假

     “ 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如果哪个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那我们也只好说:这个人比工农群众还无知,需要到广阔天地接受工农群众的再教育、再改造! 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1954年宪法讨论会上的最高指示。                这是一个网友在回复中的贴出的贴文,咱们咋一看,还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以在下个人的看来,此贴绝对是假的!
  
       毛泽东语录当年红遍长城内外,大江南北,毛泽东主席的性格、习惯为世人所熟知。这篇贴文虽然是鹦鹉学舌,但倒也有三分肖似。不过,假的就是假的。我甫一看,还真被骗了,但细细琢磨下,越来越觉得假的厉害。“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这句倒像,但接下来就开始放屁,“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我在网上查阅资料,发现,毛泽东主席不但十分推崇宪法的作用,而且亲自参与了54年第一部宪法的起草,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带着宪法起草小组的几个成员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乘专列离开北京,于27日夜来到风景如画的杭州,开始做一项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定千秋基业的大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为了起草宪法,毛泽东广泛阅读和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有中国的,有外国的;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有资本主义国家的;有进步的,有反动的。他认为制定本国宪法,参照别国宪法和中国历史上有过的宪法,是完全必要的。 试问,这样一个领袖,能讲出“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这样的话来么?     “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请看最后的一句,“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我们都知道,毛泽东主席虽然一句马列主义者,一个无产阶级革命家,但他对中国历史文化知道的非常多,自身也深受传统文化熏陶。中国人的含蓄还是有的吧?别说毛泽东,就是蒋介古、墨索里尼、希特勒,也不会有这样“无法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这样的话来,做就做了,还用专门留下话柄?可见有些人为了抹黑毛主席,手段无不用其极。        “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才出来吧?九年义务教育是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当时中国学校有宪法课么?就是现在,中国普通学校里有宪法课么?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会上宪法课吗?所以,无论如何推理,这个也是不靠谱的。
  
       综上所述,我感觉这篇文章除了开头一句“洋人自扰之。”和中间三个三国历史人物的评论有点像主席的话外,通篇都是在放屁……
         

   

附文2:网友“热爱美利坚”提供的毛主席谈宪法http://futures.bbs.hexun.com/post_46_1199782_1_d.aspx  

1968年,周恩来就造反分子砸烂公检法机关与谢富治激烈争论,后向毛报告,全国公检法机关全被砸烂时,毛说“我一听砸烂公检法就高兴!”   

是否因为文革特殊时期,因为党内斗争的需要,而毛泽东对宪法如此态度?  

其实毛对宪法的论述,是一贯的,也是毛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请看1954年-1957年,毛在宪法工作会议和中央会议上的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   

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  

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如果哪个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那我们也只好说:这个人比工农群众还无知,需要到广阔天地接受工农群众的再教育、再改造!   

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   

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  

材料来源 ——毛泽东在1954年宪法讨论会上的发言 ;   

在1957年秦皇岛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毛讲话,现存于中央档案馆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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