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动物恐怖主义组织曲线干涉中国立法
洋人打工仔常纪文撒谎造谣,西方动物恐怖主义组织为真正金主和策划者,曲线干涉中国立法
我过去比较天真善良的以为,常纪文这个动物恐怖分子尽管傻,只是思想上西奴思想作祟而已。可近来才发现,绝对没那么简单,背后有相当强的经济利益。
我过去对“西奴”定义是思想上膜拜于西方面前,与更多与物质现实利益粘连的“汉奸”做了一定程度的区分,现在看来,常纪文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西奴,而越来越成为汉奸了。
他这个“研究”,其实跟茅于轼那个由福特基金会赞助支持,论证中国没有粮食安全问题的事件一样,都是有完整链条的国外资助和国内应和的。
怎么能判断出常纪文是 “西方组织资助下的买办走狗应声虫”,对这个他自己从来不愿意讲、也从来不敢讲的事实,我认为拼凑现在的信息碎片以后,已经能基本断定了。
一、动物保护领域内部人士的爆料
在赵南元老师的文章中,我们看到了这样的一段文字:
【在《专家建议》出笼之后,接到一位陌生人的电话。来电者自称是某动物保护组织的负责人,表示非常赞同我的观点,因为他在多年的动物保护活动中深刻体验到动物保护运动的弊端。由于职责所在,他经常陪同警方出面调解一些由宠物引发的民间争端,从而对动物爱护人士与普通公众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颇深。他力促我继续撰文抵制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同时认为所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根本不可能进入立法程序。
我问他:“为什么?”
他说:“人大常委会那些人又不是傻瓜!”
我又问:“那上面怎么会立项目让他们作这个研究?”
他说;“哪里是国家立项,这个项目是外国那些动物保护组织出钱资助的。”
此说出乎我的意料,于是我想从公开的文件中确认到底出资的是谁。我仔细精读网上最原初的资料[1],从中并未发现关于该“项目组”出资方的任何蛛丝马迹。看来身为“项目负责人”的常纪文教授对此讳莫如深。
此事有悖常理。按照一般习惯,即使是发表论文,如果属于某个项目,必然会声明本论文受到某某基金某某项目支持,否则无法向出资方交差。而这个《专家建议稿》是该项目的最终成果,对资助方只字不提很不符合规范,如此行文必有难言之隐。
在“常纪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的申明[5]” 中,我们看到这样的说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属于党中央、国务院共同领导的机构,我们的专家建议稿将以非民间渠道报送中央。这和纯粹的民间专家建议稿有一定的区别。”
这句话的目的显然是要加强《建议稿》的官方色彩。但是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建议稿》与官方的关系仅限于报送渠道,立项的并非官方。再有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属于党中央、国务院共同领导的机构”,而常纪文本人是社科院的研究员。关键是,党中央、国务院是否委托常教授起草《动物保护法》,此处并未言及。
立法权是国家主权的内容之一,国家主权包括对外独立权,即立法不受外国干涉。任何主权国家对于维护立法独立都是极为敏感的,例如美国对于参与立法的议员们有严格规定,不能接受外国政府、政党、团体、公司和个人的资助。只有像日本无条件投降那样完全丧失国家主权的情况下,才会让美国的麦克阿瑟来帮他们制定宪法。
北青报社的《青年周末》2009.10.15刊登的封面文章《〈动物保护法〉是谁在误读》一文中多处谈到了外国动物保护组织在该《建议稿》起草过程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施加压力和影响的实际情况。这样的《建议稿》如果进入立法程序,势必严重危害中国的国家主权独立。兹事体大,容不得半点含糊。】
显然,从爆料里面,我们看到,常确实有项目被西方组织资助的嫌疑。
是这样吗?让我们从亲身采访了常的报道来查证。
二、一个支持常纪文报道不经意暴露的信息
该报道,也就是赵老师提到的那篇文章,“北青报社的《青年周末》2009.10.15刊登的封面文章《〈动物保护法〉是谁在误读》”,通读这篇文章,在那个记者李佳很明显用各种方式赞美常、丑化反常者的同时(多说一句,中国许多西奴导致的问题之所以如此严重,就是因为中国媒体这帮人过于肤浅弱智,才会自觉不自觉像赶时髦一样,跟着传播本来很容易看穿的信息。媒体的低智,将是我们长期面临的一大问题),我们捕捉到下述信息,
常纪文反击:“我是一个学者,我没有任何利益在里面,我家也从没养过宠物。我小时候被狗咬过,现在腿上还有印儿。”
“我们正着手将《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翻译成英文,这个法案一旦在国际社会公开,常教授将面临一定的压力。”
“很多国家的NGO组织,包括欧美国家和亚洲国家,都非常关注中国专家起草的这个法案,大家可能还会对这个建议稿提出各种各样的很多的修改建议。”9月 30日,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国际计划总监兼东亚事务主管李博,在RSPCA位于望京的办公室里通过越洋电话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当听说《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在中国社会面临的“超前”、“奢侈”的评价,和常纪文教授承担的各种压力和非议,李博在电话里笑着对记者说,他完全能够理解而且也早有预料。“但我们认为里面的部分内容过于保守。”
李博预测,国际上了解中国国情的人来说,大家会认同这部法律。但是还有一些意见会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法》中一些内容过于保守,对某些动物的保护还不够。“比如在宠物动物的章节,对宠物的管理远远大于保护。大部分国家的《动物保护法》是不会对宠物有这样多的限制的。”
“到时候大家可能会提出一些建议要求修改。我觉得有一些调整是可以的,但我尊重中国专家的意见,中国有自己的国情,最终应由中国的专家们作决定。”
李博认为对宠物权利的保护远远不够。“大部分国家对养小猫小狗没有这么多的限制,这些内容有些严格。宠物的那个章节主要谈的就是怎么限制,怎么管理,对宠物权利的保护谈的太少太少了。好像只要把宠物带回家养就可以了,怎么养怎么保护怎么提供生活条件都没说。而经济动物的那几章写得特别好。比如一些动物是需要伴侣的或者喜欢群居生活的,饲养它们时就不能把它们与同群动物强制隔离;在运输经济动物的过程中,要保证动物的休息,提供清洁的饮用水,笼子的大小要符合标准等等,很好地体现了动物福利。我们认为,宠物也是动物,和经济动物、表演动物是一样的,应该对所有动物给予一样的保护,这才是合理的。”
“动物都会有渴求转身、弄干身体、起立、躺下和伸展四肢的自由。”
这是著名的动物“五大自由”概念的前身。“五大自由”的概念来自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英国。1967年,“农场动物福利咨询委员会”(1979年改组为农场动物福利委员会)提出,动物都会有渴求“转身、弄干身体、起立、躺下和伸展四肢”的自由,其后更确立动物福利的“五大自由”:免受饥饿、营养不良的自由;免于因生活环境不舒适而承受痛苦的自由;免受痛苦及伤病的自由;免受恐惧和压力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大部分公众普遍认同“五大自由”,国际社会也将动物福利普遍理解为“五大自由”。
《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还在制定过程中就曾有过的激烈的内部争论,争论核心一是要不要把来自西方的动物“五大自由”写进法条,二是是否允许给动物实施安乐死。坚持方是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 (RSPCA)和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他们也是建议稿的参与方。两个组织的国际背景,鲜明地代表了国际动物保护界的意见。
常纪文对此观点鲜明:“对把‘五大自由’写进来我坚决反对,老百姓接受起来有困难,这不符合中国现在的国情。对这个问题我们争论了差不多一个月,合作差点终止。”
RSPCA的中国代表邬小红对这场争论也是记忆深刻。“我记得内部人拿到草案的时间是7月末8月初,但直到9月中旬才正式对外公布。”
“我们不是非要 ‘五大自由’这样的字明确出现在法条里,我们只是希望能对它有一个表达,鼓励人们思考如何善待动物,从而引领整个社会慢慢进步。”
站在国际动物保护组织角度,李博认为:
如果给《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打分,站在国外动物保护组织角度,李博打7.5分,“基本OK,还有可以探讨的地方。不过比起英国1911年发布的首部《动物保护法》,中国的这个建议稿已经很好了。我很尊重和理解中国专家的工作,他们做的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且专业的工作。我将会继续旁观这部法的发展,当然我也乐意贡献我能提供的帮助。”
发稿前,常纪文给记者发来一封邮件,上面写道:当初研究这个法的时候就是一个冷门,我根本没想到会出名。中国社科院一直就有忧国忧民的传统和求真务实的学风,所以我想我一辈子做一件实事,说几句真话,将来到老了也不会后悔。再过20年或者30年,我就已经退休了。那时候回头看,中国的动物保护立法肯定比较完善了。我可以说,我无愧于养育我的国家、社会和人民了!
仔细分析这些信息,我们就能看到,在文章前面和尾部,常纪文画蛇添足强调了两个信息,即:
一是他认为自己在里面没有经济利益,
二是他认为自己在忧国忧民求真务实,只是在做实事、说真话而已。
但用中间信息对照来看,我们就会极其讽刺的看到:
1、不是“没有经济利益”,而是常根本就是拿西方人钱给西方人打工
项目一开始就是“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和“国际爱护动物基金会(IFAW)”这两个西方组织资助的。
我实在不知道,自己都让西方组织资助到自己头上来了,还敢胡扯什么“没有经济利益”,常要是不做一个结论明显是要求像恐怖分子一样“保护”动物的东西,会有西方组织抛来资助他吗?
这件事情的本质就是常纪文实际上就是为西方动物恐怖主义组织打工而已。这种强烈、明显的利益关联,常纪文这种人渣居然能大言不惭的说“没有经济利益”?不是搞怪,就是把别人当傻瓜啊。
2、西方人在过程中直接干涉并左右常及其报告
从其涉入之深来看,整个报告其实根本上讲西方组织的主张。
西方组织把常纪文拉进来当幌子,不过是知道如果自己操刀上阵被人知道了,肯定会被质疑的。常这么大的人了,连这点都看不透?为了钱,装憨罢了。
再看常自豪的如何反对西方组织要求加入所谓五大自由的内容,这只是策略上的让步而已。盖因常是个傻瓜,但还没愚蠢到自求毁灭的地步,常希望博取西方组织课题基金那些利益的同时,还能让自己不至于极端偏颇,以稍有躲闪余地。
不过没用的,从他其余已经提出的主张,就能看出,因为拿人钱财,他已经走上了做西人走狗的道路,无论他怎样用点“抗拒的风骨”来遮掩,也掩饰不了。
三、初步判断:常纪文在撒谎造谣,背后是西方动物恐怖主义组织
整个报告基本就是西方动物恐怖主义组织的“倡导”活动,只不过是让常纪文定在前头,用了个中国人呼吁的名义罢了,以求直接影响中国立法。
有意思的是,常纪文试图拼命遮掩这一点,还撒谎造谣没有利益关系,只是在做“实事”。
唾弃常纪文这个败类,其实是小事,更重要的是另外两点:
1、警惕西方类似垃圾组织以及有中情局背景的政治组织介入中国的立法进程;
2、警惕西方各种垃圾文化入侵,不要将渣滓文化捧为“普世价值”百般膜拜。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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