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老子与中国政治略谈
伟大老子与中国政治略谈
探索者
翻开中国自秦汉以来两千多年的历史,不难发现,有许多开明的封建专制帝王,为了其统治的长治久安,都曾把老子的“无为之治”当作一剂治世良方,而作为其封建专制统治的补充。汉、唐、清等诸朝都对老子和其《道德经》很推崇。在中国历史上,被视为封建社会的黄金盛世的所谓“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康乾之治”,其皆源于老子的“无为之治”。
一、 汉朝的“文景之治”
经历秦朝暴政和楚汉相争的政军之灾,汉初实行“与民休息”政策,崇尚“无为自化,清静自正”的“黄老之术”(《史记·太史公自序》)“黄”,指黄帝;“老”,即指老子。刘邦做了皇帝(公元前202年)之后,为了教育其子孙和大臣,利用在洛阳南宫举行盛大宴会庆祝胜利的机会,让大家总结他兴业立国的经验。众人纷纷发言。最后他说:“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运筹策帏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史记·高祖本纪》)此后,他又指示陆贾总结秦朝失天下的教训和历代帝王治天下的经验,撰成《新语》十二篇。他认识到秦朝之所以灭亡,是由于统治者对人民残暴统治和残酷剥削,沉重的徭役,残忍的刑罚,逼得人民走投无路,才有陈胜、吴广的“揭干而起”。为了接受秦朝灭亡的教训,防止人民造反,他采取了“反秦之弊,与民休息”,与民生养的政策。他首先歼灭了众异姓王,消除内部的不安定因素。其次,为了安定边境,对匈奴采取“和亲”政策,并且开放“关市”。当时人民,饱经长期战争之苦,迫切需要休息生养。长期的连年战争,造成赤地千里,生产凋零,粮食奇缺,物价飞涨。他颁布诏书,主张对人民的经济生活不加干涉。鼓励士兵回乡生产,免除他们的田租徭役。减轻赋税,改秦时的十收其五为十五税一。受灾地区还可以免收租税,允许百姓把儿女卖到四川、汉中去找饭吃等等。这与老子在《道德经》中所主张的“无为之治”有些相似。据说老子之学源于黄帝,故当时又称其为“黄老之术”,或“黄老政治”。
刘邦死后,其子刘盈(公元前195年)继位,是谓惠帝。据史书记载他是一个不喜欢权术,而讲究实际的皇帝。他在相国曹参的协助下,继续推行刘邦的治国方针,轻徭薄赋,获得人民的欢迎,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据《史记·曹相国世家》载:曹参任国相后,推荐和选拔了一大批务实而不图虚名的官吏,用以代替那些不干实事而又好生事端的官吏。从此,一些具体的事务他就不再过问,整天在家喝酒闲聊;公卿大臣去找他请示政事,他也借故岔开,待之以酒,使其喝得酩酊大醉而归。惠帝见他整天不理政事,就让曹参的儿子窋(zhú)去问他。为此,他把儿子痛打了一顿,并骂道:你懂什么!国家大事岂用得着你多嘴!惠帝知道后便直接把曹参找去,亲自询问。曹参恭恭敬敬地问道:请问陛下,你与先帝相比,谁更英明?惠帝说:我怎敢和先帝相比?曹参又问道:我与萧相国相比,谁更贤良?惠帝道:似乎卿不及萧相国。曹参说:陛下说得很对。既然陛下不及先帝,我又不及萧相国,先帝和萧相国平定了天下,又制订了一套完备的法令政策,我们认真遵守,继续推行不是很好吗?惠帝听后,称赞道:很好!曹参根据“黄老之术”,认为只有当政者清静无为,简政安民,才有国家安定,百姓富足。这种思想正适宜于经过秦朝暴政和长期战祸之后,人民渴望国家安定的需要。
惠帝根据曹参的无为而治的思想,继续推行与民休息生养的政策。他奖励人口增殖与土地开垦,规定民女15岁至30岁如再不出嫁,就要罚款。他注意减轻百姓的徭役和赋税,两次修长城,每次只征民工十四五万人,每次每人不超过30天,把刘邦时的十五税一改为三十税一。他继续贯彻与匈奴和亲的政策,而获得了一个安定的边境。当时,百姓歌曰:“萧何为法,顜(jiǎng)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一。”太史公曰:“参为汉相,清静极言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后,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
刘盈死后,间经短时期的吕后听政后,刘恒(公元前180年)即位,是谓文帝。文帝继续执行刘邦的方针,推行一系列的治国利民政策,开创了“文景之治”的“盛世”。据《史记·孝文本纪》载:他选贤治国,大度安邦。他任陈平为相国。在一次朝会间,文帝问陈平:全国一年要审理判决多少案件?收入支出多少钱粮?陈平道:这些事都有主管的官吏。文帝问:主管的官吏是谁?陈平道:陛下要了解审理判决案件的事可问廷尉,要了解收支钱粮的事可问治粟内史。文帝又问:既然如此,那么要你干什么?陈平道:作为相国,上辅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抚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亿万百姓,使公卿大夫各尽其职。文帝听后乃称善(《史记·陈丞相世家》)。
他对边境上外邦的骚扰,采取以安抚为主,辅之以武力的政策。公元前184年,桂林南海一带的南越王赵佗称帝,进攻长沙等。对于南越的骚扰,文帝并没有采取兴师征讨,而是采用安抚的办法。他一方面派人给赵佗修理祭祀在真定(今河北省正定)的祖坟,又派赵佗的好友陆贾带着书信和厚礼去见赵佗。文帝在信中说:得了你的土地、财富,汉朝也大不了、富不了。以后服岭(今大庾岭)就由你管理吧。然而,你称皇帝,势必形成天下有两个皇帝并立,你再不派使者来说明,就必然引发争端。有了争端,相争而不相让,仁德之人是不取的。为此,我愿与你消除争端,也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犯了。从而使赵佗取消帝号,向汉称臣。
他与民休养,轻徭薄赋。文帝十分重视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他曾多次讲:农业是天下的根本,百姓有吃有穿,天下才会太平。他即位后的第二年,免去田租的一半;13年后,完全免去。每年春天,他亲率大臣耕作,生产用作祭祀的粮食。他规定农民种地没有种子,由各县借给;没有口粮,由各县贷给;发生天灾,由各县账济。
他减免酷刑,带头执法。他废除“连坐罪”。有一次文帝问众大臣说:法律是治理国家的依据,用其来禁暴止乱,引导人们尊崇善行。然而现在,不仅犯人要被定罪惩处,而且还使他们无辜的父母妻子受株连。我很不赞成这种做法。你们对此是如何看待的呢?众大臣说:百姓不能自己管理自己,所以要制定法律来约束他们。制定连坐的刑罚,使其父母妻子受刑,以威慑百姓的心理,使得他们不敢轻易触犯法纪。这种做法由来已久,还是切实可行的。文帝说:我听说法律公正则百姓忠厚,刑罚得当则百姓顺从。更何况,管理百姓并引导他们向善,是官吏的职责。现在官吏既不管理又不引导百姓向善,只知用酷刑苛罚对待百姓。这样不仅不能禁止百姓违反法纪,还可能促使他们违反法纪。我看不出这种办法有什么可取之处。我希望你们能再认真地考虑考虑。众大臣说:皇恩浩荡。我们是不及的。那就让我们遵照陛下的旨意,废除一人犯罪,株连其父母妻子的法令。
此后,他又废除“诽谤罪”和“肉刑”。他说:古代治理天下,朝廷设有进献善言的旌旗和书写恶语的木柱。以此,使人们发表意见,畅通治国之道。现在法律上有诽谤妖言之罪,这就使得大臣不敢畅所欲言,皇帝也就无从听到自己的过失。那就更不能让远方的贤良到朝廷来做官了。应该废除这一法律。百姓中还有指责咒骂皇帝的人,他们当时约定互相隐瞒,可是到后来因故反目成仇,又互相揭发。官吏就认为这是大逆不道。如果还有其他言论,官吏又可认为是诽谤。这些都是百姓的愚昧无知。根据这些情况,就治其以死罪,是非常不应该的。从今之后,犯有这种罪行的人,就不要再审理治罪了。他下诏说:听说有虞氏时,画出犯罪人衣帽的图画,以其示众,使他感到羞辱,从而以后也就不再敢触犯法律了。这是为何呢?这是因为政治的极端清明。而现在,法律肉刑就有三种,而奸邪犯法之事仍然不能禁绝。问题在哪里呢?这不就说明我的德行浅薄,教化又不清明的缘故吗?这使我感到非常惭愧。训导失职,愚昧的百姓就要遭受刑罚之苦。《诗》说:“恺悌君子,民之父母。”而现在却是,事前不教育;等到他犯了罪,也不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就刑罚加身。他想改过也没有机会了。我非常怜悯这些人。现在的刑法之重,轻则刻肌刺肤,重则斩肢断体。这是多么残忍而又缺德的事情啊!这哪里有半点“为民父母”的作为呢!以后,应该废除肉刑。
《资治通鉴》等中载:文帝不仅亲自过问法律的制订,对一些极端不合理的条文加以修改,而且坚持法律一经制订,就要人人遵守,皇亲国戚和他自己也无例外。如有一次,文帝外出路过中渭(wèi)桥(长安附近,渭水之上),恰巧一人从桥下走出,把文帝骑的马惊了。文帝一怒之下,很想加重制裁那人。廷尉张释之却对文帝说:法律对每一个人应该都是一样的,不应该以人的贵贱而变更。文帝称赞他做得对。结果按量刑标准,对那人只处以了罚金。他提倡简朴,反对奢侈。文帝一生简朴,这在封建帝王中是罕见的。他在位23年,宫室、苑囿、车马、服饰、用具等没有增加多少。一次,他想修建一个露台,找来工匠一算,需要黄金一百斤。他说:一百斤黄金相当于十家中业之家的产业,我奉守先帝的宫室,还常常惟恐有愧,再花这么多钱修个露台干什么?因此,也就放弃了这个打算。他经常穿着粗布衣服。他对其所宠爱的慎夫人也不许衣服拖至地面,不许在纬帐上加刺绣。他修建的霸陵全部采用瓦器,不许使用金银作装饰,不许建筑奢侈的陵墓。注意节省人力物力,不去侵扰百姓。他在遗诏中说:天下万物没有不死亡的。人的死亡是天下万物的规律,没有什么值得过分悲痛的。况且我生前不德,没有让百姓得到什么好处,死后再让百姓为我悲痛,就更使我深感惭愧了。给我送葬的车马,不许陈列兵杖;送葬人戴的孝带带宽,不许超过三寸。治丧期要短,期间不要禁止百姓结婚、祭祀、饮酒、吃肉。后宫夫人以下至小使,都遣散回家。
刘恒死后,其长子刘启(公元前157年)继位,是谓景帝。景帝继续其父文帝的治国之道。他发展农业,繁荣经济。虽然,他在即位的第一年,复收农田半租,坚持三十税一,但这仍然是很轻的税收。他又规定,男子20岁才开始服役,与过去相比,也推迟了几年。公元前142年1月,在一天之中,国内发生了三次大地震。他怕粮食短缺,命令内史、各郡县都不许用粮食喂马;裁减在京列侯,让他们回其封地。
他继续减轻肉刑。文帝时废除肉刑本来是个好事,可是改打板子后,有的犯人被打至500板子或300板子时,就被活活打死了。景帝即位不久,就有被打死的犯人家属进京告状,说:为什么没有死罪,却遭到死刑呢?于是,在公元前156年5月,景帝下令重新修改条律:把打500板子改为打300板子,300板子改为打200板子。但是,这样仍然还有被打死的。因此,在公元前144年4月,景帝又下令修改条律:把打300板子改为打200板子,200板子改为打100板子;并规定,只许打屁股,不准打其它地方。这样以来,就再也没有出现被打死的情况了。
由于景帝体恤民情,发展生产,使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把文帝开创的安定富足局面又推进了一步,出现国家安定、百姓富足的景象。史称“文景之治”。据历史记载:当时,百姓的骡马拴满街巷。地方官府的仓库里装满了钱粮。陈粮还没用完,新粮又进仓了,仓里存不下,只好堆放在露天任其霉烂;串钱的绳子因年久烂断,铜钱散落满地,无法清点。小吏任职长的,竟做了一辈子。因此,竟使一些官吏把其官号变成了姓氏。当然,官方史书不可能没有水分。对此,司马迁也做了一些交代,诸如:他说文帝在其元年就宣布废除“株连罪”,然而,他又说也就是这个文帝在其十七年,因发现新垣平“欺骗”了他而诛灭其三族。他说景帝爱民如子,然而他又说也就是这个景帝嫁祸与人,残杀晁(cháo)错及其全家以推委己过。
老子的清静无为思想支配汉朝竟达六、七十年之久,直到汉武帝才倾慕儒术。西汉王朝经过高祖、惠帝,特别是“文景之治”,使经济出现巨大的发展,达到其繁荣昌盛的顶点。
二、 唐朝的“贞观之治”
唐代,唐高祖、唐太宗认老子为先祖,封其为“祖神”、“族神”。在乾封元年,唐高宗亲至亳州(今安徽省亳县)“老君庙”祭拜,追号老子为“太上玄元皇帝”;仪夙三年,高宗诏《道德经》为“上经”,规定百官皆要习诵《道德经》,并作为考选官员的科目之一。唐玄宗开元二十一年,诏令全国各地每户必备一部《道德经》,每年贡举人量减《尚书》、《论语》两策,加《老子》策;开元二十五年,诏两京及诸州各置“玄元皇帝庙”一所,并置“崇玄学”,令生徒诵习《道德经》、《南华经》(俗称《庄子》)等道家诸子;天宝元年,诏《汉书·古今人物表》玄元皇帝升入“上圣”(《旧唐书·礼仪志四》);天宝二年,追尊玄元皇帝为“大圣祖玄元皇帝”;天宝八年,亲谒(yè)太清宫,册圣祖玄元皇帝尊号为“圣祖大道玄元皇帝”;天宝十三年,亲朝献太清宫,上玄元皇帝尊号为“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颁御注《老子》并义疏于天下;甚至还亲受道教法箓(lù),成了道士皇帝(《旧唐书·玄宗纪》)。老子成了“圣祖”—— 大圣祖高上大道金阙玄元天皇大帝,《老子》成了“圣典”——《道德真经》。
李世民,公元599年即位,是谓太宗,年号“贞观”。太宗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封建社会中少有的有建树的皇帝。他在位23年中,政治清明,经济繁荣,被誉为“贞观之治”。
他以隋为鉴,纳谏如流。他即位以后,非常重视从隋末农民大起义中,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以隋亡为鉴,“夙(sù)夜孜孜,惟欲清静”,“居安思危,戒奢以俭”,“俭以息人”,使“百姓安乐”。他注意选用廉吏,惩罚贪官,减轻剥削,与民休养。他经常对大臣讲:隋炀帝总是不满足,到处搜刮民脂民膏,最后导致家灭国亡。而我总想清净寡欲,不去扰乱百姓。君王只有能约束自己,百姓生活才有保障,天下才有太平。他非常信从老子的“我无为而民自化”,“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他说:“君无为则人乐。”(《贞观政要·务农篇》)“朕每日坐朝,欲出一言,即思此一言于百姓有利益否。所以不敢多言。”(《贞观政要·慎言篇》)他还告诫儿子:百姓犹如大海,君王犹如大海中的一只船。大海既能载船,也能翻船。知道耕种的不易,才可能常有饭吃;知道马的劳累,才可能常有马骑。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
他对百姓的剥削较有节制,继续推行均田制。他能虚心接受臣下的意见。他问魏征:皇帝怎么才明?怎么才暗?魏征答: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他很赞成这句话。他和宰相研究国家大事时,都让谏官们参加,鼓励他们发表意见,指出过错。他说:自古以来,君王一生气,便随意杀人。夏朝的关龙逄,商朝的比干,都是因谏被杀;汉朝的晁错,也是无罪被杀。我总是提醒自己,以其为戒。为了国家的利益,请你们经常指出我的过错,我一定认真接受。他告诫大臣:中书、门下都是执掌机要的机关。诏书敕(chì)令中,如有不便执行者应该提出异议,而现在只见顺从,不见反对。如果单做行文的事情,谁不会做!何必要选拔人才来做官!他为了集思广益,设立了议事制度。规定凡国家大事,中书省的各官员,都要先用自己的名义提出主张,再共同讨论各抒己见;经中书省长官中书令核准后,再由门下省审议驳正;最后奏请皇帝裁决。这样,军国大事不易出大错。魏征就是一个主张以“无为”治国的名臣。他说:“无为而治,德之上也。”(《贞观政要·君道篇》)“将以道德教民,使质朴不伪诈也”,“使智慧之人治国,必远道德,妄作威福,为国之贼。不使智慧之人知国之政事,则民守正直,上下相亲,故为国之福也。”(《群书治要》)当唐太宗听说魏征病死时,痛哭失声,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明兴亡;以人为镜,可以知是非。魏征的死,使我失去了一面镜子。
他知人善任,整减刑罚。他在即位时即向臣下阐明了自己的用人标准,他说:君王必须大公无私,才能得天下的民心。我和你们每天的衣食,都是取自百姓。所以设置的官吏,就得为百姓办事。应该选用贤才为官,不应根据关系亲疏、资历深浅决定官职的高低大小。如果疏人新人是贤良,亲人旧人是庸劣,就应该舍弃庸劣而举拔贤良。又说:为事择官,不可草率。用一个好人,其他的好人也来了;用一个坏人,其他的坏人也来了。又说:用人如器,各取所长。只要留心就可以从新人、疏人,甚至敌人之中,发现文武奇才。他用人的标准,一是道德品质,二是工作能力,三是实际表现和公众的反映。他不同于隋文帝“事皆自决”,而是“择天下贤才,置之百官,使思天下之事”(《资治通鉴》),集中众人的智慧治理天下。为了更多地选拔治国人才,他十分重视推广和完善隋朝所创立的科举制度。当他看到参加竞考进士的举子们鱼贯走进考场时,高兴地说:天下的英雄尽入吾彀(gòu)中矣!
为了巩固政权,他非常重视法律建设。从即位开始,他就组织人才多次对法律进行修改和编撰(zhuàn)。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修改,在公元637年(贞观十一年)正式颁布唐律12篇,亦称“贞观唐律”,共500条。刑罚有所减轻,内容比较完整,条目比较简要,体式比较严整,司法机关的职权和办案人员的职责比较清楚和明确。他重视人命,严格命案的审理和判决。贞观五年开始命令对天下的死刑犯必须经过三次检验申请,在京各司要经过五次检验申请,执行的这一天,尚食局供应的只有蔬菜,内教坊和太常寺不许奏乐。
他有力有节,友好邻邦。唐朝初期,突厥是其边境上的主要威胁。在贞观四年,他利用突厥内部矛盾,不失时机地将其击败,使得西北诸异邦主动纷纷到长安朝见,尊太宗为“天可汗”。他发展西域的交通,促进边境贸易和文化的交流。
他知错改错,慎终如始。他在晚年,骄矜(jīn)享乐的思想有所滋长。贞观二十一年,他为避暑,下令兴建紫微宫和玉华宫,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他为了侵略高丽,广增赋税,逼得百姓变卖田宅,甚至卖儿卖女,造成物价上涨,社会骚动。然而,他能接受房玄龄的劝谏。房玄龄谏道:“《周易》曰:‘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又曰:‘知进退、存亡,不失其正者,惟圣人乎!’由此言之,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机,得有丧之理。老臣所以为陛下惜之者,盖此谓也。老子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谓陛下威名功德,亦不足矣。’”(《旧唐书·房玄龄》)他一旦觉察,能立即改正。为此,他曾对太子李治说:你应当从历史上寻找古代贤哲的帝王作为榜样,像我这样是不足以效法的。我即位以来,做了许多错事:锦绣珠玉不绝于前,宫室台榭(xiè)屡有兴作,犬马鹰隼(sǚn)无远不至,行游四方劳民伤财。这都是我的大错,你可不要跟着学。唐太宗经常以史为鉴,以“慎终如始”为座右铭,警戒自己。他给群臣说:古代帝王有的能平定境内,却不能征服境外的戎狄。我的才能比不上他们,可成绩却比他们大,这是什么原因?我成功的原因有五条:一是从前古代的帝王往往嫉妒有才能的人,而我视别人的才能犹如自己的一样。二是一个人的能力有限,不能样样都行,而我总是利用别人的长处,避免其短处。三是君王重用贤良的人,喜爱得恨不得抢到自己怀里来,然而不能正确地对待他们的错误;我不仅能正确地对待他们的错误,而且还使他们得到适当的待遇。四是君王常常憎恨正直的人,明杀暗诛,历朝都有,而我却能褒奖正直。五是自古以来,都是贵中华贱夷狄(dí),而我却没有这种偏见。因此,境外的邻邦都愿意来归服。
据史载:唐太宗即位不到几年时间,就使得农业连年丰收,流民都回归乡里,粟米每斗三四钱;监狱常空;牛马遍野;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出门旅行,不必自带粮食,路上有人供饭。尤其是山东一带,对过路的旅客,除供给饭食,有的还赠送礼物。贞观四年全国被判死刑犯共二十九人。几乎达到可以放弃刑罚不用的地步。贞观五年十二月辛未,太宗亲自审查罪犯的罪状,遣返死刑犯二百九十人,命令他们第二年秋末自己回去受刑。后来因他们都能按期返回,为此太宗也就赦免了他们。当然,其中不免有溢美不实之词,但也确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太平和繁荣。史学家称这段时期为“贞观之治”。
三、 清朝的“康乾之治”
爱新觉罗·玄烨(yè),公元1661年即位,是谓康熙帝,年号康熙。他在位六十一年,是中国历史上统治时间最长的一个皇帝。
在他统治期间,他重视农业生产,实行较开明的土地政策,曾多次下令将原明蕃王的土地,归当时的耕种人所有,并减免了若干年的租赋。他鼓励垦荒,把督垦荒地的多少作为奖惩地方官吏的一个标准,并限制满州贵族对土地的兼并,以缓和阶级矛盾。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促使被长期战乱所破坏的社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他平定了西南藩政,消灭了台湾的郑氏政权,统一了中国版图。他先后两次带兵亲征,平定了噶尔丹叛乱,派兵击败了入侵黑龙江流域雅克萨等地的沙俄军队,签订了《中俄尼布
楚条约》。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
玄烨死后,其第四子胤(yìn)浈(zhēn)公元1722年即位,是谓雍正帝,年号雍正。他在位13年勤于政务,实行徭役摊丁入亩的制度,无财产者不出丁银,以减轻劳苦大众的负担。
胤祯死后,其四子弘历,公元1735年即位,是谓乾隆帝,年号乾隆。他在位的六十年中,继承和发展了康熙和雍正所苦心经营的繁荣局面,使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最繁荣的时期。
他继续注重农业生产,减免租赋,账济灾荒,兴治水利,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他注重对西北和西南边疆地区的治理,平定了新疆和西南地区的叛乱,并迁徙内地人到当地垦荒屯田,开发边疆,巩固和发展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他重视文化的发展,下令编撰《四库全书》,使许多重要的史料得以保存,开创了一代“乾嘉朴学”学风。
虽然前有康熙帝的大兴“文字狱”,后有乾隆帝的奢侈无度,六次南巡,耗资巨大,但从总体上来说,在他们统治时期,还是曾经使社会出现过安定和繁荣景象,因而史学家把康熙和乾隆时期合称为“康乾之治”。然而,由于乾隆晚年宠信贪官和珅(shēn),致使官场营私舞弊,贪污盛行,而使清王朝从此开始走向了衰落。
何谓“无为”?尊道循德之谓也!所以“无为之治”,即遵循“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也!
在中国历史上,被视为封建社会的黄金盛世的所谓“文景之治”、“贞观之治”和“康乾之治”中的“无为之治”,其实也并非真正的“无为之治”,当然也不是“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仍然是“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只不过是减轻了对人民大众的压迫剥削的某种强度而已。从本质上看,封建社会就是为少数“官”“富”者谋求利益幸福的社会,并且凡是为少数“官”“富”者利益的社会,都必定是对绝大多数“民”“贫”者谋图压迫剥削的社会,都必定是“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的社会。“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是现人类“私欲”的“自然”。
“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止;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牺牲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幸福,而服务于极少数人的利益幸福的社会是不合理的社会;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幸福的社会是合理的社会。而那极少数人的利益幸福,也就存在于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幸福之中。“天之道”的社会,符合于人的“理性”,但是有悖于人的“私欲”。要使人的“私欲”与“理性”一致起来,却需要今人向未人有意识的提升。因此,由“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向“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转变的过程,必定也是一个不断地克服“私欲”而提升“理性”,达到“理性”普遍“自觉”的过程。“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人之道”,是人类“私欲的自然”;“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是人类“理性的自觉”。
老子说:“孰能有余以奉天下?惟有道者。”只有那些“孔德之容,惟道是从”尊道循德的人类,才能在自己的社会中和在与自然界的关系中实行“损有余而补不足”的“天之道”。要实现这个课题,不能设想只靠几个“圣人”的恩惠、几十年的奋斗就可以解决;而是要靠数代、数十代人的长期奋斗,它有待于今天的人类普遍地整体地向“圣人”层次上的飞跃。在此,笔者之所以说“不能设想只靠几个‘圣人’的恩惠”,不仅仅是《国际歌》上说的那个意思,还在于“大家的事,要大家干”,谁也不应该“不竭尽全力而只坐享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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