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小记
本文记录了作者在工厂打工期间遭遇工资拖欠、加班无休等问题,通过收集证据、维权过程,最终寻求劳动仲裁的经历,展现了劳动者维权的艰辛与现实。
工作没日没夜,休息日可有可无,薪水发放一拖再拖……这一切再加服务于维权事业的朋友精心点拨,我决定:维权。
复印工卡,不在话下。首月工资条当初是作为打工纪念品而被留下的,现在派上了用场:证明公司在我进厂后的一段时期没给我交保险。投诉书费了点心,我还偷走全组个人产量报表。但上面除了公司名号和员工笔记,并无厂方审核、复核的签字:川仔阿凯据此指公司对工时七扣八扣以降低工资(本厂正式工月薪计件。)。趁人不备,我用手机拍下组长办公桌上摊开的九月中上旬车间全员考勤表,两百万像素加上从容拍摄,图像质量很好。但七八月记录何在?
阿凯在先前的交流中显出自己对公司的不满和对劳动法的了解,我便向他透露自己的维权意向并鼓动其参加。他却指我异想天开,“不懂道理”。官商一体,何来公道?招惹老板,祸患无穷。自己无意掺和。
摊牌日到了。得知后,我被行政部张主管叫到办公室。他带着目空一切的口吻吼道,公司没什么可隐瞒的,从来正大光明。我向他表明,在公然违法践踏劳权的情况下,粉饰太平是不明智的。他指出我在摊牌日前的双休日旷工,我答道,劳动者每月加班一定时间即可拒绝加班,何况本人整整一个月没有休息日了。他仍大言不惭地说劳动法也保护资方权益,旷工者的利益未必受法律保护。话题转向了辞工、意识到继续听公司主管激情释法毫无意义,我唯恐其察觉自己诉诸仲裁之意,遂决定就坡下驴,先拿到钱再说。
公司规定,旷工三日算自离,分文不得。但这显然不适用于我。一切按程序来。我要向组长要辞工表。回到车间,正好临近晚饭时间,人心浮动,我乘机寻找七八月考勤表,最终在桌上的一个文件夹里找到八月的。这对我已是如获至宝,遂带进辅料房以供拍摄;但就算在手机里粗看,图像也显得黑暗模糊。正盘算着怎么补拍,组长打开房门问我在放制冷机的双层铁架旁干嘛。“打电话。”他没过来核实,只是催我出来。我磨蹭着写辞工表,等组长吃饭去:就算没法补拍,也得把文件夹放回原处。
公司规定,旷一罚三,但这仍不适用于我。扣除工衣(两T恤一长裤将近两百!)和两三小项的费用,连干四十天实得二千二。去会计室交工卡拿工钱,我就已不是公司的人了。赶忙回车间。里面只有两名工人在忙活。我可以在车间拍了。结果仍不理想。此时质检和技术员(阿勇)来了,各自拿着一只苹果一块月饼吃着。我忙把文件夹压在废料下,试着平静地聊几句。又乘隙把文件夹放在组长办公桌上拍摄:和拍九月的考勤表时一样。图像质量还凑活。车间全员考勤表正反两面,所以拍了两次。通过舍友的签字证明,我早就将行李搬出公司宿舍寄存于某小店,故直奔公交车站,头也不回地走了。
消停数日,遂携诉状赴区劳动站。
尽管时值午后,大厅仍显阴暗。中间几排椅上坐着几个人。正对面的布置让人感觉走进了银行:大堂之上四人危坐,厚厚的玻璃下有物品投放口。总之,一切都让人感到劳动站似将自身定位为私人票号而非劳资调解机构:奉客为神,不妨碍把神当抢匪暴民防着。
工作人员板着脸叫我填一张表,其中颇费周折:问补偿原因(投诉理由已写好,还在此饶舌)、找公司号码(原号现在是某茶餐厅的了)。然后致电公司,温柔地把事说了一遍,放下话筒,叫我回厂去谈。
进门前幻想全数,出门后奢望半数,现在什么都不指望了:劳动仲裁旷日持久,老板打手若隐若现。在厂打工的七十天让我了解到底层劳动者的生活和心理。简而言之:获益匪浅。
复印工卡,不在话下。首月工资条当初是作为打工纪念品而被留下的,现在派上了用场:证明公司在我进厂后的一段时期没给我交保险。投诉书费了点心,我还偷走全组个人产量报表。但上面除了公司名号和员工笔记,并无厂方审核、复核的签字:川仔阿凯据此指公司对工时七扣八扣以降低工资(本厂正式工月薪计件。)。趁人不备,我用手机拍下组长办公桌上摊开的九月中上旬车间全员考勤表,两百万像素加上从容拍摄,图像质量很好。但七八月记录何在?
阿凯在先前的交流中显出自己对公司的不满和对劳动法的了解,我便向他透露自己的维权意向并鼓动其参加。他却指我异想天开,“不懂道理”。官商一体,何来公道?招惹老板,祸患无穷。自己无意掺和。
摊牌日到了。得知后,我被行政部张主管叫到办公室。他带着目空一切的口吻吼道,公司没什么可隐瞒的,从来正大光明。我向他表明,在公然违法践踏劳权的情况下,粉饰太平是不明智的。他指出我在摊牌日前的双休日旷工,我答道,劳动者每月加班一定时间即可拒绝加班,何况本人整整一个月没有休息日了。他仍大言不惭地说劳动法也保护资方权益,旷工者的利益未必受法律保护。话题转向了辞工、意识到继续听公司主管激情释法毫无意义,我唯恐其察觉自己诉诸仲裁之意,遂决定就坡下驴,先拿到钱再说。
公司规定,旷工三日算自离,分文不得。但这显然不适用于我。一切按程序来。我要向组长要辞工表。回到车间,正好临近晚饭时间,人心浮动,我乘机寻找七八月考勤表,最终在桌上的一个文件夹里找到八月的。这对我已是如获至宝,遂带进辅料房以供拍摄;但就算在手机里粗看,图像也显得黑暗模糊。正盘算着怎么补拍,组长打开房门问我在放制冷机的双层铁架旁干嘛。“打电话。”他没过来核实,只是催我出来。我磨蹭着写辞工表,等组长吃饭去:就算没法补拍,也得把文件夹放回原处。
公司规定,旷一罚三,但这仍不适用于我。扣除工衣(两T恤一长裤将近两百!)和两三小项的费用,连干四十天实得二千二。去会计室交工卡拿工钱,我就已不是公司的人了。赶忙回车间。里面只有两名工人在忙活。我可以在车间拍了。结果仍不理想。此时质检和技术员(阿勇)来了,各自拿着一只苹果一块月饼吃着。我忙把文件夹压在废料下,试着平静地聊几句。又乘隙把文件夹放在组长办公桌上拍摄:和拍九月的考勤表时一样。图像质量还凑活。车间全员考勤表正反两面,所以拍了两次。通过舍友的签字证明,我早就将行李搬出公司宿舍寄存于某小店,故直奔公交车站,头也不回地走了。
消停数日,遂携诉状赴区劳动站。
尽管时值午后,大厅仍显阴暗。中间几排椅上坐着几个人。正对面的布置让人感觉走进了银行:大堂之上四人危坐,厚厚的玻璃下有物品投放口。总之,一切都让人感到劳动站似将自身定位为私人票号而非劳资调解机构:奉客为神,不妨碍把神当抢匪暴民防着。
工作人员板着脸叫我填一张表,其中颇费周折:问补偿原因(投诉理由已写好,还在此饶舌)、找公司号码(原号现在是某茶餐厅的了)。然后致电公司,温柔地把事说了一遍,放下话筒,叫我回厂去谈。
进门前幻想全数,出门后奢望半数,现在什么都不指望了:劳动仲裁旷日持久,老板打手若隐若现。在厂打工的七十天让我了解到底层劳动者的生活和心理。简而言之: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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