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独幕剧)
弃婴(独幕剧)
2010年1月3日,河南省某省级电视台报道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妇女将一个婴儿遗弃在旅馆里。旅馆老板说,那女子戴着帽子和口罩,全身上下捂得严严的,根本看不到模样。于是记者分析说,女子是有意将婴儿遗弃的。记者又说了这样一句话:“你们不配做父母。”记者的意思是说这对父母没有道德,所以不配做父母。
在这里,记者显然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这位女子为什么没有把婴儿遗弃在街头,或者其它地方,而是选择了旅馆,还要付上一晚上的住宿费。我想,这个问题很容易想清楚,那就是:在寒冷的冬季,女子——或许是母亲——不愿让孩子在户外受冻。
婴儿被送到了福利院。接待的一位护士说,孩子好像有病。
下面,我就这件事编了一个独幕剧剧本,为这对父母鸣冤叫屈。
剧本的名字叫《弃婴》。
地点:法庭
人物:弃婴母亲,弃婴外婆,律师,女记者,法官,民政局领导、慈善机构领导、资本家、普通百姓等旁听人员
律师(对戴口罩的母亲):你为什么蒙着脸,为什么不敢让别人看到你可憎的面孔?
母亲泣不成声。
外婆:闭上你的臭嘴!我只问你,你穿的这身西服多少钱?敢不敢报个数?
律师(愣一下,气焰稍敛):这,这是我的个人隐私,没必要告诉你这个陌生人。
外婆:你这身衣服是隐私,我们丢弃孩子就不是隐私?要你们管?
律师(精神又抖起来):愚昧。衣服能和人比?活生生的人啊!你懂不懂什么叫人道主义?那是一个孩子,一个鲜活的生命。你们这是在残害生命,是对人类犯下的最大罪过,知道吗?
外婆:我们还犯罪了?人道主义?要说人道主义,我还得问问,你这身衣服值多少钱。我告诉你,我女儿这件棉袄三十元,她的裤子和棉靴一共五十元。她戴的口罩花了五元钱,这就是她和丈夫一天的伙食费。我问你,你这身衣服能给她买多少件衣服,你这身衣服够她吃多少天饭?要讲人道主义,先扒了你这身皮,给我女儿吃顿饱饭,让她见见肉。
律师:愚昧。懂不懂什么叫《物权法》,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我再有钱,那也是我的不是你的。你没有钱是你没本事。连自己的孩子都养不活,你们还算人吗?你们活着还有什么价值?连孩子都养不活,你们还能为社会做什么贡献?
外婆(怒):我们没有为社会做贡献?满大街的商品哪一件不是我们工人阶级造出来的,你这个大律师做过一根针吗?我们没有钱?国营企业就是我们的钱,但我们的钱都被你们掠夺了。你们的钱都是哪来的?都是掠夺人民的钱。
律师(脸成了酱紫色):那是改革——那是改革,你胡说什么。不改革就是死路一条。一大二公,公有制只会养懒汉。你们就是想当懒汉。改革就是要调动人的积极性。你没有看到,改革三十年来,中国的经济发展多么快,创造了多少社会财富?
外婆:是创造了很多财富,那是我们工人阶级做牛做马干出来的。但这些财富不属于工人,却是被你们这些吸血鬼强占了。你们这些资产阶级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了,但我们的生活是越来越糟,糟到不得不把自己的亲骨肉遗弃的地步。改革改革,就是让资本主义复辟,就是让老百姓吃二遍苦受二茬罪。你们的改革再发展,对老百姓都没有任何好处。
律师(恼羞成怒):文革余孽,文革遗毒。你过去是不是和四人帮是一伙的?典型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发展是硬道理,黑猫白猫逮住老鼠就是好猫。只要经济发展了,其它的都可以弃置不顾。
外婆:你们当然可以不顾。因为社会财富都被你们这些资产阶级占有了,你们生活地舒服得很,自然会把老百姓的生活弃置不顾。“社会主义的草”,即使只是草,那也是属于人民的。“资本主义的苗”,它长得再好也不是老百姓的,而是你们这些资产阶级的。你们的苗不仅不能给老百姓带来益处,还是靠着吸食老百姓的膏血生长起来的。
律师:文革遗毒,文革遗毒。
律师喃喃地不知在嘟囔些什么。旁听席上,资本家、慈善机构领导、民政局领导面色阴沉。普通百姓中议论纷纷,个个义愤填膺。
法官(长相獐头鼠目,见势不妙,猛拍惊堂木):肃静,肃静。严正警告被告,跑题了。现在是在责问你的“遗弃婴儿之违反人道主义之罪”,不准搞个人攻击。
女记者(一位年轻姑娘):不管说什么,遗弃婴儿总是不对的。做父母的怎能忍心遗弃儿女呢?
外婆(从刚才的激动中平静下来):姑娘,我看你是读过书的人,但你没有读懂历史,不懂得怎样用历史知识来观察当代社会。在旧社会,有人卖儿卖女,但没有人谴责这些穷苦人。因为人们都明白,这些穷苦人是被地主阶级逼迫得没有活路了,没有能力养活儿女了。人们谴责的对象是统治阶级。
今天,遗弃儿女的,不是只有我女儿一个人,这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姑娘,你怎么会去谴责这些苦命人呢?
记者:咱们现在这社会,怎么能和旧社会比呢?你们家庭有困难,可以向社会求助,我国也有慈善机关。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里,我们有“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
外婆:姑娘,一听这话,就知道你很纯真。先不说我们国家是不是社会主义。你真认为,依靠社会求助,我们就可以养活这个孩子?你知道和我们处境相同的需要社会求助的家庭有多少吗?一年之中遭到遗弃的残疾婴儿有多少吗?目前的社会,会去负担这种求助责任吗?那么多父母都是狼吗?自己的孩子能够得到救助却将亲骨肉遗弃?单说我这个苦命的外孙,他的第一笔手术费就要十万元,以后还要花多少钱天知道。这个社会能够帮他父母救助他吗?
记者:可以向社会募捐。
外婆:别傻了,姑娘。你大概是刚参加工作吧!你对这个社会还太不了解。向社会募捐能得到几个钱你知道吗?别说十万,就是五万,没有天大的运气根本不可能筹到。
记者:我们还有慈善机构和民政局,可以向他们申请救助。
外婆(脸上现出一丝冷笑,朝旁听席摆了下头):慈善机构和民政局的领导就在那边,你让他们表个态。
记者向旁听席上找领导。两机构的领导都连忙躲到座位底下。
法官(拍惊堂木):嘟。被告,不要妖言惑众,败坏我们和谐社会的声誉。婴儿也是社会成员,他有生存的权利。抚养儿女是父母应尽的社会责任,你们放弃这种社会责任就是不对。
外婆(怒视法官):想谈责任?下面我就给你谈谈什么叫社会责任。我和老伴1953年参加工作,为共和国工业的发展奋斗了三十年。我们第一代工人阶级为了改变中国一穷二白的面貌,省吃俭用地建设社会主义,在毛主席去世时,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就初步实现了。这叫不叫尽了责任?我们为国家尽了责任,国家经济发展了,我们也得到了回报,我们的生活虽称不上富裕,但越来越好,不断进步着。我们吃得越来越好,住房、医疗、教育作为国家给予劳动者的福利也越来越好,只要你是一个中国人,有了病就可以得到治疗,到了上学年龄就可以进学校。个人对国家负责,国家也爱她的人民。从来不会出现你没有钱医院就不给你治病的事。
律师(独自嘟囔):文革余孽。
记者:你没有钱人家会给你治病?
外婆:姑娘,你没有钱,但有集体啊,有工厂啊,你是工厂的主人翁,工厂会为你想办法。医院也是集体和国家的,当然要为自己的人民治病了。
记者:花钱太多怎么办?比如像你外孙。
外婆(眼泪“哗”地流了出来,一脸悲愤):我可怜的外孙啊!你为什么没有生活在毛主席时代啊!如果毛主席活着,他会让你遭这份罪吗?
(外婆咬了咬牙,狠狠心擦去眼泪。)
姑娘,那个时代,国家不会抛弃任何一个人。我外孙要是活在那时候,是他的福气。
记者:总之,没有钱医院会给你治病?我不信。
外婆:姑娘,你当然不信,因为现在这个社会实在太糟糕。
法官:嘟!不准攻击政府。现在是在审判你们遗弃婴儿之罪,你们放弃社会责任倒有理了。
外婆:我和老伴工作了三十年,是为共和国立了功劳的。我的女婿却是想尽社会责任也尽不了。因为他被资本家下岗了,劳动权被剥夺了。他一个三十多岁的人,那么好的身体,却不能参加劳动,这是多大的劳动力浪费啊!他不想尽社会责任吗?是资产阶级不让他尽社会责任。
你们还口口声声地说“婴儿是社会的一员,有生存的权利”,连成年人的生存权都被剥夺了,他一个婴儿能有什么生存权?如果他有生存权,为什么没钱了医院就不治病,就要死在父母的眼泪里?法官先生,既然你说他有生存权,你能保证他能得到充分的治疗吗?
法官:孩子是你们的,养活他是你们的责任,不要推卸责任。
外婆:你不是说他也是社会的一员吗?社会就不能救救他吗?
法官:不要推卸责任,为人父母就应该养活自己的儿女。
外婆:那如果我们这些小百姓养活不了这个婴儿呢?法官能不能帮上忙呢?
法官(气急败坏):你……,养不活也要养,那是你们的事,不要问我。
外婆(冷笑):也就是说,政府不愿对一个公民的死活负责了?
法官:不准攻击政府!不准攻击政府……
旁听席上的百姓骚动起来。
(在法官的喊声中,大幕徐徐落下。)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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