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部分章节温读转贴
老子《道德经》部分章节温读转贴
作者:老子, 李耳,又名老聃
转者注:最近在学习思考,比如郑彪先生的《中国软实力》一书,竖琴螺师友新浪博客(关于参考消息的个人解读)等。昨晚重新读了读《道德经》部分章节,结合目前一些现实问题,似乎也不乏暗合之处或发人思考之语,现冒昧把其中八章转贴于此,供各位师友参考。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一章
知不知①,尚矣②;不知知③,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④。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注释]
1、知不知:注解家们一般对此句有两种解释。一说知道却不自以为知道,一说知道自己有所不知。
2、尚矣:“尚”通“上”。
3、不知知: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
4、病病:病,毛病、缺点。把病当作病。
[译文]
知道自己还有所不知,这是很高明的。不知道却自以为知道,这就是很糟糕的。有道的圣人没有缺点,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正因为他把缺点当作缺点,所以,他没有缺点。
[引语]
这一章是人贵有自知之明的格言。在社会生活中,有一些人自以为是,不懂装懂,刚刚了解了一些事物的皮毛,就以为掌握了宇宙变化与发展的规律;还有些人没有什么知识,而是凭借权力地位,招摇过市,便摆出一副智者的架势,用大话、假话欺人、蒙人。对于这些人,老子大不以为然,并且提出了尖锐的批评。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二章
[原文]
民不畏威①,则大威至②。无狎③其所居,无厌④其所生。夫唯不厌⑤,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⑥,自爱不自贵⑦。故去彼取此⑧。
[注释]
1、民不畏威:威,指统治者的镇压和威慑。此句意为,百姓们不畏惧统治者的高压政策。
2、大威至:这个威是指人民的反抗斗争。
3、无狎:狎通狭,意为压迫、逼迫。无狎,即不要逼迫的意思。
4、无厌:厌指压迫、阻塞的意思。
5、不厌:这个厌指人民对统治者的厌恶、反抗斗争。
6、不自见:不自我表现,不自我显示。
7、自爱不自贵:指圣人但求自爱而不求自显高贵。
8、去彼取此:指舍去“自见”、“自贵”,而取“自知”、“自爱”。
[译文]
当人民不畏惧统治者的威压时,那么,可怕的祸乱就要到来了。不要逼迫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不压迫人民,人民才不厌恶统治者。因此,有道的圣人不但有自知之明,而且也不自我表现;有自爱之心也不自显高贵。所以要舍弃后者(自见、自贵)而保持前者(自知、自爱)。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四章
[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①者,吾得执②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③杀。夫代司杀者④杀,是谓代大匠斫⑤,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译文]
人民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来吓唬他们呢?假如人民真的畏惧死亡的话,对于为非作歹的人,我们就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人去执行杀人的任务,代替专管杀人的人去杀人,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去砍木头,那代替高明的木匠砍木头的人,很少有不砍伤自己手指头的。
[注释]
1、为奇:奇,奇诡、诡异。为奇指为邪作恶的人。
2、执:拘押。
3、司杀者:指专管杀人的人。
4、代司杀者:代替专管杀人的人。
5、斫:砍、削。
[引语]
这一章讲老子的政治主张。他以为当时统治者施行苛政和酷刑,滥杀百姓,压制民众,其结果是,一旦人民不忍受了,就不会畏惧死亡。人的自然死亡,是从“司杀者杀”的天道掌管的,但人间的君主残暴无道,把人民推向死亡线上,这从根本上悖逆了自然法则。因此,从本章内容看,它是老子对于当时严刑峻法、逼使人民走向死途的情形,提出自己的批评与抗议。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五章
[原文]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①,是以难治。民之轻死,以其上求生之厚②,是以轻死。夫唯无以生为③者,是贤④于贵生⑤。
[译文]
人民所以遭受饥荒,就是由于统治者吞吃赋税太多,所以人民才陷于饥饿。人民之所以难于统治,是由于统治者政令繁苛、喜欢有所作为,所以人民就难于统治。人民之所以轻生冒死,是由于统治者为了奉养自己,把民脂民膏都搜刮净了,所以人民觉得死了不算什么。只有不去追求生活享受的人,才比过分看重自己生命的人高明。
[注释]
1、有为:繁苛的政治,统治者强作妄为。
2、以其上求生之厚:由于统治者奉养过于丰厚奢侈。
3、无以生为:不要使生活上的奉养过分奢侈丰厚。
4、贤:胜过的、超过的意思。
5、贵生:厚养生命。
[引语]
上一章里,老子对严苛的政治压迫给予了抨击,要求统治者善待民众。这一章里,老子又对繁重的经济剥削进行指责。在《道德经》里的七十二章、七十四章、本章和七十七章,内容基本上都是对统治者进行无情揭露和严正警告。他认为,宽容的政治,比暴虐的政治要高明得多。因为,一旦人民不畏惧死亡而进行反抗,为求生存而暴动,那样,统治者的日子就不好过下去。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七章
[原文]
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①,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②。
[译文]
自然的规律,不是很像张弓射箭吗?弦拉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低了就把它举高一些,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补充一些。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那么,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因此,有道的圣人这才有所作为而不占有,有所成就而不居功。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
[注释]
1、人之道:指人类社会的一般法则、律例。
2、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处,其不欲见贤:陈鼓应先生认为这三句与上文不连贯疑为错简复出。此处仍予保留。
[引语]
本章文字透露出一种朦胧的、模糊的平等与均衡思想。这是他的社会思想。他以“天之道”来与“人之道”作对比,主张“人之道”应该效法“天之道”。老子把自然界保持生态平衡的现象归之于“损有余而补不足”,因此他要求人类社会也应当改变“损不足以奉有余”的不合理、不平等的现象,效法自然界的“损有余而补不足”,“损有余以奉天下”,体现了他的社会财富平均化和人类平等的观念。因而,这一章是七十四章、七十五章里“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这一思想的继续和发展,表达了老子对统治者推行苛政的痛恨,对老百姓生活艰难困苦的同情。所以,这是《道德经》所有的人民性一面,是其精粹。
[评析]
本章主旨的是论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出于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观察,认为一切事物,在其相互对立的矛盾中,都具有同一性。张松如指出,“老子把他从自然界得来的这种直观的认识,运用到人类社会,面对当时社会的贫富对立,阶级压迫的不合理现实,他认为‘人之道’也应该像好比张弓的‘天之道’那样,‘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这是他的主张,他的愿望。可是,现实怎么样呢?现实是‘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老子校读》第414页)杨兴顺说:“在老子看来,损有余而补不足,这是自然界最初的自然法则——‘天之道’。但人们早已忘却‘天之道’,代之而建立了人们自己的法则——‘人之道’,有利于富人而有损于贫者,‘天之道’,有利于贫者,给他们带来宁静与和平,而‘人之道’则相反,它是富人手中的工具,使贫者濒于‘民不畏死’的绝境。”胡寄窗说:“老子所以产生这种分配观念,由于他们认为自然规律总是‘损有余而补不足’,因此应该使贫富平均,大家有利。天之道虽主损有余以补不足,但损有余的结果会更增加被损者的利益,因为‘物或损之而益’。由于现实社会是‘损不足以奉有余’,存在领主贵族对劳动人民的压榨,也存在新兴地主阶级与富商大贾的剥削,所以,老子企图以‘天之道’警诫他们,使他们本着自己的利益以遵行天道。他们要求富者能够作到‘常善救人,故人无弃人;常善救物,则物无弃物’。从均富和使人与物都能得到充分利用一点看来,老子的愿望是好的,但在考虑如何实现这一愿望时,他们并没有提出任何积极的斗争纲领,而是向剥削者说教,妄想他们发善心,这又充分暴露了他们的在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上的软弱无能。”(《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第212页)以上诸位学者的观点,基本上找到老子在均贫富问题上的合理之处和症结所在。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八章
[原文]
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①。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是以圣人云:"受国之垢②,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③,是为天下王。"正言若反④。
[译文]
遍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柔弱了,而攻坚克强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胜过水。弱胜过强,柔胜过刚,遍天下没有人不知道,但是没有人能实行。所以有道的圣人这样说:“承担全国的屈辱,才能成为国家的君主,承担全国的祸灾,才能成为天下的君王。”正面的话好像在反说一样。
[注释]
1、无以易之:易,替代、取代。意为没有什么能够代替它。
2、受国之垢:垢,屈辱。意为承担全国的屈辱。
3、受国不祥:不祥,灾难,祸害。意为承担全国的祸难。
4、正言若反:正面的话好像反话一样。
[引语]
本章以水为例,说明弱可以胜强、柔可以胜刚的道理。八章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本章可与八章的内容联系起来阅读。老子所举水的例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水最为柔弱,但柔弱的水可以穿透坚硬的岩石。水表面上软弱无力,却有任何力量都不能抵挡的力量。这就清楚地说明,老子所讲的软弱、柔弱,并不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软弱无力的意思。此处,由于水性趋下居卑,因而老子又阐扬卑下屈辱的观念,实际上反而能够保持高高在上的地位,具有坚强的力量。本章后面有一句话:“正言若反”,集中概括了老子辩证法思想,其含义十分深刻、丰富。
老子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①,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②,而不责③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④。天道无亲⑤,常与善人。
[译文]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
[注释]
1、报怨以德:许多学者都以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内,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内。
2、契:契约。
3、责:索取所欠。
4、司彻:掌管税收的官职。
5、无亲:没有偏亲偏爱。
[引语]
本章继续讨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道理,提示为政者不可蓄怨于民,警告统治者不要激化与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因为积怨太深,就难以和解,用税赋去榨取百姓,用刑法去箝制百姓,都会构怨于民。所以,为政者应该像有道的圣人那样,行“无为”之治,以“德”化民,给予而不索取,不扰害百姓。这就是“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老子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原文]
信言①不美,美言不信。善者②不辩③,辩者不善。知者不博④,博者不知。圣人不积⑤,既以为人己愈有⑥,既以与人己愈多⑦。天之道,利而不害⑧。圣人之道⑨,为而不争。
[译文]
真实可信的话不漂亮,漂亮的话不真实。善良的人不巧说,巧说的人不善良。真正有知识的人不卖弄,卖弄自己懂得多的人不是真有知识。圣人是不存占有之心的,而是尽力照顾别人,他自己也更为充足;他尽力给予别人,自己反而更丰富。自然的规律是让万事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不伤害它们。圣人的行为准则是,做什么事都不跟别人争夺。
[注释]
1、信言:真实可信的话。
2、善者:言语行为善良的人。
3、辩:巧辩、能说会道。
4、博:广博、渊博。
5、圣人不积:有道的人不自私,没有占有的欲望。
6、既以为人已愈有:已经把自己的一切用来帮助别人,自己反而更充实。
7、多:与“少”相对,此处意为“丰富”。
8、利而不害:使在万物得到好处而不伤害万物。
9、圣人之道:圣人的行为准则。
[引语]
本章是《道德经》的最后一章,应该是全书正式的结束语。本章采用了与九章、十章、十五章、二十章、三十三章、四十五章、六十四章、七十六章相类似的格言警句的形式,前三句讲人生的主旨,后两句讲治世的要义。本章的格言,可以作为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例如信实、讷言、专精、利民而不争。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真、善、美的结合,而以真为核心。本章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
[评析]
本章一开头提出了三对范畴:信与美;善与辩;知与博,这实际上是真假、美丑、善恶的问题。老子试图说明某些事物的表面现象和其实质往往并不一致。这之中包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是评判人类行为的道德标准。按照这三条原则,以“信言”、“善行”、“真知”来要求自己,作到真、善、美在自身的和谐。按照老子的思想,就是重归于“朴”,回到没有受到伪诈、智巧、争斗等世俗的污染之本性。张松如说:“世界上的事物多种多样,社会现象更是十分复杂,如果单单认定‘信言’都是不美的,‘美言’都是不信的;‘知者’都是不博的,‘博者’都是不知的,这就片面了。不能说世界上真、善、美的事物永远不能统一,而只能互相排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就不免始于辩证法而终于形而上学。”对此,我们倒认为,没有必要从字面上苛求老子,否则就会偏离或曲解老子的原意。其实,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往往这么说:“忠言逆耳”、“良药苦口”。听到这些话后,大概很少有人去钻牛角尖,反问:难道忠言都是逆耳的吗?难道良药都是苦口的吗?所以,老子的这些警句并不存在绝对化的问题。
(转文完)
(我每前进一步,就伴随着一步思考与成长)